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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建立健全婴幼儿托育服务

来源: 港澳台侨和外事委 发布时间:2024-08-29 字体:[ ]

政协南通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提升人民幸福指数”专题建言献策会发言材料


多措并举  建立健全婴幼儿托育服务

特邀界  郭桂萍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发展和品质提升,吸引了很多外地人才来通干事创业,城市和个人都得到了充分发展。但是由于教育、住房、经济压力等多方面因素叠加,我市生育率呈现下降趋势,如何使年轻人能够安心、幸福地养育后代成了当下亟需关注和解决的问题,健全婴幼儿托育服务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最重要的一个工作方向。

目前,我市正在积极发展托育服务事业,但是遇到很多问题和挑战,诸如托育前期投入大、运营成本高、专业人才队伍不足、抗击经营风险能力差、扩大规模能力较弱等。各级政府必须多渠道多途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建立多层次服务保障体系,健全新型基础设施,融合5G、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现代医学,为提供高品质托育服务提供新的支撑和动力。为此建议:

一、建立多种托育服务形式,全面开展普惠托育服务。

一是实施普惠托育专项行动,鼓励各类托育机构争当普惠表率,推进“一街道一乡镇一普惠”,建成一批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二是鼓励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依托社区、幼儿园、妇幼保健机构等新改扩建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托育服务设施。三是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托育机构,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四是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托育服务网络,支持产业园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联合专业机构,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鼓励有条件提供职工子女寒暑托班便利的单位率先将服务延伸到托育,支持农村地区建设育儿设施,开展科学育儿指导活动。

二、拓宽托育服务和教育渠道,切实落实制度保障。

一是积极推行家庭托育。首先,严格落实产假等生育类假期制度,研究实施父母育儿假方案,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并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其次,研究制定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编印婴幼儿养育照护服务指导手册,支持开设“社区优育课堂”、制作科学育儿短视频等,让父母放心地把孩子交给育儿机构。再次,创新企业、社区小型托育点和家庭互助式托育共享平台,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健康发展,选取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家庭托育试点。二是大力发展社区托育。完善社区婴幼儿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配置,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服务体系,综合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资源,扩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三是重点发展“1+N”托育模式。按照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要求,全面推广“1+N”托育模式,即依托1个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带动N个小型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共同发展。充分发挥省级示范托育机构和省级普惠性托育机构的示范作用,促进普惠托育机构快速发展,形成全市“1+N”托育模式全覆盖。四是加快推进托幼一体化步伐。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托幼一体化”做法,充分发挥幼儿园保育保教领域深耕细作的经验优势,倡导全市公办、民办幼儿园在满足目前需求的基础上,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幼儿园,增加幼托班的资源服务供给,将开设托班纳入幼儿园规模设计规划配套建设中,且优先支持开设托班的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项目申报各级财政补贴资金。

三、合理利用医疗资源,积极构建医育结合新模式。

一是新改扩建二级及以上医院应同步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市、县两级均应设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每个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应配备1名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和1名儿童保健医生。二是推进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完善医疗机构产科、新生儿科质量规范化管理体系,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婴幼儿健康管理、儿科医疗服务与托育服务融合。加强新生儿保健专科建设,加强产前筛查和诊断、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保障。三是健全0—3岁婴幼儿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面开展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残疾筛查,完善筛查、诊断、康复、救助相衔接工作机制。

(发言人系南通海关综合技术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