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通市第九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九届二次会议以来
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2005年1月12日在政协南通市第九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上
杨伯林
各位委员:
我受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市九届政协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
市九届政协二次会议以来,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和政协委员,共提出提案552件,较2003年增加了79件,其中全会提案543件,闭会提案9件。经提案委员会审查,共立案528件,有24件作为委员来信转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立案的提案分别送交62家承办单位办理,截止去年底,已全部书面答复委员。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142件,占26.9%;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310件,占58.7%;因条件限制或现行政策等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67件,占12.7%;因超出办理部门工作职权范围或其他原因需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的有9件,占1.7%。共收到委员对提案办理的反馈意见表476件,比2003年增加了199件,反馈率首次达到90%以上。其中满意292件,基本满意159件,满意、基本满意率为94.7%;不满意22件,没有表示满意与否,只提几点意见的3件。对办理不满意的提案,相关承办单位进行了重新办理。再办理后表示满意的10件,表示基本满意的6件,表示理解的6件。
二
市九届政协二次会议以来的提案,涉及领域广泛,紧贴社会实际,体现了以人为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特点。不少提案具有宏观性和前瞻性,整体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委员们除了对经济建设、企业改革、发展教育卫生事业、加强社区建设、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城市建设与管理等方面问题继续提出提案外,还根据新形势、新情况的要求,就南通争创全省民营经济第一大市、“五城同创”、政务信息自动化建设、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建设、保障失地农民利益等问题,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提案得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两会结束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联合召开交办会,部署办理工作,提出办理的具体任务、目标和要求。承办单位十分重视提案的办理工作,积极采纳和认真落实提案中的建议。重点、难点提案由主要领导亲自批阅督办,分管领导主动协调,有关处室具体落实解决措施。办理方式不断改进,有所创新。开门办理的提案达90%以上,不少承办单位达到了100%;承办单位之间互相协调,整体联动,齐心协力办理涉及面宽的提案;有的承办单位做到办前沟通,办中调研,办后征询意见,最后再正式行文答复委员。对以上这些好的做法,委员们深表赞赏。一年来,提案工作在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为加快我市经济建设建言献策,对相关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在提案工作中,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政协委员,始终把促进和服务发展作为提案内容和建言献策的重点。去年528件提案中,有关经济建设的提案112件,占提案总数的21%,为推动我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建议。关于实现南通跨越发展,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提案,对我市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作了深入分析,提出了针对性建议,受到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市政府要求加快编制《南通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出台规划实施的具体计划和指导意见。关于科学制订我市产业规划的提案提出的建议,有一定指导意义,可操作性强,被承办单位视为我市实施沿江开发、江海联动发展战略的良策,表示在编制“十一五”发展规划及具体工作中予以吸纳。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的提案,根据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实际,提出的意见建议,可操作性较强,有关方面正在积极组织实施,对加快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开发研究纺织染整助剂,加快我市纺织业发展方面的建议,被承办单位编制的年度计划所吸纳,在安排项目计划和经费时,给予重点支持。
(二)关注社会事业,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在围绕中心,服务经济的同时,委员们对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非常关注,提出有关这方面的提案125件,占总数的23.7%,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关于加快我市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建设的提案,经承办单位努力,逐一得到落实。市疾控中心大楼已破土动工,县级疾控中心建设也逐步启动。目前,我市各级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已建立了信息交换网络,一旦发现疫情和突发事件均可即时报告。关于加快我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方面的建议,不少内容被去年10月份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快实现南通市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所吸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建议,市政府领导很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由市规划局和教育局共同组织,崇川区、港闸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积极参与,对市区初中、小学布局规划进行修订,尽量吸收委员们的意见建议。
(三)关心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了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以民为本,关注民生,是去年政协提案内容的又一个重点。委员提出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提案193件,占总数的37%,较好地推动了一些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关于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提案,承办单位予以充分肯定,及时讨论研究,拟定措施加以落实。去年10月份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工作的意见》中,吸纳了不少委员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经相关部门努力,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覆盖面已有所扩大,文件出台一个月就新增社保职工50900名,新增养老保险费1148万元。关于要重视应对食品安全中的突发事件的建议,经承办单位努力,我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全面启动。改善小石桥周边环境,取消马路客运市场的提案,经过交通、城管、公交等部门的共同努力,去年该马路客运市场已搬至校西公交停车场。为落实儿童福利院至工农路道路建设的提案,承办部门特事特办,筹集资金380万元,使新建的市儿童福利院在“六一”儿童节正式启用。为解决宗教上层人士生活待遇的建议,承办单位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决定每年增加一定数量的经费,用于宗教上层人士生活补助和民族宗教团体业务经费补助。在狼山天主教堂附近增设5路公交停靠站的建议,经过承办部门努力也已落实。
三
一年来,市政协的提案工作,注意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提案工作的服务质量,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领导重视,将提案作为全局性工作列入政协议事日程
一是将党派、团体的集体提案作为政协提案办理的重点。党派、团体的集体提案,针对性强,涉及面广,立意深远,事关全局,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去年全会结束后,程亚民主席即对党派、团体提出的33件集体提案逐一进行阅示。阅批件经整理后,交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交办。政府及部门领导对政协主席的阅批意见非常重视,在办理过程中认真加以落实。需要市政府领导牵头协调的,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处理意见;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召开相关部门座谈会,逐件协商解决。同时,政协主席、副主席分工牵头督办党派、团体集体提案,及时了解办理进度,协调解决有关困难。一年来,主席、副主席带队督办的活动就有8次。这种高层次办理提案的运作方法,有效地促进了集体提案的办理,落实率有了明显提高。
二是把重要提案的办理与政协常委会专题协商相结合。去年,有不少重要提案的内容与政协常委会专题协商内容相关。在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时,我们邀请提出有关提案的党派和委员一起参加。去年市政协三季度常委会“关于城镇居民就业问题”的专题调研,就邀请提出与此课题内容相关提案的市民盟、民建、民进等党派一起参加。所形成的调查报告上报以后,得到了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推动了这些提案的落实。
三是把做好提案工作作为政协机关各委室的共同任务。去年,政协各专委会做到在全会前组织委员对提案选题等进行调研,写出高质量的提案;全会结束后,各专委会在安排工作时,主动了解提案内容,将重要提案内容作为专委会的调研课题;各专委会还积极参与提案督办活动,配合提案委员会抓好委员提案的落实。政协机关对自身所办的提案,每一件都认真进行研究,拟定落实措施,当面答复委员。对影响较大的提案,采取了现场视察与协商座谈相结合的办法,推进落实;有的提案办理有一定难度,由市政协秘书长出面协调,与委员直接沟通。委员们对政协机关办理的提案全部表示满意。
四是开展优秀提案评比和表彰活动。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激发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根据《市政协优秀提案表彰办法》,对市九届政协一次会议以来的优秀提案进行了评选。在经过政协组成单位及承办单位推荐、提案委员会综合平衡后,提交政协主席会议审定,共有39件提案被评为优秀提案,将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彰。
(二)深入发动,努力搞好提案的征集工作
质量是提案的生命,直接关系到提案作用的发挥,关系到参政议政的成效。为了提高提案的质量,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提高委员对提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去年4月,市政协举办新委员培训班,由提案委员会的负责同志作了如何开展政协提案工作的讲座,全面介绍政协提案工作的性质、地位、作用及撰写提案的要求,强调撰写提案要把握好宏观性、准确性、可行性、规范性,努力提高提案的质量。
二是为委员撰写提案提供知情服务。利用《南通政协》、《学习资料》等刊物编发政协的工作动态、经验、党政领导讲话及有关政策法规等内容,帮助委员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市政协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委员小组组织委员进行多层次、多形式的视察调研、对口协商、座谈讨论、委员活动日等活动,为委员提供知情服务;还邀请政府领导、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通报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情况,使委员们更好地为我市现代化建设献计出力。
三是拓宽提案的征集渠道。首先,做好党派、团体提案的征集工作。在全会前召开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负责人联席会议,交流组织集体提案的做法、经验和下一年度的打算。其次,普遍发动委员撰写提案。政协全会召开前一个月,向全体委员印发征集提案的一封信和“书写提案须知”,通报新的一年全市工作的重点,介绍全市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委员撰写提案提供参考内容。第三,将政协组织的调查、视察、委员小组讨论及大会专题发言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及时形成提案。平时注意听取委员对提案办理的意见,邀请委员参加相关的督办活动,组织有关承办单位就提案内容和办理情况,与委员面对面地交流和沟通,共同研究改进措施。
(三)突出重点,着力提升提案督办层次
重点提案所反映的问题和建议比较重要,经办理后效果比较明显,影响广泛。一年来,市政协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注意突出重点,提升提案的办理层次,以重点促一般,带动提案办理整体质量的提高。
首先,认真筛选,提请市政府办公室作重点办理。市九届政协二次会议结束后即着手对审查立案的提案进行认真审阅,及时筛选,在听取市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承办单位意见后,由政协主席会议讨论,确定了“尽快建立南通市工资支付保障体制”等6个方面共58件提案作为重要提案,提请市政府作重点办理。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汇报,丁大卫市长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狠抓落实。各分管市长也分别领办重要提案,签批办理意见,亲自出面协调,拟定措施加以解决。涉及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由市政府办公室作为重点交办内容,要求承办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将办理进展情况及时向政协通报。
其次,并案办理,面对面协商落实委员意见建议。对几个委员提出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提案,我们建议承办单位并案办理,实行提案人、提案委员会及承办单位“三见面”,召开办理座谈会,由承办单位领导汇报办理情况,直接听取委员意见,共同协商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这样办理力度大,有利于互相沟通,互相理解,委员比较满意。去年关于宣传工作、城市规划、医疗卫生以及文化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提案通过集中办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第三,全程跟踪,密切与承办单位的交流与沟通。我们通过电话联系、上门走访、现场察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重要提案加强跟踪督办。做到年初与承办单位核实重点提案收交情况,查阅办理计划;年中走访办理单位,或组织现场察看;重点提案办理结束后及时向承办单位反馈委员对办理的意见,提请承办单位进一步完善落实措施。去年,一共开展了6次重点提案的督办活动。
第四,科学安排,增强提案督办的计划性。去年4月,我们对市九届政协二次会议的提案进行了筛选,将城建、环保、文教卫生、群众生活等方面36件提案列入跟踪督办计划,由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协提案委员会联合发出通知,以书面形式督促承办单位抓紧办理,按期完成。同时,我们对往年政协委员多次反映的一些问题进行综合分析,选择市区河道治理、食品卫生安全等提案,作为跟踪督办内容,邀请委员听取承办单位的汇报,深入现场进行视察,加快了这些提案办理实施进度。
第五,征询委员意见,对答复“不满意”的提案组织重新办理。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我们给委员发放征询意见表,听取对提案答复的意见。对委员表示“不满意”的提案,要求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如委员对加强我市电动摩托车管理、做强做大我市蚕桑业等提案的办理表示不满意,我们及时组织相关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召开座谈会进行协商,寻求良策。12月上旬,提案委员会还会同市人大人事代表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召开有关承办单位座谈会,对委员不满意的提案逐一落实再办理措施。重新办理后,大多数委员表示满意或理解。
(四)联合督办,认真抓好难点提案的落实
对有些群众呼声高、涉及部门多、解决难度大的提案,我们采取多方配合,协同办理的办法,较好地促进了难点提案的落实。5月份,提案委员会会同市人大人事代表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数量较大的10多个承办单位进行调研,了解难点提案的办理情况,研究探讨解决办法。6月份,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联合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进行集中督查,对市建设、公安、交通、教育、民政等11个部门和单位,采取实地察看、现场汇报和座谈协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针对人民群众较为关注的未成年人的思想品德教育、市儿童福利院建设、小石桥周边环境整治等方面的难点问题进行实地察看,现场督办。承办单位听取委员建议后,认真完善措施,积极组织落实。去年,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联合进行了4次难点提案现场办理活动,每次活动市政协相关领导、委室负责人都积极参加,对推动难点提案的落实发挥了很好作用。
发挥媒体作用,营造舆论声势,推动提案办理工作。每次重要提案的办理活动,都邀请新闻单位参加,特别是去年8月份,对委员们提出多年、尚未得到彻底解决的端平桥农贸市场整治问题,专门邀请新闻记者和委员一起,用3天时间进行明查暗访,将所得的第一手材料在电视台、电台和《南通日报》、《江海晚报》上作连续报道;在市政协分管主席带队到现场视察、听取汇报时,也邀请新闻记者进行现场采访,加以报道,造成一定声势。市政府领导对此十分重视,连续3次到端平桥农贸市场了解情况,经过研究,相关职能部门将端平桥农贸市场及周边道路改造列入了城建计划。一年来,我市各新闻媒体多次报道了提案办理工作,《人民政协报》、《江苏政协》等刊物上也多次刊登我市政协提案办理的经验和做法,扩大了提案工作的影响。
(五)结合实际,继续加强规章制度建设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国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认真做好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对完善办理工作制度、抓好重点提案的办理、重视委员的反馈意见、做好总结工作、表彰优秀提案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去年,在学习借鉴兄弟市先进做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委办公室、市人大人事代表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考核评比的通知》,加大了对提案办理工作的考核,健全了考核机制。为了加大委员对提案工作的参与度,我们建立了提案工作回访制度。全会结束后,及时编发委员提案目录,让委员了解自己所提提案的行踪及全会提案的情况,主动参与提案督办工作。在9月份提案办理工作接近尾声时,我们及时向每一位委员了解了提案办复件的收阅、承办单位的办理形式、提案办理反馈意见表的收寄以及对承办单位的评价等情况,并将有关问题反馈给相关承办单位,以便改进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
市九届政协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提案工作中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提案数量有了增加,而高质量提案还不多;提案工作信息化管理系统有待建立;与承办单位的联系还需进一步加强。在提案办理方面,有些承办单位工作缺乏主动性,提案答复缺乏针对性;少数承办单位重答复、轻落实;一些委员提了多年、反映强烈的问题未能得到解决。如何深化对提案工作的认识,如何将提案工作更好地与政协履行职能紧密结合、与专门委员会工作紧密结合,如何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的整体质量,需要认真探讨和实践,需要政协参加单位、广大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单位和政协提案工作机构共同努力。
四
新的一年里,市政协提案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政协第五次提案工作座谈会和2003年中央和省“两办”通知提出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九届六次全会所确定的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南通跨越发展的实际,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的水平,推动我市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一)提高认识,把提案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在全国政协第五次提案工作座谈上,贾庆林主席明确指出,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工作。要进一步提高对提案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领导,把提案工作摆在政协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要继续运用多种形式,深入贯彻全国政协第五次提案工作会议和全省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落实会议提出的各项措施和任务。要提高提案工作的组织程度,及时做好提案的审查、立案、交办工作,加强督办力度。各专门委员会要把视察调查与提案工作结合起来,积极配合提案委员会参与重点提案的督办工作。加大提案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提案工作的认知度,争取各方面对提案工作的支持。
(二)发挥优势,切实提高委员提案质量
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人民团体是政协的重要参加单位,要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围绕中心,突出宗旨,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能为政府排忧解难、建言出力的提案。各专门委员会要积极组织和推动所联系的委员撰写提案,并为委员提供知情服务。委员要加强与所在界别群众的联系,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听取意见,了解情况,体察民情,通过提案反映群众的愿望和呼声。
(三)加强督办,不断提高提案办理水平
提案办理涉及各个方面,要主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加大督办力度。继续实行领导牵头、分层次督办的做法,突出重点,带动一般,提高提案办理工作的总体水平。要组织多种形式的“面对面”办理提案的活动,对内容相同、群众关注的重点提案,组织委员进行视察,开展对口协商,推动落实。对提案办理数量较多的承办单位,结合政风、行风建设,开展委员民主评议活动,以推动提案办理质量的提高。
(四)完善制度,进一步加强提案工作规范化建设
要根据《政协章程》和即将颁布的《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结合实际,对《南通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作相应修改,使之更完善、更规范。要认真总结提案工作的经验,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提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要推动承办单位建立健全相应的办理制度,完善办理程序,提高办理效果,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提案工作的需要。
(五)组织交流,加强与各县(市)区政协的联系
今年将适时召开全市政协提案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政协第五次提案工作座谈会和省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精神,交流市、县(市)区政协提案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要开展专题研讨活动,分析新形势下提案工作中的新情况,研究办理过程中的新问题,探索提案督办的新路子,总结好经验,推广好做法,发扬好作风,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协提案工作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