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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绿色金融活水 添绿色能源发展动力

来源: 环资城建委 发布时间:2024-08-13 字体:[ ]

政协南通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化美丽南通建设”专题建言献策会发言材料


引绿色金融活水  添绿色能源发展动力

农工党界  宋芸芸


作为江苏唯一滨江临海的城市,南通拥有长江岸线166公里、海岸线206公里,坐拥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独具新能源开发格局。多年来,我市银行业精准把握绿色能源发展机遇积极支持项目融资,注重服务模式和产品创新,助力沿海绿色能源产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改善。

一、银行资产质量存在下行风险。绿色能源行业周期性特征明显、行业竞争激烈,银行绿色能源项目贷款金额大、还款期限长、一般缺乏有效资产抵押,采取信用或电费收费权质押方式投放,受新能源行业周期性特征明显、竞争加剧等影响,存在劣变风险。

二、银行信贷支持能力难持续。绿色能源产业项目对信息渠道要求高但获取难度大,机构大多只能通过省市重大项目清单、发改委网站公示或向招商单位了解等方式获取有限的项目信息,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凸显。同时,基层银行保险机构大都较为传统,绿色信贷制度建设、人才培养等相对滞后,在研判行业新情况新问题、创新金融产品、提高承保能力等方面存在不足。

三、民营小微配套领域信贷支持受挤压。目前我市绿色能源产业大都是招商引资来的外地企业,主要为央企国企,占比约90%,一些规模较大的绿色能源项目通过 PPP、BOT、TOT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或依靠国有资本、上市集团的背书,容易获得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而部分民营中小微企业和外资企业股权及关联关系相对复杂,关联交易梳理及资金穿透审查难度较大,银行授信相对谨慎,融资覆盖面存在一定不足。

为此建议:

一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绿色金融发展动力。出台产业技术创新鼓励政策,引导海上风电企业向核心技术研发转型,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加快既定补贴发放进程,优化补贴流程,缓解项目资金压力。金融监管部门应完善绿色银行的评判标准,综合利用多种政策工具,对设立绿色专营机构、绿色金融业务领先机构等给予奖励,在再贷款、准备金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投放;督促机构完善内部绿色信贷绩效考核、人才储备等制度安排,适度提高行业中小企业不良容忍度,切实支持绿色能源产业发展。

二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激活绿色金融创新动能。统筹并加快推动建设碳交易、未来收益权市场,并提高活跃度,激发与各类碳权益相挂钩的金融产品及服务创新,满足绿色能源企业需求;打造地方绿色金融业务对接平台,及时公布和交流国家及区域绿色能源政策变化、项目建设计划、融资需求等信息,为金融机构实现对绿色能源项目的精准识别和融资产品创新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是完善风险补偿与信息共享机制,提升绿色金融风控质效。健全风险补偿机制,支持银行通过专业担保公司、产业基金等将绿色能源产业链授信客户进行授信风险共担;加强督导逐步提升企业股权及关联关系等企业信息透明度,强化风险等各类信息共享,在引导资金流向绿色能源产业的同时,帮助金融机构提高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

(发言人系南通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