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南通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提升人民幸福指数”专题建言献策会发言材料
关于加强我市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的建议
中共界 胡 凡
随着南通城市的快速发展,高层住宅已成为主要住宅形式,但同时也逐渐带来高层消防救援能力薄弱的矛盾。由于高层住宅层数高、通道多、人员物资高度集中,一旦发生火灾,扑救难度大,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会让当地政府及工作部门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
高层住宅发生火灾的因素很多,主要包括生活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故障,明火管理措施不到位,以及装饰装修操作不规范等。根据调查,目前我市高层住宅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的高层住宅消防安全责任制主体不明。当前纯住宅和商住合用高层住宅较多,受业主委员会建设滞后、物业服务不规范、商住利益难协调等因素制约,消防安全主体职责落实不到位。
二、有的居民集中区消防通道不畅。老城区以及部分大型社区建筑密度大,通道狭窄,私家车辆随意停放占道现象比较突出,加上各类违法建筑堵塞通道,导致消防车辆通行困难,影响救援时机。
三、有的居民装修时缺乏消防安全常识。目前,装修公司鱼龙混杂,监理不到位,住宅装修大量使用木材、纤维制品和高分子材料,使得高层住宅火患荷载巨大。
四、有的现代化消防技术装备滞后。扑救高层住宅火灾时依靠外部消防车辆等装备显得尤为重要,目前举高消防车、高喷消防车、压缩空气泡沫车等消防设备和城市高层住宅状况还不相匹配,大型现代化消防装备亟待加强和完善。
五、有的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部分高层住宅存在诸如消防管带和管口失窃、灭火器过期、消防泵不启动、报警联动装置失灵、消防通道堵塞甚至移作它用、应急灯失窃或失效,物保人员不会操作消防设施,高层住户消防知识未经培训和实际逃生演练,消防安全通道标志和示意图不明显等问题。
为此建议:
一、加大投入,合理筹资,配备足够消防设施,保证火灾和救援事故发生时满足需要。政府层面要增加财政投入,专项购置云梯等用于高层住宅的消防、救援设备,加强高层住宅消防设施的建设。高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是最基层防火责任单位,应购置必要的临时应急设施,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督促、检查责任。要通过社会的公益捐助,包括村居、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捐助,并动员住户配备应急防护用品工具,弥补财政投入之不足。
二、全面清理高层住宅的消防通道,确保高层建筑消防通道随时畅通无阻。对于室内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上锁、疏散通道堵塞等习惯性违法行为,要经常性开展督查,特别对小区内设有大型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对室外消防车通道,要用醒目图标予以提示,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停车、堆物和违章建筑。要充分运用消防法律法规,对公众聚集场所擅自占用、堵塞、改变建筑环形消防通道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三、建立高层住宅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管理责任,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针对多家单位经营和使用的高层商住合用住宅,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物业服务单位,要尽可能地细化各自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消防主管部门要建立高层住宅台帐,准确标注位置,将其列为消防、救援重点监管对象。要加强高层住宅消防安全及消防设施的监督检查,发现消防隐患要限期整改,确保关键时刻建筑内消防设施能够使用。要结合具体高层住宅,分别制定各类灭火作战方案,开展常态化演练,提高消防部门快速反应能力和灭火作战水平。
四、建立以物业服务单位为主体的基层消防保安队伍。要在物业公司中训练若干名保安人员为义务消防员,每个物业公司须配备消防安全员并严格落实责任制。物业服务单位要认真负责地对待高层住宅的防火安全,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做好消防安全日常巡查,纠正堵塞消防通道、消防平台、应急楼梯等危险行为。坚持练在平时,在消防部门不定期指导物业公司对保安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灭火技能训练的同时,物业公司要组织保安进行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操作训练,发生火灾时作为初期扑救力量,迅速及时开展自救,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加强工作和生活在高层住宅中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素质。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会同住建、城管、广电等部门,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和手段,广泛深入地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制订防火公约,普及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要向高层住宅小区市民发放安全知识小手册以及小区安全逃生宣传画、示意图,并在高层住宅内建立动态消防宣传栏、消防漫画、专题图片展,帮助居民群众熟悉高层消防常识并在发生火灾时正确、安全、有序、快速撤离危险地带。在消防内容上要突出高层住宅安全疏散、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简单设施使用以及高层住宅内常见的习惯性违法行为纠正等基本常识。高层建筑所在社区应定期组织开展高层住宅消防演示和演习,增强居民的防火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因故无法参加安全演习者要及时补课,确保每一位入楼者都经历安全消防的演练。要建立重点单位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加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人员培训,小区业主委员会要与物业公司共同编制适合本小区特点的应急预案,向全体居民公布并听取居民意见。
(发言人系南通市委统战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