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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学前教育普惠发展 构建幼托一体化新模式

来源: 港澳台侨和外事委 发布时间:2023-05-10 字体:[ ]

政协南通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全力办好民生实事,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专题建言献策会发言材料


强化学前教育普惠发展  构建幼托一体化新模式

科技和科协界  吴春芳


学前教育是我国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广大儿童的健康成长。经过多年的摸索与实践,对3-6岁的幼儿教育制度与系统已经较为完善,但对于3岁以下的幼儿,仅有极少部分的幼儿园开始提供托育服务,且通常注重照顾幼儿的日常生活需要,缺乏启蒙期间的身心教育;社会托育机构规模较小,师资力量薄弱且不稳定,缺乏统一管理标准,存在托育贵、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父母祖辈受时间、观念等因素的限制,往往对孩子采取家庭式教育的方法,或者放任自流。因此,加强重视0-3岁婴幼儿发展,解决0-3岁和3-6岁教育脱节割裂的问题,系统性规划0-6岁幼儿教育,为0-6岁幼儿提供连贯协调的保育与教育服务,构建幼托一体化新模式,是完善当前学前教育的工作重点。为此建议:

1.科学规划布局,扩大幼托机构规模

一是制定相应政策,合理增加教育用地面积,落实托幼机构建设的规模要求和标准,根据城乡发展规划,结合人口、交通、环境等因素,精准排摸、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保证幼托一体化幼儿园设置均衡。二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全面落实对学前教育的财政补贴政策,鼓励和支持社区、高校、规模化企业建设0~3岁托育园,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向下延伸举办托班,并从硬件上对幼儿园环境进行完善,以满足幼托一体的发展。三是加快幼托一体化示范园建设,构建托幼一体化高质量课程体系,不断提高婴幼儿家庭接受科学育儿的指导率、健康管理率。四是出台一体化政策,建立幼托一体化制度。包括建立规范严格的机构准入标准,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制定幼托一体化后的课程目标,完善课程内容,监督课程实施,加强对幼托一体化的业务指导;提高师幼比,建立保教人员准入制度;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建立安全防护制度;重点关注婴幼儿饮食与医疗,保障其健康成长等。

2.重视人才建设,加强托幼师资培养

幼托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势必面临婴幼儿数量增长与园所托班的扩建,而这都需要相应师资的补充,因此要在数量与质量两方面抓好托幼师资的培养与准入。首先,要重视教师专业化水平的提升。在发展3-6岁幼儿为教育对象的学前教育专业教育的基础上,还需以培养0-3岁婴幼儿保育人才为目标开设相关专业或课程,关注0-6岁范围内婴幼儿不同的发展特点与保教要领,弥合以3岁为界限的“人为年龄分水岭”及填补3岁以下婴幼儿保教人才的现有缺口,为托幼事业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其次,拟接收相关人才的幼托一体机构要重视新教师准入和管理规范。教师入职前需持有国家承认的正式证书,并在入职前加以系统考核,在教师直接面对婴幼儿前预先把好入门关。教师获得入职资格后,园所应结合各机构幼托一体化发展的园所特色及相关政策要求有重点地进行职前培训,结业后方可正式入职,同时还要注重职后再培训,及时更新知识体系和实操技能。入职后园所内要组织托育教师与幼儿教师教研与交流,尤其是2-3岁幼儿的保育教师与小班幼儿教师一起,完成从托到幼的园内衔接。同时,还要促进辖区内各幼托机构间的交流,地区内各园各机构形成幼托一体化发展共同体,就经验与挑战等方面加强互通,实现教师专业能力与园所质量建设的同步共进。

3.落实家园互通,保障幼儿全面发展

幼托一体化的推动力很大一部分来自家长的现实需求,离不开家园的相互配合。结构整合后的园所可为在园婴幼儿家长与所属辖区的家长统一发放育儿指导手册或利用周末进小区普及育儿观念与技巧,介绍0-3、3-6岁婴幼儿各自的身心发展特点及科学的家庭保教重点,其中可有意识地针对新设托幼班的目标定位、保教模式等予以介绍,在以学前专业视角为家长提供正确的育儿指导之外,使在园幼儿的家长能够清楚园所结构整合的价值及进展状况,获得参与感与尊重感,对口托育需求,减轻教养压力。园所可配合家长的时间适当组织亲子活动,通过健康、语言、艺术以及生命等主题活动与家长开展家园共育活动,每一个班级也可以根据家长的情况预设多种多样的教学活动,通过与家长开展合作,完成家庭游戏以及儿歌诵读等活动,从而推动幼儿智力和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发言人系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