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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东县、通州区“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调研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6-06 字体:[ ]

  根据市政协统一安排,十一届六次常委会议“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推进民生幸福工程”协商专题调研一组,在王德忠主席带领下,3月2122日赴如东县、通州区(简称两地)调研。经调研小组认真讨论,形成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两地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社会保险的法规政策要求,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制度运行平稳、管理逐步规范、基金运行安全、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取得了政府得民心、老百姓得实惠、社会事业得发展的成效。

  1.高度重视,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有清晰的思路。两地县(区)、镇(街道)、村(居)三级领导恪守“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宗旨,努力将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细化落实到每位城乡居民,完成了社会保险体系基层政策出台、全面推行、保险金发放(结报)、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保障等各项工作。如东县紧扣基金征缴这个重点,主攻扩面难点,强化制度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2.勇于创新,推进民生幸福工程有扎实的举措。社会保险涉及千家万户,两地党委、政府创新工作举措,强化政策宣传、消除知晓盲区,强化行政推动、消除压力盲区,强化监督管理、消除运作盲区,基本达到了“应保尽保、应发尽发”两个全覆盖的目标。通州区城乡居保工作以“村级网络平台建设”为突破口,下延服务项目、完善工作机制,初步实现服务领域规范化、服务过程精细化、服务宗旨人本化、服务手段信息化,服务成果绩效化,做到“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内部交流互通、外部紧密联系”,有效地推动了城乡统筹与和谐发展。

  3.效果明显,老百姓参加社会保险有真正的实惠。经过多年的努力,两地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初步实现了从无到有、参保面从窄到宽、保障水平从低到高、社会保险制度从分到合、基金运作管理从粗到细的转变。到2012年底,两地60岁以上未参保人员享受每月70元单独基础养老金待遇的发放率均达到100%,仅如东县就有14.1万老年人享受到该项待遇。如东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6%以上、通州区达97%以上;两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均达99%以上,基本实现全覆盖。如东县2012年通过网络门诊结报200.9万人次,住院次均补偿2815.8元。此外,如东县率先在全省实施新农合混合支付方式改革,县内定点医院全面实施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相结合的方式,有效地降低了次均住院费用,让参合人员从中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二、存在问题

  在充分肯定两地社会保险工作所取得成效的同时,调研组认为,随着社会保险体系制度顶层设计的进一步完善和地方财力的逐年增强,国家政策要求和老百姓对社会保险期望值与地方财力保障能力三者之间的不断调适,现阶段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方面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险参保率有待巩固。在量的方面,按现行口径统计的参保率基数没有按实有人口计算,随着政策的统一,应参保人群还有扩大的空间,参保率会受到影响。在质的方面,大量的产业工人仅参加了标准较低的新农保(合),没有参加企业职工保险。部分农村居民因政策因素,还没能进入城镇社会保险体系。大批灵活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受自身互助共济意识和参保积极性影响,他们担心异地缴存、提取不便,个人不愿参保,还没有进入社会保险体系。

  2.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待遇标准有待提高。受地方财政保障能力和现行低水平、广覆盖政策制约,社会保险待遇标准还偏低。实行社会保险低水平普惠制后,参保与不参保之间的待遇差距不大,体现不出参加社会保险应有的积极意义。

  3.社会保险科学管理有待强化。管理体制的条块分割、区域分割加大了科学管理的难度。没有统一的现代化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手段滞后、低水平重复投入的现象还较为突出。老百姓如何享受更便捷的社会保险待遇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落实。

  4.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渠道有待突破。国家《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社保基金只能购买国债、转存定期存款或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缺乏有效的保值增值渠道,实际保值增值率过低,进一步激化了社会保险待遇偏低与基金支付压力持续增加的矛盾。以如东县为例,该县2012年各项保险基金收益率还低于参保人员个人帐户计息利率。

  三、对策建议

  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国家和省级层面对管理有严格的规定,在制度设计、体系构建、标准设定、基金监管等方面,市级以下层面可发挥主动性的空间很小。为此,调研组从具体操作方面提出4点建议。

  1.坚持扩面与提质并举。应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宣传方式的多样性和参保受益典型的带动性,积极开展“拉网式”业务培训和“立体化”政策宣传。通过算好早参保的实惠帐、迟参保的吃亏帐、不参保的后悔帐,在全社会营造依法参保的氛围。应在地方财力许可的范围内,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尽量做到“执行政策向上限靠拢、横向对比向高标准看齐”,用优惠的政策鼓励老百姓,用优厚的待遇吸引老百姓积极主动、自觉自愿地参加社会保险。应进一步理顺征缴关系,提高政策的透明度,着力由政策强制纳保向企业、个人自愿参保的转变,在维持高参保率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应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帮助老百姓树立“多缴保费多享受保险待遇”的理念,做好不同标准保险之间的衔接管理和服务工作,鼓励更多的老百姓自愿参加较高缴费标准的社会保险,逐步提高参保质量。

  2.坚持维护政策严肃性与破解难题并举。应适度把握政策的原则性与灵活性,在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社会保险大政方针的同时,注重研究解决4个区范围内涉及面相对较小的特殊人群参保问题,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及时出台4个区统一的地方性政策,让老百姓尽早享受到同城待遇。一是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应参照解决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的办法,妥善解决因政策限制暂时采取租用方式的城市道路和市政工程建设用地的“被租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还应妥善解决好有田非农人员(包括“农转非”后仍拥有承包田、原城郊结合部定量户口等人群)征地后的社会保障问题以及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到的大中专毕业生及其配偶、子女生活保障问题。二是特困家庭的参保。对确因失去劳动能力或家庭有特殊困难无法缴纳社会保险中个人支付部分的人群,应由地方政府制定特殊的补贴政策,解决好这类人群的生存问题。三是大病救助。应抓住我市被省人社厅确定为全省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试点市的契机,按照国家、省《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调研,加大财政对居民医保补助力度,完善大病救助的相关政策,逐步放宽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以更有效地解决大病患者家庭因病致贫的问题。

  3.坚持理顺管理体制与逐步推进并举。可参照城乡养老保险并轨的做法,按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分段推进城乡医保的并轨工作。市有关部门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共同研究出台符合南通市情的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将不同的医疗保障制度整合到一个制度框架内,并打通制度间的通道,允许城乡居民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和参保意愿选择参加不同的险种。逐步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农合整合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农民工大病住院医疗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制度并轨,构建我市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救助在内的“2+1”城乡统筹医疗保障体系。应采取“先易后难”的方法,理顺管理体制。可在做好制度统筹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医保政策统一、信息管理统一、工作平台统一”的市级统筹,为最终实现真正意义上包括承担收支平衡在内的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奠定基础。应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地方财力的承受能力以及通州区老百姓对享受社会保险的合理需求,由市有关部门拿出方案,积极向上争取,合理调整通州区的财政管理体制,科学界定通州区的行政区划,适时解决通州区撤市建区后老百姓享受社会保险“同城待遇”问题。

  4.坚持加强基础工作与提高服务水平并举。应结合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和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保险信息共享工程,全面整合人社、卫生、公安、民政、工商、地税、城管、房管等部门的信息系统,在市级层面统一研发、配套大型综合管理软件,建立较高水准的多系统共享大信息平台,为切实提高社会保险服务水平做好技术保障。应根据参保基金规模、服务人群的数量和业务量的大小,合理核定镇、村(街道、社区)管理人员编制和办公经费、工资待遇标准,为提升服务水平做好后勤保障。应从抓基层硬件设施建设入手,及时研究部分村级(社区)卫生室(服务中心)个人投资的政府回购政策,搞好基层医保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应继续加大社会保险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力度,狠抓队伍建设,以更好地适应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要求和提高社会保险经办能力的需求。应在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管理的同时,及时、足额拨付政府社保基金配套资金,积极推广从土地出让金和国有资产收益中划出专款资金充实社保基金、招标确定社保基金承储银行等做法,拓宽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渠道,维持社保基金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