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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小居民收入差距 提高群众生活质量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9-21 字体:[ ]

南通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是实现现代化的立足点和出发点。近年来,我市人民群众在收入提高的同时,出现了收入差距拉大的趋势,对人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带来了影响。因此,“十二五”期间,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要采取相应措施,千方百计提高市区居民的收入,缩小收入差距,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

一、市区居民收入差距在继续扩大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增长,市区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根据市统计局抽样调查,2009年市区居民人均总收入23136元,同比增长12.0%,扣除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用、个人所得税和调查户所得记帐补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1001元,同比增长11.1%今年以来,人均可支配收入逐月累计增幅均保持在两位数以上。但是,在市区居民总体收入水平逐年增加的同时,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拉大,高、低收入家庭(高收入家庭是指在抽样调查常规样本中人均收入最高的10%的户,低收入家庭是人均收入最低的10%的户)的收入差距2008年为6.324:12009年为7.776:1。同时,市区居民消费水平的差距也在拉大,在消费层次上出现了很大差异。

高、低收入家庭消费结构差异明显。2009年高低收入家庭的人均食品支出之比是2.4:1、衣着13.3:1、家庭设备8.9:1、医疗保健2.6:1、交通和通信12.8:1、教育文化娱乐服务7.9:1、居住3.5:1、杂项商品和服务13.3:1。高收入家庭的人均食品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即恩格尔系数)为26.0%,低收入家庭食品消费比重则为53.8%,相差27.8个百分点。高收入家庭已进入富裕生活阶段,低收入家庭还处在贫困阶段。

高、低收入家庭消费质量差异明显。2009年,南通市区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3103元,其中高收入家庭人均消费支出为26560元,是平均水平的2.0倍,低收入家庭人均消费支出为5265元,仅为平均水平的40.2%,低收入家庭消费支出中一半以上用于保证基本的生活(吃、穿占58.2%)。其他支出主要用于小孩的教育和居住(水、电、气等),这两项的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分别为12.5%11%。由此可见,低收入家庭基本没有能力满足更高层次的消费,无法更好地改善自己的生活。而高收入家庭在消费时更多的是追求精神消费和服务消费,教育、文化、交通、通讯、保健、居住等在消费构成中比重不断提高,消费追求时尚化和个性化日趋明显。

高、低收入户耐用品拥有量差异明显。耐用消费品是衡量居民生活质量和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调查资料显示,高收入户百户耐用消费品已经远远高于低收入户,而且高低收入户在同类家庭设备或耐用品的档次上也存在较大悬殊。如彩色电视机,高收入户一般使用的是大屏幕液晶背投式,单机价格在万元左右,而低收入户一般使用的是价格低廉的普通彩电。高收入户的耐用消费品需求已从彩电、冰箱、洗衣机向摄像机、高档乐器、家用汽车转移,而低收入户还处在相对较低层次,电动助力车、微波炉、洗衣机、空调、冰箱等仍处于需求增长期。

高、低收入户居住水平差异明显。2009年,高收入户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为 44.96平方米 ,低收入户为 27.21平方米 ,高收入户住房为三居室以上占50%以上,低收入户以二居室为主占61.9%100%的高收入户拥有自己的房子,而低收入户租房的比重为4.76%。在购买住房及装修水平方面,高、低收入户也存在较大差异,高收入户住房(市场价估计值)平均价约为50多万元,低收入户约为20多万元,用于装修的花费高收入户约为10多万元,低收入户仅约为2万元。从内部基本设施来看,低收入户有4.76%的户无浴室、23.81%的户无取暖设备。

二、市区低收入家庭生活比较困难

近年来我市低收入群体家庭生活质量总体上有所改善,但随着整个社会消费水平的提高,低收入群体家庭生活困难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

基本生活艰难维持。200910%最低收入户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仅为562元,月人均消费性支出仅为439元,消费占收入的比重为77.6%,基本用于日常的食品、燃料费等生活必需品,其次是医疗费和子女的教育费用,生活压力非常大,对于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难以承受。

医疗问题比较突出。对于低收入家庭来说,由于家中老弱病残者相对较多,且不少患有慢性病、重疾或绝症等,需长期靠药物维持,医药费开支是低收入户的重大包袱。他们平时遭遇小病一般到药店购药自治,只有大病、重病时才会进医院。据调查资料显示,2009年市区低收入户人均医疗保健支出累计为202元,药品费占医疗保健支出的60%以上。

子女教育负担沉重。目前教育政策均向低保家庭倾斜,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低收入家庭负担,缓解了生活压力。但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各项支出较高,一个高中生一年的学杂费是2000元左右,一个大学生一年的费用最少也要10000元,而低收入家庭一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6000元左右,子女的上学费用成为很大的负担。近期食品价格上涨引起学校食堂饭菜价格普遍上涨,无形中也增添了家庭经济压力。

收入来源很不稳定。调查显示,大多数低收入家庭因劳动力文化素质低、无一技之长或身患残疾,在就业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主要靠打散工、领低保为生,难以找到工作特别是比较稳定的工作。由于家庭经济来源没有保障,加之负担系数较大,平均每个有收入人员要负担1.7人,低收入家庭无法改变贫困的生活窘况。

温饱问题仍有困难。2009年,市区低收入户月人均衣着支出仅19.5元,比上年下降35. 1%,部分困难家庭一日三餐都要节食俭用,难有多余财力添置衣服鞋帽,只能用陈衣旧被再过一冬。

三、关于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的建议

在“十二五”期间,党委、政府在加快基本现代化建设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居民收入差距带来的影响,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缩小高低收入差距,提升居民整体生活质量和水平。为此建议:

(一)加强监管,完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对垄断行业和收入过高企业的工资进行监控,提高税收的征收幅度,完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努力缓解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力争早日形成橄榄形社会结构。 
       
(二)优化机制,加大低收入群体扶助力度。发展和完善适合市场经济体制的扶贫机制,认真解决好低收入家庭的医疗、子女就学困难等问题。对一些因技术单一或年龄偏大而难以重新就业或因残疾而无法干重体力活的下岗和破产人员,应通过政府或社会援助,实现就业,自食其力。完善分配制度,调节劳资关系,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在提高效益的基础上较大幅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离退休人员待遇,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千方百计提高低收入家庭居民收入。 
       

(三)完善政策,拓宽就业和再就业渠道。在就业难的大环境下,应采取特殊政策,帮助低收入者就业,特别是要对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城镇困难群体采取专门的促进就业措施。一方面要继续认真落实好现有的对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针对低收入群体的特点,要把增加社区就业岗位,如家庭服务、社区保安、生活护理和修理维护等工作作为低收入群体的就业渠道。另一方面,要大力加强和完善就业服务,从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多渠道兴办规范的就业服务机构,免费定期提供各种快捷、方便的就业信息,加强对低收入者的职业考核和培训,实施再就业援助行动等多方面,尽可能的为低收入群体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四)健全体系,全面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增长机制,确保低保对象的保障水平与全市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广大群众生活水平相协调。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政策,筑牢医疗保障底线。建立资金来源稳定,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的医疗救助制度,逐步提高对困难户的医疗救助水平。完善教育救助制度,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平等受教育的权力,对特困家庭的子女采取分类助学措施,减免书杂费、学杂费、住宿费、发放助学补助金。大力推进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建设步伐,切实解决住房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并扩大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的覆盖面,将目前受益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双困户家庭扩大到城镇居民低收入困难家庭,实现住有所居的和谐社会目标。

(五)改善结构,努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通过提高低收入家庭居民收入水平,使居民总体收入得以较快增长,达到共同富裕目的。加速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仍然要依赖经济的持续较快增长,大力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增加群众工资性收入。继续开展全民创业活动,鼓励群众自主创业,不断增加经营性收入。同时,争取让有条件的中等收入家庭拥有财产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