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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社会保险体系建设的考察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6-06 字体:[ ]

  为了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加快我市社会保险体系建设,3月28日至29日,市政协副主席陆玉明、杨展里率队赴浙江省杭州市学习考察。考察组听取了杭州市人社局、财政局等单位的情况介绍,实地考察了杭州市下城区朝晖街道劳动保障管理站,重点对杭州市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了解。现将学习考察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特点

杭州市辖8区、5县(市),193个乡镇(街道),常住人口880万,户籍人口700.5万。到2012年底城乡居民参加各类养老保险的达91.9%,医疗保险参保率在97%以上。

  (一)政策体系健全

  在2007年底之前,杭州市的社会保险体系制度建设,主要是解决制度缺失问题,针对不同的群体建立不同的制度;2008年以后,根据形势的发展,主要解决制度碎片化问题,整合相关制度,形成了《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和《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

  1.“1+1模式的养老保障政策体系。2008年出台实施的《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将涉及不同人群的保障制度整合到一个制度框架内,允许农民工选择参加农民工“双低”养老保险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允许城乡居民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确定了不同险种间相互折算衔接的办法,实现了制度间的无缝衔接转换。2010年起,加快了城乡统筹步伐,积极推进各项制度整合归并,农民工、征地农转非人员“双低”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轨。今年,将城镇居民老年生活保障、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进行整合,在全市形成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1+1城乡统筹养老保障办法。

  2.“2+1模式的医疗保障政策体系。2008年,杭州市将不同的医疗保障制度进行整合,出台实施了《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允许城乡居民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和参保意愿选择参加不同的险种。2010年底,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农民工大病住院医疗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制度并轨。今年,将完成《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的修订工作,统一全市的医保政策框架,建立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在内的“2+1城乡统筹医疗保障体系。杭州市还根据自身的实际,针对少年儿童和大学生等特殊群体,制定了详细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办法,推动社会保险工作从制度全覆盖走向人群全覆盖。

  (二)待遇稳步提高。在养老保险方面,全市63.26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为2046∕月,主城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为110元∕月,五县(市)不低于100元∕月。60岁以上的老人都能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其发放不与子女是否参保捆绑。在医疗保险方面,一是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统一的医疗机构和药品报销目录;二是全市8个统筹地区全部建立了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三是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四是职工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达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全市超过15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通过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办法解决;五是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其中市本级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报销70%

  (三)服务平台下沉。杭州市已经建立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服务平台,全部实行联网。在这四级平台的建设中,将街道、社区的平台建设作为重点,强化社会保险网点建设,60%-70%的社保事项可在网上直接办理。凡是涉及个人的社保工作,在社区就可以享受就近服务。杭州市下城区朝晖街道,地处杭州市中心城区核心区块,是面积人口较为密集的老旧小区。该街道于2002年成立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站,代理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并把社会保险工作当作联系群众的纽带,积极主动为居民服务,仅2012年就为居民代办个体参保3059人次,老年居民参保80人次,城乡居民参保174人次,办理一次性养老保险补缴120人次,很好地发挥了基层服务平台的作用。杭州市还根据医疗的需要,设立家庭病床,解决部分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参保人员就医困难问题。

  (四)基金管理规范。加强社保基金管理,确保安全有效运行,保证基金的保值增值,一直是个难点。杭州市通过几年的探索,寻找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一是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执行分析制度。每季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分析报告与预算执行情况表向省报送,着重对预算执行情况进度,指标变动原因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差异。密切关注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合理利用信息数据,指导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涉及财政补助条目的制定,控制基金风险。二是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市级风险调剂金的筹资工作。2012年,向县(市)区收缴基本医疗保险市级风险调剂金7318万元,增强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三是高度重视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工作。合理测算每个月社保基金的流量,尽可能以6个月、1年或3年、5年等多种方式结合的定期存款储蓄社保基金。同时,与银行协定,将社保基金活期存款利息按照3个月整存整取的定期利率计算,从而在目前手段有限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落实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工作。

  二、几点启示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是广大城乡居民的现实需要,是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市实现“两个率先”的切实要求。杭州市在社会保险体系建设中,思路清晰、政策明细、措施实在,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对我市社会保险体系建设也有不少启示。

  启示之一:社会保险体系建设的前提在于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政策制度体系。好的政策制度,是做好工作的基础,也是开展工作的方向。一是加大整合力度。目前,我市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政策体系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比较零散,只是针对某一特定群体,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制度。我们要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制定出台统领我市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体系建设的规范性制度。特别是将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和农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整合归并,让城乡居民享受同一的医疗政策和医疗资源。在条件允许时,参照杭州市的做法,再将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基本医保的医疗机构和药品报销目录进行统一。二是关注特殊群体。养老和医疗是每一个社会人都要面临的不可回避的问题,建立健全全覆盖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体系政府责无旁贷。在保证大多数的前提下,尤其要关注一些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险工作,如失地农民、低保家庭人员、大病患者等。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让特殊群体在享受基本保障基础上,能够享受到一定的社会救助,在最大程度上体现社会的公平。在医疗保险方面,还要针对少年儿童、大学生、外来农民工、常驻本地外国人等群体,制订并实施相应的政策,实行制度全覆盖。三是适时调整标准。让广大城乡居民获得最多的社会保险收益,是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目前,南通的基础养老金大多数县(市)区执行的是全省最低标准,要按照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在保证最低标准执行到位的基础上,适时合理地提高标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市级补助标准已有十多年没有增加,仍然是每人每年补助2元,除此之外,应加大大病医疗保险和二次报销的比例,切实解决城乡居民的医疗之患。

  启示之二:社会保险体系建设的关键在于要有一个强有力的财政作为支撑。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是政府工程,是一项惠及于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一是加大投入力度。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直接关系到城乡居民的“两保”待遇水平。一方面,随着我市人口老年化程度越来越高,财政扶持的压力降越来越大;另一方面,随着待遇标准的逐年提高,财政支付的压力也越来越大。这些都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社保基金足额按时拨付到位。二是多方筹措资金。参照杭州市的做法,社保基金财政投入部分主要由土地出让金的5%、国有资产的部分收益和财政直接拨付组成。我市也应从这几个方面的财政收入中,明确一定的比例,每年足额拨付到社保基金。另外,应鼓励社会上企业和个人多进行捐赠,并将社会捐赠充实到社会救助工作中去,有效弥补一些政策的不足。三是加强基金监管。按照“地税征收、财政管理、社保使用”的原则,切实加强社保基金的监管。严格执行社保基金的预决算制度,强化市级风险调剂金的征缴,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实现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启示之三:社会保险体系建设的基础在于要有一套互相联通的服务平台和一支优质高效的服务队伍。只有将好事做好,老百姓才能真正得到实惠。一是优化站点布局。注重加强基层站点建设和基层平台的拓展工作,进一步优化站点的布局。针对地域范围过大的村,可设立分站点;管辖范围过大的社区,可设立楼宇片区,以便于居民就近服务。在所设立的各级服务平台,实行资源共享。居民只要持有本地的社会保障卡,就可以到任何一家服务机构享受服务。二是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好各级平台,将社会保险的各类政策制度,进行广泛宣传。尤其要加强基层的宣传工作,利用身边的人和事,将政策制度的优越性宣传到位。在政策调整时,要及时让城乡居民了解政策,并指导做好衔接工作。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社会保险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任何一个工作环节都不能出现差错,这就需要一支政策精、业务熟、素质高的服务队伍。特别是村(社区)医疗服务队伍面临人员偏少、年龄偏大、经费不足、待遇不高等问题,要建立基层医疗服务人员的定向培养机制,利用政策的导向作用,从本土挖掘资源,培养全科人才,在人员待遇上向基层倾斜,建立一套培养、使用、留住基层医疗服务人才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