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加强科技领军型人才队伍建设,快步推进南通高质量发展
提案者:徐嘉键
内容:科技领军人才是指在基础(理论)研究、技术开发和市场开拓的前沿地带,发挥学术技术领导和团队核心作用,推进科技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整合、优化社会资源,发掘、创造价值源泉,通过持续创新引领时代潮流,从而对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人才。近年来,南通经济社会之所以能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广大各级各类人才的创造才能的发挥,尤其是领军型人才引领作用的发挥。当前,南通处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强科技型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尤其重要。
1、这是实现南通新时代发展新使命、新定位的应有之义。省委对新时代南通工作提出“一个龙头、三个率先”的新要求,南通要在新一轮沿海开发中快速崛起、跨越赶超、争当先锋必须紧紧依靠一大批有高超专业素养和科研能力、有开阔国际视野和团队协作精神的科技领军型人才来引领和推动。
2、这是实施国家叠加机遇推动南通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当前,南通处于国家长三角一体化加快推进、国家沿海大开发、“一带一路”三大战略叠加机遇期,随着交通和区位优势的凸显,全球人才都会将目光转向南通,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一关键风口期,更加重视领军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好中选优、优中选强,使南通加快实现真正的腾飞。
3、这是在新一轮区域竞争中继续发挥领先优势的必然要求。南通要想在新一轮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有一批在全国乃至全球有影响力的知名企业来示范和带动,企业的影响力来源于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核心竞争力,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完全依靠领军型科技人才的示范和引领,而这也是当前南通发展的“软肋”。
一是大力构筑科技领军型人才集聚的“高地”。紧紧抓住南通新时代发展的叠加机遇,紧密结合新时代南通发展的新使命、新定位,立足南通新时代的产业定位特别是实体经济发展需要,本着将有限资源充分配置的原则,科学制定南通科技领军型人才“适配评估机制”、“跟踪服务机制”、“绩效考核机制”和“优胜劣汰机制”,将南通建设成为真正科技领军型人才集聚的“高地”。
二是全力建设科技领军型人才政策的“洼地”。未来的区域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尤其是科技领军型人才的竞争。要跳出南通、放眼全球,集成各地集聚科技领军型人才的各类政策,根据“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发挥南通教育之乡、融入上海、生态福地的优势,制定区域最优、最能激发科技领军型人才吸引力和震撼力的“安居政策”、“子女就学政策”、“配偶就业政策”、“科研补贴政策”和“荣誉市民待遇政策”、“政治激励待遇政策”等,让科技领军型人才在南通有激励、有尊严、有地位地生活和工作。
三是着力打造科技领军型人才培育的“绿地”。要想让科技领军型人才在南通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并且可持续发展,必须打造让科技领军型宜居的“生态绿地”。根据科技领军型人才健康实际状况,建立科技领军型人才的“生命健康持续关爱机制”,让科技领军型人才安心工作。加快南通融入上海和“环大南通”交通圈基础设施建设,让科技领军型人才出行便捷。加快中央创新区和各县(区、市)专业园区工作、生活配套设施建设,制定出台入驻园区科技领军型人才的激励政策,让科技领军型人才有平台、有载体发挥自己的最大能量,为南通成功实现“一个龙头、三个先锋”,加快融入上海,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做出自己最大的贡献。
案由:规范课外辅导机构的培训,创建绿色生态的课外学习环境
提案者:吴玉红
内容:作为学校教育的补充,校外辅导培训机构满足了学生和家长多元化的需求。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其中违反师德的行为中包括组织、参与有偿补课!2018年11月30日前,江苏省全省中小学教师签署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我市教育局也做了相应的部署,发动了社区保洁大叔、大妈的明察暗访,在教师中也有一定的威慑作用,有效遏制了中小学老师有偿家教问题。
教育部2018年工作重点查处不规范的校外辅导培训机构。我市教育局在2018年10月份出台了《南通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通知》中对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办学经费、办学场所、办学内容、设备设施、专兼职教师等办学方面的内容做了具体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关闭了五百多家校外辅导培训机构,提高了校外辅导培训机构的办学门槛,净化了校外辅导培训机构的生态环境。但是,离家长和社会的要求,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因为以下原因: 一、课外辅导培训机构突出问题 相关管理部门叫停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关停不规范校外辅导培训机构,为老百姓做了一件好事,但随之带来突出的问题是: 1.人满为患,一位难求 由于学生多,市场的需求大,各类校外辅导培训机构迅速发展,提优、补差、基础等文化辅导班,一对一、小班化等多种形式,还有各种艺术类辅导班,琴、棋、书、画等。在众多的校外辅导培训机构中有全国连锁的、也有地方办的;有合法的,更有非法的,良莠不齐。2018年的整治中,关停了不规范培训机构、叫停了中小学教师的有偿家教,但中、高考制度的不改革,在应试教育的环境之下,家长没有放弃课外辅导,转向校外辅导培训机构,致使供需不均衡,供小于求,校外辅导培训机构一位难求。 2.求过于供,收费过高 校外教育辅导机构是以攒钱为目的,因租用教室、雇用人员等,往往没有统一标准,产生高额收费。有调查显示孩子的课外辅导费用已经成为了一个家庭的主要经济支出之一,严重影响了一部分家庭的生活质量,给大多数家庭造成的沉重的负担。叫停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关停不规范校外辅导培训机构,具有办学资质的培训中心收费随之上涨,据了解,一辅导培训机构一对一辅导由原来的两小时650元涨价到850元,父母又不愿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看到别人家的孩子都在上辅导班,自己咬着牙也要让自己孩子也上辅导班,听说学位紧张,在从众心理的作用下,家长更挤破头皮往里塞,供需关系紧张也无形中也助长了收费。 3.提前教学揠苗助长 校外很多辅导班都在超前教学或提前教学,导致学生在课堂上缺乏兴趣、似懂非懂,甚至是做无谓的重复劳动。一个班里的学生,如果一部分提前在培训班里学习过课本上的内容,而另一部分没有上过辅导班,没有学过课本上的内容,给学校的正常教学造成很大的干扰;辅导班上也会跟学校一样布置好多作业,学生的课余时间都被辅导班占满,睡眠时间更是得不到保障,严重影响了孩子身心健康。不仅加重了家庭的经济负担,更是加重了学生的课外负担。学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从本质上侵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因此,规范校外培训辅导机构,使之有序规范,成为正常学校教育的有效补充势在必行!
二、规范校外培训辅导机构的措施 今年以来,江苏省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列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省教育厅将此列为重点工作,在省市县级层面分别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省市县联动、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以县为主的属地管理责任。 1.加大对校外辅导培训机构收费的检查力度 根据《江苏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江苏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出台培训收费行为规范,明确规定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与资产管理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在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公布举报电话,培训机构规范收费行为,收费开具正式发票。 2.加大对校外辅导培训机构的课程设置检查力度 根据教育部《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严格执行《南通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教育的公益性与盈利合理结合,培训机构要公布办学内容、目标、方式、期限以及配合使用的培训教材或讲义,制定相应的教学大纲和培训计划供上级部门监督。教育培训机构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与中小学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测试、竞赛或排位赛,不得出现开展学科类培训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超纲教学等不良行为。 3.加大对规范校外辅导培训机构的师资检查力度 严格执行《南通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3人且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3。教育培训机构教师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不得“无证上岗”。拥有外籍教师的,应持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工作类居留证件及相关外教资质。 4.健全违法违规办学行为举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部门主动巡察、教育督导、年检年报和社会举报的作用,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无资质办学的培训机构和有资质培训机构存在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力争做到对所有区域全覆盖,对办学资质与办学过程全关注,对动态变化情况全跟踪。 5.健全各类培训机构的处理机制 各相关会职能部门应完善分工并联合执法,鼓励各区以《行政处罚法》和各部门法律法规为基础,结合地方实际,落实联合执法。针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复杂问题、新问题建立法律适用的审定机制,加强执法培训,形成合法合规的执法流程,并且不断积累好的处理案例。同时,以各类检查和举报查处的结果为基础,建立健全培训机构的信用管理体系。 建立起物价、教育、工商、公安、卫生、城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多方参与的校外辅导培训服务监管体制,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做好校外辅导培训服务工作。 6.鼓励学校开展课后延时服务 全面推行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托管,采取政府给予经费补助,学校无偿提供场地,家长参与管理,家长部分承担,教师合理取酬等方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校内课后服务机制,“校内课后服务得到了有效落实,切实消除了家长的后顾之忧,减少家长对校外培训机构的依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