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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质效的建议

来源: 农业农村委 发布时间:2024-03-29 字体:[ ]

政协南通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百村示范、农村人居环境千村整治”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题建言献策会发言材料


关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质效的建议

九三学社界委员  陈国清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推动生态振兴的内容之一,其涉及方方面面,既要各级政府提供政策、人财物等支持,又要动员企业、组织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目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1.农村居民参与度低。农村居民对环境整治普遍积极性不高,自觉性较弱。一是农村老龄化严重,思想观念和生活习惯转变难度较大;二是缺乏切实有效的监督奖惩机制,激励和约束不够;三是群众精力、财力等整治成本缺乏可持续的利益补充。

2.保洁成效有待提高。由于保洁人员专业程度等不适应工作要求,保洁成效有待提高。一是出于农村工作的复杂性,保洁队伍大多由本村或附近村民组成,年龄结构偏大,管理难度较大;二是缺乏系统有效的专业培训,专业技能不强,工作效率不高;三是报酬较低,工作存在一定风险,导致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意识不强。

3.日常检查流于形式。农村工作繁重,村居干部疲于应付,难以保证日常检查的频次和仔细程度,甚至存在重复用工现象。保洁检查监督小组大多是由老干部、老党员等组成,与保洁人员熟悉,顾及人情面子,检查流于形式,不披露问题,难以及时整改,甚至因亲疏关系影响检查评比。上级检查考核众多,村居突击性整治频繁,重复用工现象难以界定和控制。

4.长效管护压力增大。一方面,各项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管护开支负担重,部分村居经济基础较弱,难以持续承担。另一方面,各级财政资金补助不足,且重初次投入,轻长效管护,多数资金用于奖补各类创建和购建设施,用于后期长效管护的资金很少,和村居实际支付的长效管护费用相比,可以说是杯水车薪。由于资金普遍不足,导致长效管护压力增大。

为此,建议:

1.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群众主体意识,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和自觉性。一是把村规民约履行情况与集体经济分红挂钩,增强村规民约激励惩戒效力。二是转变思路,通过引导年轻一代来带动老年群体,可与学校联动开展卫生红黑榜走进校园、村庄清洁大扫除等活动。三是建立群众相互监督机制,推行有奖举报,对各类环境问题发起“清零”行动。四是切实推行积分制管理,美丽庭院、星级文明户等评比与积分制管理叠加,积分可用于兑换洗衣液、纸巾等日常用品,促进居民生活习惯的转变。五是致力于将整治成本转化为收入,环境卫生包片包区责任到户,如河道管护与水面养殖结合起来,实现管养结合,既提高了管护水平,又促进了农民增收。

2.强化保洁队伍建设,引入市场化手段,提升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覆盖率。一是鼓励有条件的村居借助保洁公司、物业公司等市场力量,推进辖区内卫生管理工作,尤其是专业性较强、有一定危险的工作。二是重视村聘保洁人员的队伍建设管理,加强岗前、岗中培训,增设设施设备,提高工作效率;细化考核管理机制,完善意外保险、高温补贴等待遇,增设考评奖励,提高保洁人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意识。

3.科学组建检查监督队伍,切实发挥检查作用,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除固定的检查小组成员外,每期组织不同群众代表加入,保留检查的图片影像和文字记载,保证检查公平性;利用网格、公众号等,搭建村域卫生情况检查平台,鼓励群众发现上报问题,形成环境问题“清零”闭环;加强环境整治用工事前、事中监管,杜绝保洁员包干责任范围内的重复用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增强村居自给能力,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工作运行。开源节流,积极壮大村集体经济,适应“过紧日子”的新常态,合理谋划村居开支;除基本经费保障之外,上级财政根据镇村经济情况实行差异化补助;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专项资金奖励力度,提高基层一线人员工作积极性,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运行。

(发言人系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科研管理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