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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案例选登(三十七)

来源: 提案委 发布时间:2023-08-23 字体:[ ]

案  由:关于优化人才环境、加快汇聚高端领军人才的建议

提案者: 九三学社南通市委员会

内  容:
  近年来,南通人才政策体系不断迭代升级,为各类青年和人才提供全系统集成、全方位覆盖、全过程保障、全链条服务,全力构建“如鱼得水、如鸟归林”的一流创新创业生态。人才引进已初见成效,但在引才用才留才方面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引才环境有待改善。我市科技含量高、具有研发导向的企业较少,多数具有博士学历的高层次人才仍集中在高校、医院中,高端人才可选择的企业服务对象数量不足。

二是引才合力尚未形成。各部门板块信息分割、资源耗散,上下联动、相互协作较少,存在“政府热、企业冷,上头热、下面冷”。

三是引才政策针对性不强。人才政策的制订者对用人单位和高层次人才的实际需求了解并不深,制订的人才政策很可能聚焦不准、吸引力不够、针对性不强。

具体建议:

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招商引资是厚植产业根基、提升城市能级的必由之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培育出一大批高精尖企业,培植出自己的引才土壤,通过招商引资将战略优势、区位优势、资源优势等转化为经济优势,使之成为稳增长的“压舱石”、强产业的“主引擎”,最终成为聚人才的“强磁场”,从而避免上海、苏南等周边城市对人才的虹吸效应。

二是提高人才政策开放度。提高人才政策的开放度,与周边城市形成差异化。如将优秀人才的申报年龄适当提高,甚至可超过60周岁,让退休人员来通发挥余热,有助于避免和其他地区的“同质化”引才竞争。人才引进也可柔性操作,不一定非要将组织人事关系从原单位调出。要拓展丰富人才优惠政策,从人才的高薪、住房保障、医疗服务拓展到政治待遇、子女优质教育,从人才的生理需求、安全需求丰富到社交需求、尊重需求等,既所谓“筑好巢、引好凤”。

三是加强高端载体建设。完善人才载体布局规划,加强地方现有工业园、产业园等创新创业载体功能拓展,加快各级科技孵化器提档升级,建立孵化器、产业园发展联盟,为“毕业”企业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加强“以站引才”,打造一批公共研发平台,以高水平的平台建设吸纳人才。推进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外国专家工作站等企业创新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企业研发实力和对人才的吸纳能力。推动一批产业集聚区建设,以“量身定制、专项供地”等模式做好成长型领军企业的安置落地工作。建立异地研发机构,在加强本地高层次研发机构建设集聚人才创业创新的同时,加强异地研发机构建设。

四是加紧人才政策落实。要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相关部门就要考虑好新旧之间的过渡,尤其是之前实施效果较好、针对高端人才政策废止后的衔接,防止人才政策“断层”,有效化解政策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通过定期修订和完善等方式保持现有人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増强政策公信力,提升政策效能。

五是完善高层次人才考核激励机制。开展对高层次人才的评价。要以引进的预期目标为参考值,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根据高层次人才取得的研究成果,进行较为全面客观的评估,根据评价结果给予相应激励。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平台等多种媒体资源,广泛宣传人才引进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大力报道人才的创新工作、科研成果和对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的重要作用,增强人才的责任感、成就感,营造“尊重人才、重视人才”的良好氛围。探索高层次人才退出机制。通过定期的考核评比,对阶段性成果不显著的个人和用人单位进行深入了解,找出问题所在,切实解决人才和用人单位的实际困难,对调整后仍无法正常投入工作的个人,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进入到高层次人才的退出程序。一方面可以适当降低人才引进的盲目性,确保人才专项资金投入切实有效,另一方面,对引进的人才也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激励人才更好地投入到科研中去。



案  由:关于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建议

提案者:陈鲁

内  容: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对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等作出了重点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南通作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地区,近年来通过市县镇三级高效联动,持续优化执法体制机制,在执法效率、办案质量等方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提升。但随着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不断提高,全市行政执法领域依然存在亟需破解的瓶颈性障碍。

一、法治意识有待强化。基层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基层综合执法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重视经济发展忽视法治建设现象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部分执法人员法治观念较为淡薄、依法办事能力偏弱。基层赋权后未实际办案的镇街,下沉人员一定程度上出现业务水平下降、专业能力退化等现象,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仍有发生。部分地区和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不够到位,片面追求执法效率导致执法缺少完整程序,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时有发生,影响全市营商环境。

二、体制机制尚未完全理顺。基层赋权未能全面实现预期效果,部分执法事项因专业技术较强、承接能力不够导致实施效果较差。赋权后大量工作和任务到了基层,却没有及时下沉与之相匹配的资源,出现基层执法能力不足、执法难度大等问题。街道乡镇与主管部门之间执法协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监管与执法相分离造成工作推进受阻。基层执法人员往往一人多岗、一岗多责,不利于执法的专业性、权威性。部门“一支队伍管执法”还停留在物理整合阶段,执法分家、条块分割现象依然存在。

三、执法能力水平有待提升。基层综合执法职权事项覆盖面广,既有原执法系统的内容,也有新划转的执法权限。案件的主体多样、违法行为多样,需要较为扎实的专业知识,短时间内培养掌握多个执法领域的全科执法能手十分困难。当前镇街原有执法人员与下沉人员融合度不足,执法经验缺乏,加之无法专职从事执法,往往形成“不愿执法、不会执法”的尴尬局面。现有执法模式信息化、科技化水平不高,执法效率低、执法取证难。激励保障缺位,人员执法积极性不高。

具体建议:

一、加强政治引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和水平。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要持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思想精髓和实践要求落实到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提高“关键少数”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形成“头雁”示范效应。

二、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快构建高效协同的治理格局,推动形成职责明晰、管理顺畅、素质过硬、监督有力的基层综合执法体系,更大范围统筹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明晰和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调动基层综合执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进综合执法监管信息化、实战化、一体化,提升执法数据汇聚共享、执法应急指挥调度、可视化分析研判及执法监测预警水平,提高执法质效。

三、激发内生动力,狠抓行政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加大基层执法人员、经费、装备等保障力度。持续巩固“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成效,运用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成果,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培训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切实增强执法宗旨意识和法治意识。配套出台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建立一支素质过硬、管理规范的执法辅助人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