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南通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全力办好民生实事,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专题建言献策会发言材料
加大力度 推动小区业委会建设实现全覆盖
教育界 王慧云
近年来,我市在创新社区治理、推进小区物业健康有序发展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经过多年培育和发展,全市各地的不少住宅小区也成立了一定数量的业委会。但据了解,我市约有住宅小区2750个,截至2022年12月底,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目前只有536个,仅占19.5 %,明显迟缓滞后。同时,住宅小区业委会分布也存在不平衡的情况,新开发小区多于老旧小区,中心城区多于镇村。
由于相当数量住宅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造成物业管理纠纷问题日益凸显,信访投诉居高不下,呈现出诉求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内容复杂化以及矛盾易激化等特点。主要体现在:一是共有产权权属不清,业主维权易引发群体事件;二是物业公司侵占小区公共收益,服务不到位;三是业主权利义务难以落实,对物业管理等无法实施有效监督;四是政府职能定位不清晰,监管措施手段欠缺;五是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有些物业服务陷入低价低质恶性循环。这些问题不仅制约了小区物业服务水平的提升,也给基层社会治理带来较大压力。
小区业主委员会是基层民主自治的体现,关乎业主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大力推进业委会成立和健康发展,是实现社会善治、建设幸福和美社区现实而迫切的需要。为此,建议如下:
一是住建部门切实履行牵头责任。《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成立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都有明确的规定。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0个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推动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和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协作,积极推动业主委员会及时成立,履行职能,发挥作用。要督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提高业主委员会成立比例;对符合条件的小区,要及时制定业主大会筹备方案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方案,依法按程序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二是制定推进的时间表。建议市住建部门对标深圳等先进城市,全面梳理全市住宅小区业委会建设情况,尽早出台关于推进全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三年全覆盖的行动纲领,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应建尽建”的原则,推动各县(市、区)制定住宅小区业委会全覆盖的三年计划,逐步实现2026年全市所有住宅小区业委会全覆盖,筑牢小区治理根基。建议各地将业委会成立率纳入平安建设等考评指标体系,并通过季度联席会议等方式进行定期通报。
三是尽早制定配套文件。已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虽对成立业主大会、业委会基本条件和业主代表、业委会成员参选条件等有明确的规定,但有些规定不够具体明确,导致没有执行标准衡量,乡镇、街道也难以审核把关。建议市住建部门及早制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和运行管理指导意见,对业委会组建各环节程序细节及时限等进行明确规定,对业委会工作经费、办公场所设置作出指导性规定,设立业委会成员报酬参考标准。此外,为解决因使用书面方式投票引发的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大会表决结果真实性产生怀疑而造成的矛盾纠纷,应制定《业主决策电子投票暂行规则》,并同步建立电子投票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快建立住宅小区电子投票数据库,在全市更多小区推广使用电子投票。
四是进一步推进住宅小区党的建设。要按照省相关文件要求,推动小区党支部与业主委员会成员“双向培养、交叉进入”,切实推动小区党支部书记、小区党员依照法定程序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或委员,支持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把好业委会主任人选关,条件成熟一个推一个。要通过动员鼓励小区党员参选、在优秀业主委员会委员中发展党员等方式,提高业主委员会中党员比例。建立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业主、物业企业党员代表共同参加的“四位一体”党的基层组织,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在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协调处理各类物业管理矛盾纠纷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五是规范业主委员会运作。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培训,逐步实现对业主委员会委员培训的全覆盖。制定业主委员会负面清单,提高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服务水平,规范业主委员会运作。引导业主委员会自觉接受街道、社区的指导和监督,完善自我管理,依法履行职责。
六是搭建交流平台。建议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帮助打造业委会的联合平台,为业委会提供一个互相学习、互相交流和业务培训的阵地,促进业主自治健康发展。通过平台举行针对不同类型的小区、不同职务的业委会成员进行形式多样化、内容多种化的培训,发挥其枢纽中介作用,联动业主、物业企业、居委会、政府主管部门等,加强相互沟通协调。
七是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协会。参照省内外业主委员会协会办会经验,鼓励、支持成立市、县(市)区业主委员会协会,充分发挥汇聚行业智慧、加强行业自律、展示行业风采、提升行业形象的功能,发挥其服务、咨询、沟通、监督、自律、协调的中介作用。
(发言人系南通特殊教育中心德育处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