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南通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全面提升治理效能”专题建言献策会发言材料
共筑清朗网络空间 推进依法治理效能
总工会界 杨海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作出系统部署,把“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作为其中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我市深化“网络+网格”网上网下一体化综合治理体系改革,营造了多主体参与治理、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生态良好的网络空间。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任务艰巨,应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工作举措、提升治理能力水平,才能推动网络空间长足健康发展。
为此建议:
一、站位要更高,不断深化网络空间依法治理思想认识
(一)公民提升自律意识。和谐网络环境和良好网络秩序的建立与维护,需要网络主体的自觉配合。最基础、最首要的是公民要增强网络权利义务的意识。建议拓展“互联网+普法”新模式,发挥正能量网络名人示范带动作用,走好网上群众路线,重点关注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尤其加强对青少年网络法治的宣传教育,倡导尊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培育网络文明自律的网络行为,推动公民依法上网,聚合网络空间向上向好之力。
(二)平台积极主动履职。互联网平台和企业加强自我管理和监督监管,也尤其重要。平台网站对于用户数据保护、内容审核筛查、权益维护等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建议相关互联网头部企业要不断增强网络安全技术,加强平台后台维护,建立健全安全防护机制,优化部门衔接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尤其在内容审查筛选问题上,必须严格把关,防止低俗信息或落后的意识形态通过网络广泛传播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三)社会营造多元氛围。网络社会的复杂多变性,要求网络法治建设必须根据现实做到因时而变、因势而新。建议要联合动员多元主体,立法、普法、司法、执法等各方面共同发力,常态化开展对网络安全的形势研判、技术辨别,不断创新完善法律规则和治理手段,实现网络空间依法治理工作共建共治共享。
二、举措要更实,不断完善网络空间依法治理工作体系
(一)夯实法治基础。在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基础上,我市制定了网络舆情和网上民生热点舆情闭环管理、突发事件舆情应急处置等制度机制。但随着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应用范围日益广泛、应用场景日渐多样,建议及时出台与现实相适应、切实管用的配套制度,压实第一时间“发现—上报—处置—复盘”制度,履行“巡查、采集、上报、协处”职责,构建“力量沉得下、隐患即发现、问题能解决、风险防得住、舆情不扩散”的工作格局,及时满足新的治理需求。
(二)重视人文执法。我市深入推进“清朗”“净网”“剑网”“护苗”等系列专项行动,有效打击震慑编造传播谣言等网络违法活动,但网络上仍偶尔出现“暴力执法”等不和谐现象。建议加强“柔性”监管与“刚性”执法,坚持“刚柔并济”的原则,深入开展“有温度”的日常管理,持续强化“有力度”的网络执法,推动网络治理由“管得住”迈向“管得好”。
(三)筑牢网络屏障。“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近年来,我市依法严惩了电信网络诈骗、“按键伤人”等违法犯罪。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将司法建议工作作为参与网络治理的有力抓手。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协作,统一执法司法理念,有序衔接自诉程序与公诉程序,探索共建网络侵权联动预防与处置机制,健全完善的互联网法治体系,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网络空间治理的主动权。
三、质效要更高,不断优化网络空间依法治理能力水平
(一)扩大国内外视野。网络无国界,网络空间中的许多问题具有全球性。若仅凭一己之力,很难实现对网络空间的有效治理。如,数据跨境流动追踪、保障网络消费者权益等,都需要加强合作,共同治理。应始终倡导多元共治,即政府主导,公众、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的科学治理体系。进一步加强网安与网格联动机制,公安要情、12345热线、舆情日报等实现信息共享,携手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二)提升处置能力水平。目前,我市整合利用多方力量,在执法机关的基础上,拓展建立网络志愿服务队,整合网络发言人、网评员、网上文明实践志愿者等队伍。但一些执法人员和志愿者的能力水平与高技术要求还不相适应,成为影响治理效能的短板。建议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技术技能的专业培训。同时开展志愿者分众化培训,提高其信息发现、上报、反馈、宣传、引导等综合能力素养。
(三)坚持法治德治相结合。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对于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和德治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法治是基本方式,德治不可或缺。建议进一步发挥互联网行业党委、网络文化协会等多方力量,加强网络文明“七彩空间”建设,引导自媒体永远跟党走,探索网络问政新路径。加强“网络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影响力,积极打造本土网络文化品牌。着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滋润网络空间、涵养网络生态,推动网络空间更美丽、更干净、更安全。
(作者系海安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