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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政协十一届六次常委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26 字体:[ ]

王德忠

(2013年4月25)

各位常委、同志们:

  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是南通实现“两个率先”的重要内容,关乎民生,关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是近年来党委政府着力推进、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本次常委会议以“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推进民生幸福工程”为专题开展协商讨论,很有针对性。会议听取了各调研小组和考察组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建议案。市委、市政府领导莅临上午的全体会议,听取意见建议,并发表讲话,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社会保障工作和市政协开展专题调研协商的高度重视。本次调研协商得到市相关部门、县(市)区和基层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我们也邀请部门领导和基层干部及社区工作者列席常委会议,汇集各方面的真知灼见。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达到了预期目的。

  下面,我就如何完善我市社会保险体系、推动建议案落实,谈一点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险体系,需要深化认识、形成共识

  社会保险制度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稳定、调节和促进功能,不仅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而且影响到社会的长治久安。我们要充分认清加快完善我市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意义。

  第一,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要求。推进“两个率先”,建设和谐社会,最根本的就是要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肩负着“保命”和“救命”的重要使命,是关乎民生幸福最基本的保障制度。尽管我市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取得长足发展,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还偏低,保障基本生活的功能有限;与“全覆盖”的要求还有距离,农村居民参保积极性不够高、实际参保能力不够强;重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较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时有发生;被征地农民尚未全部纳入养老保险体系,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亟待解决。特别是人口老龄化加快带来的“未富先老”和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形成的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等问题,都对加快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提出更高要求。只有构建起更加完整严密的社会保障体系,才能降低推进“两个率先”进程中的摩擦系数。

  第二,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性制度。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经过这些年的努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已经实现了制度全覆盖,但总体上还处于制度分割的“碎片化”状态,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群体间保障待遇差距较大,不同制度间、地区间社保关系转移接续难度较大。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并轨,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险体系,不仅可以为广大群众提供相对公平的基本保障,也可以通过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促进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第三,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是提升消费预期、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社会保险体系建设事关民生福祉,也事关经济发展。当前,在拉动我国经济的“三驾马车”中,投资和出口经历过去十年的快速增长后正趋于平稳。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这些年来,消费需求的拉动力总体不够强劲,很大程度上与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有直接关系。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标准,逐步消除群众养老、医疗等方面的后顾之忧,可以提升公众的消费预期,促进经济增长。

  二、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险体系,需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

  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应着眼于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进一步优化制度设计,加大财政投入,提升服务能力,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重点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加速推进城乡社会保险体系一体化。实现城乡社会保险体系一体化是基本方向,是我市缩小与先进地区差距的重点所在,也是市委、市政府在民生保障上考虑着力加强的方面。一是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体化。在各统筹区范围内逐步将新农保与城居保并轨,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充分调动农村居民参保积极性,扩大征缴覆盖面。探索采用折算参保年限办法,鼓励农民将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及住房置换成城镇社会保障。通过政策引导,鼓励灵活就业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直接参加城镇社会保障。二是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在各统筹区范围内加快推进新农合与居民医保并轨,逐步实现筹资标准城乡一致、参保补助城乡统一、待遇水平城乡均等。三是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一体化。被征地农民保障是推进城镇化进程必须妥善解决的问题。崇川区、港闸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将被征地农民纳入职保体系,各县(市)也应早日创造条件让被征地农民享受当地的职保待遇。四是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一体化。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制度,由医保基金和财政筹资,实行政府主导、商业保险承办,对大病患者个人负担部分进行二次报销,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此外,还要积极推进通州区各类人群与市区各类人群社会保险一体化,尽早让通州居民享受同城待遇。由于城乡发展不平衡性以及现阶段财力所限,推进城乡社会保险一体化只能是一个渐进改革的过程。按照“制度构架城乡一体,待遇标准城乡衔接”的思路,采取“先易后难”办法,先实现社保政策、信息系统和经办流程的统一,但允许城乡待遇存在差别,实行多档待遇选择,再逐步创造条件,实现制度并轨和标准并轨。

  第二,解决好特殊群体保障的突出问题。特殊群体往往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特别需要公共政策有差别的倾斜保护。在完善社会保险体系过程中,尤其要突出解决好特殊群体的利益诉求。一是下大气力解决失地农民保障问题。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推进,失地农民群体不断扩大。失地农民保障主要经历从土地换工作、土地换现金到土地换保障的过程。现阶段,务必做到当年征地当年进保,变“一锤子买卖”为“一辈子保障”,同时还应主动化解一些征地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在2005年91日《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施行后,仍有相当一部分被征地农民享受一次性补偿,没有进入被征地农民保障体系,还有相当一部分因政策限制土地被租赁用于项目建设的“隐性”失地农民,仍然靠土地租金维系生活。这部分失地农民保障问题若不能妥善解决,将成为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二是加大力度帮扶救助城乡特困群体。完善社会保险和救助制度,保证特困群体的基本生活,是政府应尽之责。应整合民政、人社、卫生、工会、残联等部门的救助资源,建立统一的特困群体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按照普惠加特惠原则,对特困群体采取帮扶救助措施。对重度残疾人、低保人员及低保边缘人员等特困群体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政府给予优惠补贴。逐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加强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制度衔接,并将一些特困群体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第三,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体系。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水平,直接影响到公众对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信任度和满意度。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有很好的基础,有不少特色做法,还要继续加强管理、创新举措、提升质量。在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方面,要注重“融合”,出台全市社会保险一体化管理指导意见,整合医保经办管理部门,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突出“便民”,按照“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思路,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社保服务网络,着力打造“15分钟社会保障服务圈”;力求“高效”,加速构建“网上业务交换平台”,实现网上申报、转移、就医结算、属地管理、资格认证和待遇支付。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面,要突出“强基础”,完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落实财政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运行的补助政策,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要注重“建机制”,完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建立以保证质量、控制成本、规范诊疗为核心的医疗服务评价与监管机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廉价、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险体系,需要各方支持、共同努力

  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是一项复杂、艰巨和长期的任务,需要统筹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支持参与。市政协将继续关注、支持和促进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工作。建议案报送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后,市政协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有关方面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办理落实情况以及意见建议采纳、实施情况。同时,要充分发挥政协职能,继续做好跟踪推进工作。要围绕城乡社会保险一体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失地农民保障等专题,组织政协委员视察、调研、协商座谈,共同研究破解难题的对策措施。各县(市)区政协组织也要围绕社会保险体系建设中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专题调研,向党委政府提出务实管用的对策建议。每一名政协常委、政协委员都要积极做好参保惠民政策的宣传工作,主动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诉求,尽力做好有关矛盾化解工作,为完善我市社会保险体系献计出力。企业家委员要带头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为所有务工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以实际行动支持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界、医卫界委员从事的工作与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更为密切,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理念,立足本职、创先争优,不断提高公众对社会保险服务的满意度。

  各位常委、同志们,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也是各界群众的热切期盼。让我们在中共南通市委的领导下,齐心协力、尽心履职,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险体系、加快构建民生幸福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