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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学前教育普惠发展 探索建设托幼一体化教育体系的建议

来源: 港澳台侨和外事委 发布时间:2024-03-29 字体:[ ]

政协南通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提升人民幸福指数”专题建言献策会发言材料


关于强化学前教育普惠发展  探索建设托幼一体化教育体系的建议

民建界  吕卫东


学前教育和托育服务面向“最柔软的群体”,事关千家万户,是民生保障的重要环节。儿童的教育过程是一个有机整体,乳婴儿教育与学前教育是连续、衔接的,对0—6岁的儿童实施一体化的保育和教育也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与重视。从世界范围看,多数OECD国家都在积极推行“托幼一体化”模式。

长期以来,我市一直重视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市政府先后出台一系列优化生育支持的政策性文件,大力促进托育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市县财政重视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以学前教育托幼一体化发展普惠托育。目前,公办为主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为“托幼一体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对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需求,我市在推进学前教育托幼一体化发展方面,仍存在普惠和就近入托服务供给不足、管理体制不顺、托育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为此建议:

一、重立法,建机制。研究制定《南通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建议借鉴上海等地成功做法,加快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地方立法。要将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合并立法,统筹推进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一体规划、一体实施、一体保障,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体系,将卫健委主管的托育工作划归教育部门统一管理。促进学前教育事业与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推动实现“幼有所育”向“幼有善育”发展。

二、扩资源,推普惠。在科学评估地区学前教育资源存量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多方优势,构建多元、普惠的托育服务供给体系。在学前资源充足的地区,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在学前教育资源紧张的地区,应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托育服务、开展“托幼一体化”的积极性。加大对3岁以下托育服务资源的扩充,城镇托育机构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婴幼儿的需求。

三、增扶持,重公平。一是加强和落实财政保障和支持。确保提供场地、政府补贴、减免租金、水电气优惠等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形成公平、稳定的财政投入制度安排。只要是为老百姓提供安心放心、普惠性的托育服务,无论公办还是民办,都应给予同等扶持。

四、强监管,提质量。一是强化幼儿园办托班和新增托育机构的准入管理。各地要依据国家基本标准建立完善地方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加强对从业人员资质与配备标准、办托条件等方面的审核。二是加大对无证托育机构的规范管理和引导。充分利用市场上现有的托育服务资源,通过激活存量、提高质量的方式,督促、指导无证机构完善建设规范,实现合法化和合规化发展。

(发言人系市计划生育协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