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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工作职责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0-10 字体:[ ]

(一)围绕市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主要职能,做好秘书、服务、组织、协调等项工作,充分发挥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作用。

(二)负责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会)、主席(联席)会议及其他有关会议、活动的秘书服务工作,起草有关文件,做好有关组织协调及后勤保障工作。

(三)负责政协领导批示件督办及重点工作、重要事项的督查推进工作。

(四)负责机关文书处理、档案、保密、文印及收发工作,牵头办公数字化建设。

(五)负责信息化建设。牵头或参与组织远程协商、网络议政等活动。

(六)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管好公共财物,搞好机关安全、保卫、卫生、防疫等综合治理工作。

(七)负责机关财务管理,编制部门预算,做好经费使用、财务结报等工作。

(八)负责上级政协、兄弟市县政协来通和市政协港澳委员、特邀成员的接待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与市政协有关的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来通的接待工作。

(九)负责机关组织人事、党务工作。

(十)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帮助解决他们在学习、生活以及医疗保健等方面的问题。

(十一)负责与上级政协、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及县(市、区)政协、市管园区政协工委等方面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信息,协调相关工作,反映意见建议。

(十二)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处理其反映的有关问题。

(十三)完成市政协党组、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会交办的以及上级政协、市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