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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挖掘和振兴南通“老字号”的建议

来源: 教文卫体和文史委 发布时间:2024-06-27 字体:[ ]

政协南通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提升文明城市水平,建设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南通”专题建言献策会发言材料


关于挖掘和振兴南通“老字号”的建议

医卫界  达展云


今年初,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老字号与历史文化资源联动促进品牌消费的通知》,指出加强“老字号”文化品牌保护利用。南通拥有40多家脍炙人口的“老字号”,这些“老字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托历史底蕴和文化精髓,不断开发创意产品,营造消费场景,提升消费者体验,释放品牌消费潜力。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字号”的挖掘和振兴工作。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大力支持南通“老字号”创新发展。然而,与省内先进地区相比,我市“老字号”的高质量发展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品牌保护意识不强,品牌价值提升不足;传承工艺流失,产品创新不足;经营管理落后,丢失南通“老字号”名称;市场定位不准,产品升级换代迟滞等。

为此建议:

一、出台地方法规,建立名录体系。一是研究出台促进和保护南通“老字号”发展的地方法规。建议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出台促进和保护南通“老字号”发展的地方法规,保护“老字号”文化品牌,防止“老字号”的技艺失传,为促进南通“老字号”的发展和繁荣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建立“南通老字号”名录体系。认真开展“老字号”普查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老字号”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老字号”发展史料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健全“老字号”档案。规范“老字号”认证制度,建立“老字号”的统计监测制度,通过对关键指标的动态监测,及时掌握“老字号”发展动态。

二、保障拆迁利益,加强产权保护。一是保障南通“老字号”在拆迁改造中的利益。在旧城拆迁改造中,要尽可能保留“老字号”原有风貌,涉及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和重要市政工程,确需对“老字号”实施拆迁的,要尽可能安排回迁;无法回迁的,应按照有利于“老字号”经营和保持店铺原有风貌的原则就近安置;对被拆迁“老字号”的补偿要及时足额到位,尽量缩短“老字号”因拆迁造成的歇业时间。二是加强南通“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给予“老字号”商标和商号特殊保护,规范“老字号”标志。引导和支持“老字号”企业进行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工作,依法加强对老字号企业商标的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侵犯“老字号”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及企业名称、商业秘密的行为。老字号”拥有者对“老字号”拥有专有权,其他企业和个人以“老字号”申请商标的,不予以批准。由于一些“老字号”采取小作坊的经营方式,没有申请商标,对这些“老字号”也要给予一定的保护。

三、实施复兴工程,激发品牌潜力。一是鼓励和引导“老字号”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支持“老字号”企业进行资产重组,依法确认“老字号”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和权属,鼓励各种资本参与“老字号”企业改组改制。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老字号”企业通过市场运作,控股、收购、兼并同行业其他“老字号”,组建和发展“老字号”企业集团,提高“老字号”整体市场竞争能力。鼓励和支持“老字号”企业挖掘文化内涵,大力开发特色突出、质量上乘、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和服务。二是鼓励深度培育自主品牌。运用财政资金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和资本金参股等多种形式,支持“老字号”企业继承、挖掘优秀传统工艺、技术,加强市场营销,深度培育自主品牌。拓宽“老字号”企业融资渠道,协助解决“老字号”融资信贷问题。支持构建面向“老字号”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老字号”和相关单位收集、整理、保管、展示“老字号”史料,积极整合开发其旅游功能。

(发言人系南通大学附属医院风湿免疫科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