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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诉访分离制度,持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来源: 社法民宗委 发布时间:2025-03-10 字体:[ ]

政协南通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全面提升治理效能”专题建言献策会发言材料


贯彻落实诉访分离制度,持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社科界政法组  周东瑞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最好方式。在信访工作中增强法治意识、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理念在信访工作领域的具体体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把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纳入党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信访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信访工作法治化还面临一些难点堵点问题,其中之一就是访诉分离制度的落实还需要进一步推进。诉访分离是信访法治化的基本内容,但实际工作中,“诉访并行”“诉访不分”等问题依然客观存在,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以访压法”的观念也并未消失。深入推进诉访分离工作,是深化信访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全面提升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

为此,建议:

一、注重“前端把关”,落实诉访分离的分流处理

一是推进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党领导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是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应有之义。政法机关应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与信访部门的联系沟通,推动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与大信访工作衔接机制,不断完善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二是进一步明确诉与访的甄别标准。信访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如果不能严格界定区分“诉”与“访”,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水平将大打折扣。应根据信访事项是否涉及信访人诉讼权利救济,将涉诉信访从普通信访体系中剥离出来,使诉讼的归诉讼,信访的归信访。具体来说,“诉”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可以按照诉讼程序解决的诉求,强调司法裁判的功能与作用;“访”是指信访人诉讼权利已经丧失或者已经行使完毕,需要通过诉讼外程序解决的事项,侧重于民主监督与个案正义实现。

三是做好诉与访的分流引导。信访部门是开展信访工作的专门机构,承担受理、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的工作职责,是进行信访甄别、分流引导的第一道关口。信访工作人员应对信访事项甄别“清”、分离“准”,向信访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引导信访人按照信访“路线图”依法依规表达信访诉求,促使诉访分离观念入脑入心入行。

二、抓实“中端发力”,做好诉访分离的协调联动

一是构建多元化的协同治理体系。诉访分离不代表各行其是。一方面,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依法办理责任。各级政法机关应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等信访部门对口联系,做好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分流、对接、移交工作。另一方面,涉法涉诉信访与普通信访交织的疑难复杂事项,应依靠信访联系会议机制,通过召开协调会等方式与有关责任部门一起“把脉会诊”,商讨妥善的解决方案。

二是加强信访事项化解全流程机制建设。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深度融入一站式平台建设,深化访调对接,注重分类处理。信访事项诉求合理的依法解决,生活困难的依法帮扶,诉求无理的批评教育,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实行涉诉信访终结退出机制,对已经穷尽司法程序以及“三到位一处理”措施的信访事项及时予以终结,避免“终结不终”“信访无度”。

三是健全诉访分离的衔接机制。对于涉诉信访终结事项,应畅通终结移交出口,政法机关在做好法律释明、教育疏导工作后,移交地方党委、政府及基层组织落实教育帮扶和矛盾化解工作。对此,可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对信访终结移交程序、后续工作责任主体、信访部门的职责等内容进行明确和细化,切实落实好诉访分离制度。

三、健全“后端支撑”,完善诉访分离的配套机制

一是加强信访法治宣传教育。把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纳入全市深化改革、依法治市、普法宣传、业务培训等工作中,实现信访工作行为和群众信访行为“双向规范”。

二是完善律师代理申诉信访制度。部分信访案件的信访人因法律素养相对较弱,将本应由诉讼程序解决的问题通过程序外的信访渠道处理,或将本应通过信访途径反映的问题执着于通过诉讼途径表达。支持鼓励律师积极代理申诉信访案件,将申诉信访中低收入人群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有助于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引导信访人按照正确的轨道理性表达诉求。

三是坚持数字赋能。加快实现“信访网上投、事项网上办、结案网上评、问题网上督、形势网上判”的一网式涉诉信访综合管理机制,以信息化手段推动涉诉信访工作理念、机制、模式创新。打通涉诉信访与普通信访的信息壁垒,实现涉诉信访终结信息库、重点信访人员画像等信息共享,加强政法部门和信访部门之间信息互联、数据互通、资源共享,从而增加信访事项的实质化解率和人民群众对信访的满意率。

信访工作法治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核心是推进信访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五个法治化”。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要着力从全面贯彻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入手,以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为落脚点,坚持以《信访工作条例》为基本遵循,聚焦信访工作“五个法治化”,确保各环节衔接有序、各要素精准规范,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南通新品牌。

(作者系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