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 12月 13日 政协南通市第十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政协南通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
张泽民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南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副秘书长职务;
刘建华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南通市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