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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委员会工作职责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7-21 字体:[ ]

(一)组织委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统一战线理论、人民政协理论,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宣传和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省、市委重要决策部署以及市政协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增强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

(二)发挥专委会在政协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并以专委会为依托开展党的工作。在市政协党组领导下,根据市政协机关党委的要求和专委会联合党支部的部署,专委会党小组组织和指导所联系的各界别党员委员联系小组开展活动。实行党员委员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办法。建立健全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制度。

(三)组织委员围绕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视察调研,推动委员以提案的形式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做好“委员之家”建设的相关工作。

(四)根据市政协年度民主监督方案,通过专项监督、专题监督、跟踪监督、融合监督等形式,牵头或参与组织相关民主监督活动。

(五)依托所联系的界别,广泛联系群众,注重发现议政水平高、群众认可、德才兼备的各界代表人士。加强与各界代表人士的联系,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安排各界代表人士参加专委会和界别组织的相关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在实践中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为市政协委员队伍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六)组织和推动所联系的界别开展学习座谈、视察调研、参观考察等活动,加强与委员的联系和交流,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了解委员的意见建议,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牵头或参与组织远程协商、网络议政等活动。

(七)负责起草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向全体会议报告提案初步审查情况。提案审查委员会负责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期间提案的审查立案工作,并向政协全体会议报告提案初步审查情况。向主席会议报告提案最终审查情况;向市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报告提案工作。

(八)做好委员知情明政服务工作,组织征集提案;对收到的提案进行审查,协商确定承办单位;组织重点提案的遴选与督办,组织优秀提案和优秀承办单位的评选与表彰。

(九)加强与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以及各承办单位的工作联系和协作配合,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对提案进行综合分析,向市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提案中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十)组织召开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主任会议,提案办理协商会,提案承办单位和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

(十一)组织县(市、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学习、交流经验,指导县(市、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工作;组织提案工作学习研讨,开展提案工作理论研究。

(十二)围绕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和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加强自身建设与履职能力建设。

(十三)完成市政协党组、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会交办的以及上级政协、市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