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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我市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5-06 字体:[ ]

3 15 17日,我们围绕“加快我市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课题,组织部分政协常委和委员,分成4个组分别到9个县(市)区开展调研。各调研组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视察了部分村居养老服务机构,听取了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的情况介绍,与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在此基础上,调研组进行了认真地分析研究,提出了对策建议。现将我市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0年末,我市老年人口达176万,占同期总人口的22.89%,其中居住在农村的老年人达130.4万,占农村总人口的23.60%。农村老年人按照年龄分:61-7067.8万人,71-8043万人,80岁以上老人19.6万人。在农村老年人中空巢老人达43万,占32.98%;残疾老人23.6万,占18.07%。针对现阶段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现状和规律,需要家人和社会提供服务的一般为残障老人和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全市这类老人约为43.2万人,占农村老龄总人口的33.11%

全市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启动两年多以来,尽管工作推进难度较大,但由于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目前初见成效。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较好的开发区、如皋市,农村有养老服务需求的老人,已经能够享受到一些基本的服务。

(一)保障体系正在形成。通过近几年的强势推进,全市农村医疗保险和新农保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农村医疗保险参保率已有82.53%,参保情况最好的海安县已达99.43%,港闸区达92.87%。享受基础性养老金的老年人也在逐年增加,海安县的覆盖面达100%,如东县超过85%80岁以上老人已经全部按月享受到尊老金,如皋市尊老金发放的标准全市领先,105岁以上老人能享受420月的尊老金。近年来,政府还对农村老人加大了购买服务力度,部分地区对农村五保老人、孤寡鳏独老人、低收入独居老人、低保家庭老人、生活不能自理老人、低收入家庭高龄老人、重点优抚对象老人,采取由政府购买服务、发放服务补贴的形式,让这些特殊群体的老年人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二)服务站点逐年增加。虽然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刚刚启动两年多,但目前全市已建立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940家,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已实现了全覆盖。各县(市)区都在今后五年的发展规划中明确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实现全覆盖。民办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点开始起步,如海安县城东镇泰宁村5组杨和圣利用住宅,雇佣2名护工,为14位老人提供配餐、日间照料等服务;如皋市高明镇晓庄村建起居家托老院,为30多位老人提供配餐、日间照料、托老等服务。

(三)服务内容不断丰富。各县(市)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均把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纳入服务范围,同时还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海安县、通州区等把水电维修、代充煤气、代为购物、代洗衣物、农忙助耕助种、送医上门、日托照料、法律维权等纳入居家养老服务范围,受到老年人的欢迎;如皋市、如东县、开发区等根据不同层次老人的不同需求,因人制宜,实施“夕阳红”等为老服务工程,安排服务人员为患病老人、低保困难老人、失能老人提供饮食、住宿方面的照料;崇川区、如东县等为特困、高龄老人安装呼叫器,开通“一号通”应急呼救系统。

(四)服务设施有所改善。各县(市)区在近几年均加大了财政投入力度,并充分利用好福彩公益金,不断完善健康、休闲、娱乐等设施。几年来,全市共投入近6000万元,在115个乡镇的1381个村都新建了一个篮球场,两个乒乓球台,一些老年健身器材开始进入农村集中居住区。各地均能免费开放公园、图书馆等公益性设施,为周边的老人提供更多的活动场所。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区域范围逐步扩大,年龄要求进一步放宽。

(五)信息平台初步建立。各县(市)区均建立了相应的老年人台账资料。如皋市每个服务站对区域内老人的家庭状况、身体状况、居住状况、经济状况、服务需求等逐一进行调查摸底,分类造册。通州区于20108月建立了老年人信息系统综合平台,共采集包括农村在内的老年人各种信息13万份,并不断适时更新。如东县还为农村的所有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初步建成了老年人养老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平台的建立,让服务人员更好地掌握了老人的一些基本情况,为一些突发事件的处置带来了更多的方便。

二、存在问题

总的看来,全市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发展明显滞后于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组织体系还不健全。在机构改革中,全市除了如皋还保留了老龄办以外,其余县(市)区均没有设置老龄工作机构。而全市老龄人口每年都在增加,社会管理中缺少相应的老龄工作机构,来管理和规范辖区范围内的老年人和老龄工作。即便是成立了为老服务组织的镇村,运行不够正常,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经费投入难以保障。虽然财政对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站和运营有一定的补贴,但因经费有限,农村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站覆盖面较窄,只能占村居总数的52.4%。多数服务站的用房紧张,甚至有少数居家养老服务站只是在村委会办公场所加挂一块牌子,正常运行难以得到保证。由于经费投入难以得到保障,全市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进展不快,创办情况比较好的如皋市其创办率也只达到67%,其他县(市)区创办情况只能满足省规定的35%以上的最低要求。

(三)服务人员参差不齐。全市目前还没有一支真正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队伍。已建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虽然都配置了一定数量的管理和工作人员,但人数较少,且多为村干部兼职,无论是从专业素质上,还是从时间精力上都难以保证老人对居家养老所提出的服务需求。因待遇较低,各服务站甚至无法聘请到相应数量的工作人员。使得整个为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程度不高,服务质量始终在较低水平上徘徊。虽然有少数服务站已能提供较为全面的居家养老服务,但在现已建成服务站的村居,由于缺少专业服务人员,其服务内容大多只能停留在医疗等基本服务上,像日间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等服务项目都无从谈起,更谈不上提供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

(四)社会氛围不够浓烈。一是社会尊老敬老氛围有所淡化。虽然中国自古就有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但近些年由于受多种外来思想的影响,一些优良传统受到冲击,一些人的道德已经没有了底限,欺老虐老现象时有发生。二是社会对养老服务人员的认可度不高。鄙视、轻视、不尊重服务人员的现象屡见不鲜,服务人员得不到应有的社会尊重。

三、对策建议

如何妥善解决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供需矛盾是当前日益突出且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让农村老人像城市老人一样享受到更多的养老服务资源已成为一个刻不容缓的社会民生问题。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要高度重视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工作原则,确保有机制养老、有钱养老、有地养老和有人养老。

(一)整合力量,建立各级老龄工作服务组织

各级政府可从各部、委、办、局退二线的老同志中抽调有工作热情、服务激情、乐于奉献的人员组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对养老服务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服务、培训等。特别是村居一级,可聘请一些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参加居家养老管理服务工作,利用他们情况熟、老年人同老年人容易沟通的优势,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服务自己。如成立以退职村干部为成员的“农村老年协调小组”,帮助解决本行政区域内一些老年人问题。

(二)行政推动,健全农村老人养老保障体系

提高农民养老保障水平和医疗保障水平是做好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一是行政推动,确保农村老人医保全覆盖。政府应对经济确实有困难的老人进行统筹安排,在尊重事实、面对实际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其基本医疗保障,逐步解决其大病统筹,确保“老有所医”得到全覆盖。二是积极推进,力争新农保工作扩面增效。新农保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水平,深受老百姓的欢迎,但其发放标准应与经济增长同步提高。三是完善高龄老人尊老金的发放制度。尊老金的发放,体现了一个地区对高龄老人的特别关爱,应将其规范化、制度化,并且随着经济的增长其发放标准也应得到相应的提高。特别应对农村独身子女已伤残或死亡的老年父母建立一套完善的养老制度,保障这群人老有所养,让他们得到更多的社会关心、政府关怀和各界关注。

(三)合理规划,利用现有资源推进养老服务工作

充分利用好农村现有资源,发挥其功能,是现阶段做好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一条捷径。一是依托乡镇敬老院,扩大服务范围,使其向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在现有基础上,增加配餐、日间照料等服务,作为农村居家养老工作的试点,引领农村居家养老工作的发展,来满足现阶段有迫切需要服务农村老人的需求。二是充分利用村卫生服务站的医疗、床位等资源,为有康复护理需求的农村老人提供一个服务平台。三是利用农村已建成的各类体育、文化设施、场所,给老人提供一个锻炼、学习、休闲的场所。如农村中小学的体育场所、图书馆(室)等可在特定的时间向老年人免费开放,实现资源共享。四是利用好闲置资产,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场所。近些年来,由于区划的调整,农村诸如学校、幼儿园、老村办公室等存在闲置的现象,充分发挥这类资产的作用,来解决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场所缺乏的问题,可谓一举多得。

(四)因地制宜,不断完善村居养老服务机构功能

村居要有针对性地把农村居家养老的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生活需求,进行梳理、登记、造册,建立翔实台账资料,并结合本村环境和优势,从老人实际需求出发,依托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普遍开展日间照料服务,依托农村社区卫生站提供医疗康复、护理保健、家庭病床等便民服务。一是按不同的对象,提供不同标准的居家养老服务。对“三无”对象、优抚对象和有特殊贡献老人由政府全额全额购买服务;对低保老人、高龄老人、残疾和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分档次实施服务补贴;对众多身体健康、有经济支付能力的老人提供有偿、低偿服务等。二是按老人的经济收入、身体状况、家庭成员状况等综合情况,提供不同层次的居家养老服务。如对高龄老人、非自理老人,应以上门照料服务为主,为老人提供医疗、护理、洗涤、餐饮、心理咨询等服务;对生活基本能自理但又需要一定照料服务的中高龄老人,可安排到日间护理中心、托老所、老年康复站等接受服务;独居老人、残障老人等特殊群体是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重点保障对象,要通过社会救济和低保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大力倡导多种形式的扶老助困送温暖活动。服务形式应多种多样,方便老年人根据自己的需求和习惯选择不同的服务项目和服务形式。三是各村应按照老年人的分布情况,建立与之相配套的老年人休闲活动场所,为农村空巢、独居、高龄老人文化生活搭建平台,形成居舍相依,邻里相伴、兴趣相投、冷暖相知的养老氛围。

(五)政策激励,鼓励多元资金投向农村居家养老

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资源既来自个人、家庭,又来自村居、政府,也可来自其他社会组织,因而需要社会多元化的投资。一是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一些基本养老服务应由政府负责投资,特别是一些公益性的服务及其设施。二是一些选择性服务,如老人的家政服务、日托照料、配(送)餐、娱乐服务等可鼓励社会多方面的资金投入,实行产业化。三是政府可采取一些激励措施,如税收减免、精神奖励等,鼓励有能力、有爱心的企事业单位,为农村居家养老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解决农村居家养老投入不足的问题。

(六)多方联动,培养一批居家养老专业服务人员

建立一支专业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队伍是做好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先决条件,社会各界都应该重视这个问题。一是劳动保障和民政部门要加强居家养老管理、服务人员的培训,努力建设一支具有事业心、责任感、慈善情的专业化服务队伍。鼓励农村“4050”人员和志愿者参加专业培训,共同造就一支由党员、干部、学生、居民群众等组成的专、兼职人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二是村委会或农村社区可组织有劳动能力老人组建志愿者队伍,为其他老人提供洗衣做饭、清洁卫生、代购物品、帮助户外活动等服务,为精神寂寞的老年人提供聊天谈心、心理疏导、读书读报、信息咨询等服务。也可从农村低保人群中选择有劳动能力的人与老人结对帮扶,采取“以工代赈”的方式,既解决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不足的问题,又可解决低保人群的收入问题。三是要倡导“邻里相守、邻里相帮、邻里互助、邻里相望”这种既务实又可行的办法,解决广大农村老人居家养老的实际困难。大力倡导乡亲邻里中党员干部以“一帮一”的形式,为高龄或生活不能自理及残疾老人义务助老。大力支持邻里乡亲有爱心、有奉献精神的青壮年充当志愿者,开展“一站式”的为老服务。大力鼓励左邻右舍采取“一助一”的方式为老人服务。

(七)科学引导,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的良好氛围

应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把弘扬孝道文化同构建和谐社会紧密联系起来,加大孝道文化宣传教育的力度。新闻媒体应积极宣传尊老敬老养老的优良传统和先进典型,社会各界应大力弘扬“百德孝为本,百善孝为先”的中华传统美德。以村镇为单位评选敬老养老先进家庭,在学校开展尊老敬老教育。对不尽孝道、不尽赡养义务的反面典型予以道德鞭笞、曝光,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尊老养老光荣,歧视老人可耻,虐待老人犯法”的强烈氛围,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

构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需要政府、村居、家庭三个主体的力量,以政府为主导,以家庭为核心,以村居养老服务网络为支撑,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正式制度为保障,充分调动各方的资源和力量,共同构建一个真正符合农村老年人意愿的养老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