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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通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1-21 字体:[ ]

2011119日政协南通市第十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通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通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219日在南通召开,会期四天半。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讨论中共南通市委领导同志讲话;2.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3.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4.列席南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讨论南通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和其他有关报告;5.讨论并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通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6.选举;7.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