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引导中小民营企业规范经营,确保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建议
提案者: 储呈红
内 容:
民营企业一直是国民经济中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而中小民营企业因为注册资本小、投资灵活、实现利润快捷等优势,成为了经济社会中的中坚力量。作为律师,我参与办理了不少民营企业的涉诉案件,大型企业由于管理比较规范,涉诉案件比较少,即使有涉诉案件,法律关系也比较清晰。而中小民营企业由于品牌意识薄弱、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组织机构不合理、法律意识淡薄、融资渠道不畅通、缺乏创新型人才等,企业的劳资纠纷、合作矛盾就比较突出。而且在诉讼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证据不充分、法律关系模糊等多方面的问题。导致了部分中小民营企业经营状况每况愈下、恶性循环、官司缠身,有的甚至出现资金链断裂,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因此,为了引导中小民营企业规范经营,确保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我建议以政府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引导中小民营企业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品牌作为一种识别标志和精神符号,具有区分商品和企业的功能。一个好的品牌建设可以使企业与竞争对手形成明显的差异,赋予企业独特性和可识别性,这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也是企业在市场上行走的良好身份。一个成功的品牌,是高质量、高信誉、高附加值的综合体现,体现了一个企业的系统工程,涵盖了企业的文化、核心竞争力、技术的创新与开发、售后服务等诸多方面。只有好的品牌,才会吸引更多的消费群体,才能获得长期的效益。因此,中小民营企业要想在竞争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不仅要打价格战,更要实施品牌战略。
二、引导企业建立适宜的组织机构。管理好中小型企业,必须根据企业的规划和业务建立精简、高效、有机的组织结构。健全的机制可以使得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运行,减少企业在不确定的问题上花费的成本。不能因人设岗,因人设部门。只有部门设置合理,才能发挥部门的积极性,使部门负责人带动各级下属把公司的决策变为行动。
三、引导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制度管理是企业管理极为重要的手段。科学的管理方式,是综合运用多种与企业文化相匹配的激励方式,制定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客观公正、切实可行的评价考核机制,培养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保证企业的长期稳定和发展。同时也树立企业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的良好社会形象。为企业取得社会的信任、银行的信任,更好地拓宽融资渠道,更好地招贤纳才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引导企业守法规范经营。诚信是企业的安身立命之本,守法是企业经营的道德底线。坚持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降低交易成本、防范经营风险。这既是我们自身经营的客观需要,也是法治社会、诚信社会对每一个经营者的最基本要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认真履行合同手续,严格规范服务流程,在确保服务质量让消费者满意的同时,也为自己构筑起一道自我保护的有效屏障。这样才能为和谐社会的创建打下良好的基础。
案 由:关于金融服务助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提案
提案者: 苏志乐
内 容:
南通是中国近代民族工业发祥地。100多年前,实业家张謇先生开创的“南通模式”成为中国工业和城市发展的典范。2020年南通正式跨入“万亿GDP俱乐部”,进入2022年上半年,南通市GDP为5663.59亿元,同比实际增长1.6%,全国城市GDP排名第18位。多年来,南通坚持把培育扶持中小企业作为富民强市的主抓手、稳定增长的主引擎、改革发展的主战场,取得了显著成效。中小企业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在众多中小企业当中,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推动创新发展的主力军,但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多规模小、底子薄、实力弱,难以获得优质金融产品支撑科技企业快速成长,企业主要面临以下3个方面的困难。
1.融资贷款难。目前,我国金融体系中商业银行是主体,商业银行在对企业放贷时主要考虑资金是否安全,类似国有企业性质的公司是银行提供贷款的首选。银行普遍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采用抵押贷款,而科技型中小企业缺乏便于抵押的有形资产,从而很难获得商业性贷款。
2.融资渠道窄。企业主要融资来源于依靠发行债券和股票,但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较晚,对于企业的融资门槛要求较高。同时由于企业初创阶段研发、生产投入大,而积累相对较少,导致企业内部融资乏力,融资渠道变窄。
3.融资耦合度不高。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的银行贷款在用途上受到诸多限制,造成资金供需双方在资金的期限和使用上无法保持一致。风投方面,由于金融制度对中小企业有所限制,银行贷款无法和风险投资挂钩,因此金融服务难以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配套方案,也致使银行贷款无法分享企业盈利后的高额回报。
具体建议:
1.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需要建立完善的配套金融服务体系。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需要不同性质的资金予以支持,金融的可持续发展也需要科技创新赋能,反向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同时金融也对科技创新项目的实施起监督作用,评估科技创新所具有的市场价值。因此我认为构建完善的配套金融服务体系,能够有效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配置。
2.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需要增设科研创新基金和保险险种。作为高投入行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面对外部风险较大。因此应当针对企业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增设科技类保险,分散企业出资人、科研人员对风险的顾虑。保险险种可覆盖企业信用、产品质量和产品资质的投保,确保企业科研创新的健康发展。此外,增设创新基金能够为企业从立项、研发到落地给予分段性支持,以满足其不同阶段发展的资金需求。
3.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需要激发商业银行与政策性银行金融创新。商业银行是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但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较小,建议建立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抵押机制,开发符合企业发展的科技贷款项目,接受企业以知识产权作为贷款抵押。除商业银行外,政策性银行作为现有金融体系的补充,要以引导、激发社会资本进入科研型中小企业为主要任务,设立支持企业科研创新和技术发展的政策性银行弥补资金缺口。
4.提升融资耦合度,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需要建立金融服务智慧系统。我们应当不断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搭建企业橱窗,充分利用市场机场,以股权、知识产权和信用产品融资为重点,推广企业产品和服务,扩大知名度。同时,积极探索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对接的新模式,为企业寻找客户资源,打造开放共享型的金融服务智慧系统,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上实现突破。挖掘具有成长潜力的企业,为具备一定优势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组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强资本市场和企业上市规则基本知识的培训,提供全程服务,既实现集聚资源重点培养企业成长提供目标,又为助力实体经济、全方位金融支持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