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集人谈体会19】
“用心用情”推动“有事好商量”
商出水平议出质量
南通高新区“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召集人 钱国宾
南通高新区从2019年8月开始,在省、市、区政协的指导下,率先启动“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平台建设。作为召集人,我认真对照省政协出台的“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规则要求,不折不扣履行召集人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引导、示范、协调、监督作用,保证每次协商议事活动环环相扣、紧凑有序、务实高效,先后组织开展协商议事活动7次,32人次的政协委员、107人次的议事代表参加,提出意见建议27条,推动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平台做优做强、企业污水管网建设、企业招工及职工出行、村居道路维修及亮化、马路市场整治等一批长期困扰企业和群众的难事得到有效解决。
凝聚热情,激发工作活力。“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工作是解决党政要事、民生实事、治理难事的重要平台,召集人是“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的直接建设者,是协商议事活动的具体组织者,也是协商议事工作的一线推动者。为确保南通高新区协商议事工作做深做实,我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建好用好“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我还认识到政协委员是协商议事室开展活动的骨干,切实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是做好“有事好商量”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为进一步凝聚委员共识,汇聚委员力量,我定期组织政协委员学习政协理论知识,不断提高委员对人民政协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提升委员履职的能力,增强委员发挥作用的责任感;坚持每年有计划地走访政协委员及委员企业,深入一线了解委员思想、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听取委员意见建议,拉近与委员的距离感。
吃透上情,夯实工作基础。“有事好商量”是政协推进协商民主工作的好制度,是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好平台,是党委听取群众意见、解决民生问题的好帮手,是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创新举措。作为召集人,必须把好方向、管好大局、抓好落实,从而把握全局,带动局部,推动“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工作提质增效。在协商议事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协关于“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工作的要求,按照“有阵地、有标识、有制度、有流程、有活动、有成效”的六有标准,建设具有南通高新区特色的协商议事室品牌,紧扣园区中心工作,聚焦园区重点任务,精选协商议题,丰富协商内容,规范协商程序,建立了从议题征集到成果落实的闭环工作机制。创新委员调配机制,建立协商议事智囊库、专家库、“乡亲四邻”成员库,以完善的制度保障协商议事工作提质增效。
倾听民情,守好工作初心。通过“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平台为民办实事,是民主协商议事成果“落地生根”的现实体现,能够达到解决问题、解疑释惑、解气顺心、促进和谐的目的,要发挥好“有事好商量”协商平台的“连心桥”作用,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协商于民、协商为民,聚焦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支招献策,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去年9月,南通高新区开展民生专题协商议事月活动,坚持“议什么由群众说了算”的工作思路,我召集政协委员、党政干部、村居负责人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在充分比选的基础上,立足找准“群众想议、委员能议、政府可为”的“小切口”,经报党工委审议通过,确定了“协商解决城南(邢园村)马路市场整治问题”的议题,并高效协商解决到位,得到群众的一致肯定。
摸透实情,聚焦工作重点。我始终坚持“无调研不协商、先调研后协商”的原则,把调研于协商之前落到实处,每一项议题开展协商之前,按照“四力合一”的目标,把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职能部门、群众代表的力量聚合起来,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企业一线,与企业负责人和一线工人、技术人员,共谋企业发展思路,深入基层一线,与村居干部和村民交谈,共商解决群众难事,做到每一项议题都是在调研中了解实情,在协商中积极引导,在议事中达成共识,在求真务实中力促成果转化,实现社情民意办理和协商议事实效双提升,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让企业满意。
争取友情,打通工作环节。众力并则万钧举,群智用则庶绩康。我坚持贯彻“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要求,在党工委的坚强领导下,每一个议题都做到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群众代表、党政职能部门、行业专家、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广集良策,广聚共识,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内外互动的工作局面。如,针对走访中不少企业反映的劳动力不足问题,组织利益相关方代表,还邀请人社局、职业院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召开协商议事会议,不仅帮助企业解决暂时的用工缺口500余人,还当好企业与院校、服务机构的“牵线人”,推进校企合作向纵深发展,引导开拓外地人才市场。再如在解决园区职工群众出行难议题中,经发局、财政局、金新街道、区交通局、公交公司等各职能部门和单位通力合作下,迅速形成实施方案,并落实到位,打通了职工群众出行的“最后一公里”。
成果合情,确保工作质效。“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工作开展得好不好,关键看有没有解决实际问题,有没有满足群众意愿。我们坚持把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贯穿始终,在协商议事过程中,建立召集人“无偏见引导”工作法,无论党政干部、政协委员还是群众代表地位相互平等,鼓励引导各方谈实情、说实话、真商量、不作秀,围绕解难题提出真知灼见,使协商成果合乎程序,合乎民情。协商议事有实效,成果转化是关键,协商成果只有被党政决策和工作采纳,并经得起历史、实践和群众检验,才真正体现“有事好商量”的优势、作用和价值。我们协商议事形成的许多建议已转化为南通高新区的政策文件。同时,我们突出党政点评、委员评议、群众评价,加强协商质效评估,推动协商成果落到实处,做到“建言资政有用、凝聚共识有效”,从而推动“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活动常态长效、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