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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应群众需求 加快零售智慧药房建设

来源: 港澳台侨和外事委 发布时间:2023-04-06 字体:[ ]

政协南通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全力办好民生实事,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专题建言献策会发言材料


呼应群众需求  加快零售智慧药房建设

致公党界  陆建红


零售药房作为社会医疗卫生体系的组成部分,是药品流通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场所,可以通过提供各类药品销售与用药咨询指导,满足群众不同的用药需求。目前我市有零售药房3000多家,群众用药需求得到一定的解决。经过实地调研和患者访谈,我市零售药房管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

1.零售药房城乡布局不均衡,并且存在违规经营现象。我市零售药房主要集中在人口密集的城区,广大偏僻乡村偏少。城区药房竞争日趋激烈,争抢客源手段多样化,不少药店推出会员制,搭售各种名目的保健商品,误导消费者。特别是新冠疫情防控举措优化以来,部分医药用品紧俏,有些药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

2.零售药房设施比较落后陈旧,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有些零售药房设施设备简陋,药品存放条件差,冷链冷藏得不到保证。需要低温存放的药品,无低温存放设施,影响药物质量和疗效。从业人员大多没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文化水平偏低,药品知识匮乏,不太懂合理用药知识和药物配伍禁忌,造成药品错用乱用和滥用的隐患。同时执业药师在多个药店“挂证”的现象屡禁不止。

3.零售药房缺少24小时服务,无法满足夜间购药需求。作为“政府提倡、药店自主”的24小时营业的零售药房,并不能真正满足消费者的夜间购药需求。一方面零售药房开展夜间服务成本高、销量低,另一方面执业药师夜间不在岗,处方药也无法随意销售。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青年群体亚健康及慢性病比例增加,以及三孩生育政策的全面放开,夜间买药已逐渐成为社会性刚需。

2021年,商务部发布《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融合发展,发展智慧供应链、智慧物流、智慧药房等新形态。智慧药房可以通过互联网技术等手段,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为药品降价提供空间,同时占地面积小,覆盖场景多,并且24小时营业,为群众购药提供方便,也能更好地满足后疫情时代“无接触服务”趋势的需求。为此建议:

1.加快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实施方案。浙江、陕西、江西、湖北、山东等地零售“智慧药房”遍地开花,浙江湖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卫健、医保等部门制定发布全国首个《零售智慧药房建设与管理规范》市级地方标准。虽然我市在2019年在崇川区正式投放使用首台24小时自动售药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0年也印发《关于加强自助售药机售药管理的通知》,但目前来看效果并不理想,也并未在更多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场所推广开来,零售智慧药房建设更是一项空白。建议我市广泛调研、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行地区经验,尽快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推进实施方案。

2.建立部门联动协调体系。以“政府搭台、医院主导、企业服务、群众受惠”为思路,大力推进零售智慧药房项目在崇川区先试先行。建立卫健、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联动机制,发挥崇川区医疗资源集中的优势,推进“互联网+”健康管理平台建设,打通互联网问诊平台,实现诊疗、配药一步到位。条件成熟后进一步鼓励药企推动无人售药机向基层下沉,并加快推进电子处方流转,开通医保刷卡结算功能,拓宽参保群众使用个人账户购药渠道,打造贴身的24小时智慧药房。

3.加强线下零售药房管理。合理调整零售药房布局,站在城乡一盘棋的高度,科学布局、合理引导新增医药商店,严把硬件软件准入门槛,把牢医药市场入口关。加强医药从业人员培训,提高药学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准,严格持证上岗。加强对零售药房的监管,严肃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

(发言人系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儿科主任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