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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案例选登(十六)

来源: 提案委 发布时间:2020-09-01 字体:[ ]

案由: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

提案者:季红星

内容:近年来,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2.5浓度连续三年全省最低,优良天数比例连续两年全省最高。2019年,市区PM2.5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是2013年有监测记录以来的最低值;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80.8%,是全省唯一超过80%的城市。今年1-5月,全市空气质量PM2.5浓度同比持续改善,优良天数比例仍是全省最高,但PM2.5浓度已列全省第三,落后于南京市、无锡市,且与南京市差距有扩大之势,率先在全省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已十分困难。而且,今年是我市重大项目突破年,一批重大项目须通过部、省生态环境部门环评审批,如果我市空气质量在近一、两年内不能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很可能将会直接影响到我市部分重大项目的落地,影响我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所以,进一步加大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已十分迫切。
  目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O3污染逐渐成为影响市区优良天数的首要因素。我市一方面PM2.5浓度尚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另一方面从今年1-5月空气质量指标分析,O3超标时间同比提前、天数增加,将成为影响市区优良天数的首要因素。二是扬尘污染治理仍有不足。虽然我市已出台建筑工地的扬尘治理规范,但少数工地围挡不规范、内部路面不硬化、裸土不覆盖、车辆进出不冲洗、带泥上路现象仍时有发生。再加上道路保洁设备不足,清扫冲洗频次不够,导致部分道路积尘较多。三是机动车尾气监管工作未到位。我市目前没有成立机动车尾气执法队伍,部门联动机制尚未有效建立,不少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未能有效落实到位,如在用车辆超标监管闭环制度、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禁行区域划定、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政策制定、重污染天气油品检测监管等。四是工业企业VOCs污染治理有待加强。市区和沿江地区分布着多家大型火电企业以及化工、船舶修造、钢结构等行业企业。火电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大,而南亚塑胶、醋酸纤维、中远川崎、中远船务、中集及开发区化工企业等排放芳香烃、含氧化合物等VOCs(活性物质)量较大,这些物质均是造成臭氧浓度升高的前体物。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突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因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实现国家二级标准目标时间紧、难度大,且涉及部门众多,建议在全市污染防治攻坚点评推进机制基础上,更加突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更加突出对大气污染防治具体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落实“点位长”制,综合运用排名考核等办法,加大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组织力度。
  二、进一步加强扬尘治理。扬尘治理是最经济最直接见效的大气治理措施。要加强督查检查,严格落实属地和部门的监管责任。突出源头管控,从源头上杜绝车辆带泥上路、跑冒滴漏等行为。规范渣土运输单位管理,实现对渣土运输车辆的智能化实时监控。加强执法检查,倒逼各类建设拆迁工地、“两场一站”等相关施工方、建设方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控要求。加强市区主干道路保洁,增加洒水车、雾炮车等道路保洁设备,确保实现道路保洁成效。
  三、全面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加强能力建设,充实人员,配齐我市机动车排气监管装备。调整运输结构,增加铁路和水路货运量,减少公路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货运量。出台激励政策,鼓励车辆更新换代,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划定禁行区,推进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重型车辆进城,严打车辆超载运输。加强油品管理,加强对营运柴油货车和车用油品、尿素的检查,严打黑加油站。加强联合执法,开展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执法检查,提升路检路查、入户抽测频次。
  四、突出工业企业VOCs治理。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加强化工、船舶修造、家具、工程机械、集装箱、钢结构、汽修等行业企业的限期治理。强化指导服务,加强低VOCs含量原辅料替代,及时推广VOCs治理新技术。加强执法检查,在易产生臭氧的重点时段,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VOCs处理设施运行、厂区无组织排放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打击违法行为,对工艺低端落后、VOCs排放高、治理无望的企业,坚决予以查处,甚至依法关停取缔。
  五、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加强预警研判,大气办牵头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交流,适时开展会商,预判分析空气质量形势,提出应对措施。严格依法管控,客观科学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并严格由各地及相关部门依职依法组织实施。实行分类管控,按豁免条件豁免一批企业,激励企业自主开展大气治理。强化秸杆焚烧,坚决杜绝因秸秆焚烧引起的重污染天气。
  六、提升科技监测水平。加强科技监测,聘请专家团队,综合运用激光雷达、颗粒物和VOCs走航、道路积尘负荷监测等方式检验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提供保障。完善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监控网络,严格排名考核,压实“点位长”制。

案由:关于加强政策扶持引导 推进我市生猪生产健康发展的建议

提案者:民盟南通市委员会

内容:生猪生产供应事关群众“菜篮子”和农民就业增收,事关经济社会稳定大局。由于近两年非洲猪瘟疫情的影响,加上有些地方盲目扩大畜牧业环保禁养区、限养区,生猪存栏和猪肉市场供应严重不足,导致猪肉价格暴涨。根据有关统计数据,2018年我市生猪存栏230万头,但2019年底全市生猪存栏仅80余万头,同期能繁母猪存栏量同样下降幅度巨大。2019年生猪累计出栏298万头,较2018年同期下降20%左右。猪瘟疫情爆发以来,我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防控体系,出台扶持政策,落实省补资金,规范禁限养区,建立挂钩制度,保障增养补栏等一系列措施,初步遏制了生猪存栏下滑势头,出现了止跌回升迹象,但生猪产销形势依然严峻,完成国家下达的2020年达到常年饲养量的80%、2021年达到常年饲养量的目标任务比较艰巨。
  猪粮安天下,猪肉保供稳价,中央高度重视,社会高度关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全国畜牧业工作会议和全国大中城市“菜篮子”产品保供座谈会要求,千方百计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千方百计确保春节等重要节日猪肉供应,确保2020年底前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常年的水平,是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
  一、我市生猪生产复养任务存在的困难障碍
  我市恢复生猪生产健康发展,保障市场供给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集中在疫情、用地、环保以及资金等方面。
  1.养殖场复养积极性还不高。多数养殖场考虑到疫病传播途径多、传播速度快等因素,缺乏复养信心,为避免扩大损失,保持观望的还比较多。部分通过风险评估的养殖场有复养意愿,但由于能繁母猪、种猪价格高,甚至购不到能繁母猪,出现“没猪可养”的状况。也有养殖户担心高价购买能繁母猪后,一旦猪肉价格下跌,会出现严重亏损的现象。
  2.生猪规模场建设布局亟待调整优化。加快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补栏增养与疫病防控相结合,应大力发展生猪生产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各地要从政策层面破解畜禽养殖用地障碍,统一规划标准化规模养殖用地。
  3.国内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的风险依然较大。目前我市生猪存栏50-199头的中小型养殖场(户)达3857户,生猪存栏量达33.5万头,占总存栏量的42.9%。由于这些养殖场现有的设施设备及管理能力与防控要求不相适应,大面积鼓励中小户增栏补栏的技术条件仍不成熟,需要加强其防控设施和防控能力的建设。

二、几点建议

1、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防控体系建设。非洲猪瘟的流行,是造成养殖户产生惧养心理的重要原因,只有提振养殖者信心,确保复养、补栏成功,生猪生产才能逐步恢复。在目前没有非洲猪瘟疫苗的情况下,构建生物安全屏障显得尤其重要。第一,压实规模化养殖场防疫主体责任。指导养殖场强化生物安全,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切实抓好引种、检测、猪场及周边环境净化、车流物流人流管控等方面,切实加强“外堵内防”、消毒灭源,实行封闭式管理,消除疫情隐患,提升预警能力。鼓励养殖场建设全自动料线,平均需要150-200万元左右的建设资金,建议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或给予短期贷款贴息。第二,建设生猪运输车辆洗涤消毒中心。据调查,我国非洲猪瘟由人员车辆携带病毒传播占比达到了41.5%,其中猪场车辆带毒传播又是重中之重,因此在我市生猪存栏量大的海安、如皋、如东等地投资建设“生猪运输车辆消毒洗涤中心”十分必要。目前建设这类洗涤消毒中心大约需要200万元左右的投资,特大型养殖场可以采用养殖场自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中小养殖场的洗涤消毒中心可由政府投资建设后交第三方托管运行,同时对洗涤消毒过程制订作业标准并进行实时监控。运行中可对消毒车辆适当收取一定的费用,补充运维成本。运输车辆经过清洗消毒后发放生猪运输通行证,方可在该区域从事生猪运输活动,装运人员、卸猪人员同样必须经过严格消毒。第三,构建生物安全屏障。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实际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合理布局养殖区域,切实提升规模养殖以及科学绿色养殖水平。要对大中型规模猪场、种猪场“两场”周边2公里范围内现有养猪场进行全面排查,在切实保护养殖户利益的前提下,加快推动“两场”周边中小规模养殖场(户)逐步弃养、退养,全方位构建生物安全屏障。
  2.科学划定禁养限养区。目前我市根据法律法规已完成禁养区技术调整,调整后禁养区的个数共计99个,较调整前减少了212个,面积减少了984.6平方公里。我市各地要将调整后的禁养区和限养区方案尽早对社会公布,简化环评审批手续,并在相当长时间内保持政策的延续性,让想养的养殖户吃上定心丸。
  3.落实保障生猪养殖用地。生猪规模养殖用地是恢复生猪生产的关键,规模猪场是生猪增养扩养的主力军。我市要贯彻好国家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最新文件精神,允许和鼓励养殖设施建设多层建筑,并落实存栏1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改造升级所需土地。要合理规划一批标准化大型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用地,规划单体规模500亩以上、存栏5万头以上特大型养猪场建设用地,并同步考虑沼渣沼液的就近消纳和循环利用的实际需求。
  4.出台稳定生猪生产临时性救助补贴政策。能繁母猪数量的回升是生猪恢复生产的前提条件。当下,能繁二元母猪价格达8000元,普通种公猪达15000元,且十分紧俏,同时种猪的购买存在较大生物安全风险。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对规模化养殖场给予临时性救助补助,适度提高重大疫情死亡生猪的保险赔付标准,鼓励养殖场自留能繁母猪和人工授精,帮助其恢复产能。
  5.践行稳产保供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养殖模式。生猪生产的健康有序发展一定要走农牧结合、生态循环的绿色发展道路,建议在南通地区因地制宜重点推广以下模式:一是工厂化规模养殖的“中粮模式”,布局建设5-10个年出栏5万头以上的特大型养殖场;二是农牧按比例循环的“松江模式”,以家庭农场为依托,每1亩农田配套养殖2-3生猪,实现出勤粪便就地还田和内部循环;三是农民适度规模养殖的“温氏模式”,发展“公司+农户、家庭农场”的模式,将中小养殖户纳入到公司产业链条之中,提升养殖的集约化水平;四是市场化收贮运转还田的“南阳模式”,政府投资建蓄粪池,保证粪污“存得住”,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上门有偿收集运输,保证粪污“运得出”,经过腐熟处理就近还田,保证粪肥沼液“用得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