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委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统一战线理论、人民政协理论,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宣传和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省、市委重要决策部署以及市政协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增强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
(二)组织委员围绕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视察调研,推动委员以提案的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三)组织和推动所联系的界别开展学习座谈、视察调研、参观考察等活动,加强与委员的联系和交流,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信息。
(四)负责起草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向全体会议报告提案初步审查情况,向主席会议报告提案最终审查情况;向市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报告提案工作。
(五)做好委员知情明政服务工作,组织征集提案;对收到的提案进行审查,协商确定承办单位;组织重点提案的遴选与督办,组织优秀提案和优秀承办单位的评选与表彰。
(六)加强与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以及各承办单位的工作联系和协作配合,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对提案进行综合分析,向市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提案中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七)组织召开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主任会议,提案办理协商会,提案承办单位和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
(八)组织县(市)、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学习、交流经验,指导县(市)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工作;组织提案工作学习研讨,开展提案工作理论研究。
(九)围绕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和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加强自身建设与履职能力建设。
(十)完成市政协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布置的以及上级政协、对口委员会委托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