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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门、启东市“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调研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6-06 字体:[ ]

  根据市政协十一届六次常委会议“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推进民生幸福工程”协商专题调研方案,在副主席陈德新、徐守铭、陈宋义,市十届政协副主席顾裕岳的带领下,本调研组于3月2122日,对海门、启东市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情况开展了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情况介绍,与镇村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深入到基层走访、考察,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多年来,两地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民生为本”的工作理念,把落实社会保险政策,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架构,作为践行执政为民宗旨的重要举措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制度全覆盖。两地从上世纪80年代建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经过多年的改革探索,实现社会保险制度城乡全覆盖。2012年,海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8.5%,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达98%。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参保率分别达98.9%99.9%,保险范围内的报销比例达75%以上。城乡低保标准分别增加到每人每月480元和280元。全市社会保障总支出23.8亿元,较上年增长39.46%。启东市于2008年较早出台新农保制度,2011年又率先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全面并轨。新农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补贴达20%(如交900元的财政贴180元),平均缴费820元,列南通各县(市)第一。其他社会保险的参保率,已达江苏省现代化指标的要求。今年,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至每人400元,住院补偿最高支付限额增至15万元。

  (二)服务全方位。海门市顺应城乡居民的现实需求,大力开展基层平台全面覆盖、咨询服务全面贯通和人员素质全面提升的三项“强基行动”,社保经办的便利性越来越强。在全省率先开展参保登记、个人缴费、待遇领取、权益查询“四个不出村”试点。创建的12333咨询服务中心,直接回复率达96%以上。该市人社部门是我市唯一被国务院评为“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启东市2006年成功构建新农合网络管理系统,在县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实行网络实时结报。全面实行门诊医药费镇村联网结报。完成同省级信息平台连接,积极拓展市外定点医院数量,与南通第三人民医院、肿瘤医院等进行网络互联,实行住院医药费实时结报,方便在外人员就医看病。人社局社保处、农保处、医保中心等,均被评为省先进单位或先进窗口。

  (三)监督全过程。海门市针对五大保险信息系统相互分割的情况,通过研发网上监管平台、创新完善监管制度、严格规范监管行为、科学构建监管程序等举措,使社保基金监督跨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近三年,组织开展社会保险专项检查8692次,督促用人单位补参加社会保险1.28万人、补缴社会保险费550万元。启东市社保基金支出管理制度健全、责任明确、内控严密,运行情况良好,各项社会保险都能做到当年收支平衡、结余合理,累计结余额近30亿元。专门聘请劳动保障义务监督员,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两地在扎实推进社会保险工作的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惑有以下三个方面。

  ()保障政策偏“碎”。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企业职工、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等,不同群体对应不同的养老保险政策,内容不一、标准不同、差距较大,相互衔接机制尚待完善。同时社会大保障部门职能不集中,人社局、卫生局、民政局等多个部门都涉及社会保险工作内容,造成社保政策“打架”(如女性开始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差异)、重复参保等问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本是同一性质的制度安排,可以实现并轨,但并轨后由谁主管存在分歧。

  ()待遇标准偏“低”。虽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经并轨,但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相差4-5倍,养老金待遇相差近10倍。城乡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差距较大,享受待遇相差30%左右。如长期保持较低的补偿水平,必将影响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与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为75%,而实际报销与此标准还有差距。

  (三)服务队伍偏“软”。自社会保险制度启动以来,从当初两个险种的几千人,扩大到目前的覆盖城乡各类人员的多个险种近百万人,但经办机构的人员配备未显著增加,不得不招录较多的编外人员,人员素质与结构无法适应工作的需要。由于物质待遇、工作条件、职业前景以及社会地位等因素影响,正规医学院校毕业生不愿从事基层卫生工作,村(社区)医生这支队伍超龄人员近一半,年龄老化、后继乏人的现象已经显现,服务能力滞后于农民对医疗服务的需求。

  三

  两地的社会保险工作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基础,下一步应该在继续探索、发展的同时,重视完善、规范和提高。结合当前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制度设计,强化三个理念。一是强化人本理念。在普惠性的基础上,不断增强公平性,实现社会保险从形式普惠走向实质公平,从“全覆盖”走向“实覆盖”。更多考虑城乡居民分化的现实,采取政府扶持、政策倾斜、社会救助等机制,更好地解决低收入者和特殊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障。建立与经济发展、工资增长、物价水平相联系的正常调整机制,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随着农民收入的增长和参保意识的增强,逐步提高农民承担的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比例。对农村60周岁以上老人无条件发放基础养老金,取消“其子女必须全部参加社会保险”的捆绑政策。二是强化统筹理念。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政策由国家统一制定,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地方无自主调整权力。而其他社会保险基金仍由各统筹地区管理,为此,应着力加快医疗保险城乡统筹步伐,逐步统一医疗保险体系、运行政策和经办服务。整合经办机构,将分散在人社系统、卫生系统的医保、新农合经办机构归口人社部门统一管理,改变“多龙治水”局面。增加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贴机制和集体补助力度,提高医疗保险报支水平,引导和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三是强化社会化理念。随着社会保险服务范围、内容的不断扩大,不可能事事都通过增加编制、增加投入来解决,必须利用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推动社会保险社会化。建立政府购买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机制,合理发挥政府、社会组织在社会保障建设中的不同功能,改进和改善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完善管理机制,推进三大转变。一是管理模式向全市大社保格局转变。2012年南通全市城镇化率达到58.7%,人口资源流动性、就业方式多样性将随之进一步显现,建立“大社保”体系迫在眉睫。尽快在市级层面出台社会保险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管理主体、实施步骤和时限要求,避免标准不一而引发上访。借鉴无锡市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分级经办、分级储备、统筹共济的做法,建立市、县(区)两级政府征缴、发放责任机制和财政分担机制,增强防范风险能力,稳慎解决市级统筹和财政分灶吃饭的体制矛盾。二是管理质量向标准化管理转变。研究制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应的实施细则,妥善解决当前社会保障制度“碎片化”问题,推进制度的衔接统一。成立由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用人单位、纪检部门等参加的各级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投资、管理和监督。统一农村与城市从业人员领取养老待遇年龄,实现各种保障无缝接轨。三是管理控制向提高结余资金收益率转变。坚持安全第一的审慎原则,设计和合理安排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进行科学的周转金测算,在预留满足日常支付金额的基础上,尽量减少收益率最低的活期存款金额。增值方式主要放在建立灵活的转存机制上,测算出短期及中长期资金的使用可能,将资金投入到收益率较高的中长期定期存款或国债投资。对中长期定期存款,采取档次长短搭配、数额大小搭配的方式,形成一个每月有新的定期存入、每月又有到期存单的良性循环。

(三)完善队伍建设,实现三大“突破”。一是在服务网络下延上有所突破。借鉴商业保险的服务模式,推行分散式、下沉式的服务形式,建立健全面向基层的经办服务网络,使服务离群众更近,把好事办好。加大对村级网络设备的投入,全面推行参保登记、个人缴费、待遇领取、权益查询“四个不出村”。在国家、省确定的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根据农民的消费特点,增加一些传统、实用、低价的用药品种。所有增加用药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参加新农合人员,连续2年未报支者,可奖励一次免费体检。二是在专业化水平提升上有所突破。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适当补充社保经办人力资源,特别应注重发挥“三支一扶”(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大学生村官等优质资源的作用,充实基层平台工作队伍。发挥城区优势卫生资源作用,实现以大带小、以强带弱、资源共用。采取专家坐诊、人员进修培训、业务指导、结对帮扶、挂钩联系、设备支援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基层卫生机构内部管理、专科建设、临床诊疗技术等进行帮扶。三是在村(社区)医生培养上有所突破。全国每年毕业的医科学生,只有1/6的人最终成为医生,应鼓励和引导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当医生。有计划在当地代培村(社区)全科医生,给他们体面的收入待遇,让他们有长远追求、退休保障、社会地位,有不同于在医院当医生的职业轨道。积极推广昆山、吴江等地的成功做法,对到村(社区)卫生室工作的医学院校毕业生,解决事业待遇,给予定额补贴。力争3-5年内每个村(社区)配备一名医学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为群众提供方便、有效、价廉的医疗保障服务,承担起群众健康“守门人”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