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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二五”期间建立和健全我市精神卫生工作体系的三点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9-21 字体:[ ]

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市第四人民医院   

精神卫生工作体系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部分。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搞好精神疾病防治,预防和减少各类不良心理行为问题的发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对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目前,我市与全国一样,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增多,竞争压力加大,人口和家庭结构变化明显,严重精神疾病患病率呈上升趋势,全国精神疾病发病率已高达13.4‰,我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已有7万余人。与此同时,儿童和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老年性痴呆和抑郁、药品滥用、自杀和重大灾害后受灾人群心理危机等方面的问题也日益突出。相继发生的重大公共安全事件表明,精神疾患不仅影响本人及家庭的生活质量,同时也给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精神卫生问题已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成为一定范围内导致某些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发生的重要根源。今年513日,中央针对数起校园安全事件紧急召开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会议上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专门提到,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精神疾患人员的治疗救助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2015)》的精神,本人就南通市“十二五”期间建立健全精神卫生工作体系提三点建议。

一、组织力量,深入调研,尽快制定南通市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实施计划

2008年以后,我国的医改进入了攻坚阶段,精神卫生在大卫生以及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充分重视。20081月由国家发改委等17个部委联合下发了《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2015年)》(以下简称《发展纲要》)。17枚鲜红的印章见证了中央各部委对构建精神卫生体系的基本原则的共识。《发展纲要》对今后一个时期精神卫生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对发展精神卫生工作的政策措施作出了基本的规定,要求将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实施计划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但是,我市至今尚未形成文件下发。因此,建议尽快由有关部门牵头,根据《发展纲要》提出的要求,组织力量,深入各地对全市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调查摸底,结合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制定我市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实施计划,并将计划纳入全市“十二五”规划。这是贯彻执行《发展纲要》的首要工作,也是要尽快落实的一项工作,更是建立健全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精神卫生工作的基础性工作。

二、科学规划,重点支持,加快以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为龙头的精神卫生机构建设

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是一所以精神疾病诊治为主的市级精神病专科医院,承担着全市及周边地区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医疗、康复、健康教育、信息监测及防治管理工作。由于精神卫生中心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先天条件不足,基础薄弱,医院发展速度相对滞后。全院实际开放床位300张,医护员工378人,在编265人,编外113人。医院现占地面积仅有10亩,建筑总面积12000平方米。2009年,医院门、急诊12万余人次,出院病人4000人次。全年业务收入近5000万元,仅为同等规模综合性医院业务收入的1/3,收益率只是综合性医院的1/81/5。至2009年底,医院总资产为6091万元,净资产为3942万元,负债2149万元,其中1100万元是精神科大楼的基建欠债。随着精神病发病率的快速提高,门诊、住院患者激增,医疗用房已严重不足。住院精神病患者只能挤占在密闭的病房内,病房内活动空间很小,室内空气质量很差。由于医院占地面积过小,室外也无病员活动的场地,对病员康复极为不利。门诊综合楼建设时间已久,内部结构不合理,导致门诊就诊流程不科学,就诊患者极不方便。在快速发展的形势下,市精神卫生中心的现状,已显现诸多的不相称和不适应:其一,与南通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城市形象极不相称。近几年来,我市经济社会都取得快速发展,实现了发展质态的新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排名已由2003年的全省末位跃升至首位。我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建设发展仍然滞后,在省内排位落后。其二,与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相适应。“十一五”期间,市区医疗单位在政府各部门的有力扶持下,先后进行改建、扩建、新建或迁建,硬件建设的力度很大,医疗条件改善较快,而精神卫生中心由于经济拮据等原因,硬件建设远远滞后,成为严重制约医院发展的瓶颈。其三,与南通和周边群众的医疗需求不相适应。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精神病患者及家属对精神疾病的治疗需求,已由简单的住院服药治疗提升到对住院环境、医疗条件、人文关爱等等诸方面的需求,必须尽快改变住院环境和医疗生活条件。其四,与市精神卫生中心承担的功能任务不相适应。作为一所市级精神病专科医院,承担着全市及周边地区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医疗、康复、健康教育、信息监测及防治管理工作,承担着复核确诊、技术培训、主城区的病员筛查,以及建立健康档案等重大任务,医院的现有条件、人才资源等,已越来越难于适应承担其功能任务的要求。其五,与基本现代化三级专科医院的标准极不相称。对照江苏省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市精神卫生中心现有的专科床位总数、科室设置、基础建设、设施设备、诊疗环境、人员结构等方面差距很大。

因此,我们建议市委、市政府应从长远着眼,根据社会需求,对照上级要求,把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建设和发展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纳入“十二五”规划,并作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来建设,充分体现其社会公益性。

1、扩大医院占地面积,建设一座现代化的精神专科综合楼和相关配套服务楼。医院占地面积至少达到150亩,床位达到800张。精神病专科楼主要实现三大功能:一是精神病人的收治。开设专门的精神科门诊和精神科住院部,使全市及周边地区精神病人得到规范化、全病程治疗,提高治愈率、降低致残率、减少破坏率,维护社会稳定;二是精神疾病防治。为精神病群防群治提供工作场所,实现在精神卫生方面防“未”病、治“微”病,降低发病率;三是精神疾病康复。建立康复中心,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维持治疗、康复功能、回归社会提供服务平台。

2、加大对市精神卫生中心的经费投入,改善设施设备条件,提高精神卫生工作者待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中,在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建设方面,明确提出重点改善精神卫生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机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及业务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但长期以来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一直是差额拨款,医院经费十分拮据,全院医护员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福利待遇与其他医院相比相差甚远。房改以来,医院一直无力解决职工住房补贴,退休人员退休时都含泪离开医院,1998年以后工作的职工至今也未能按政策享受足额住房公积金;在前几年的医院建设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较大数量无力偿还的债务;多年来职工教育培训费用投入严重不足;科研经费难以解决;职工奖金的实际水平列系统内最低,等等。因此,人才引进困难,科研、医疗技术水平提高不快,病人住院条件恶化,跟不上社会的需求。各县(市)精神卫生服务机构同样存在床位数少、财政补偿不足、运营和生存困难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县(市)区具有执业资格的精神专科医生共计不足70人,精神科床位数不足500张,还不到卫生部有关资源配置标准的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为了确保全市精神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构建和谐文明的新南通,建议市委、市政府在“十二五”期间采取措施,加大投入,改善全市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工作条件、生活待遇,让他们能安心地为全市精神卫生事业努力工作。

三、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建立南通市精神卫生协调领导小组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对全市精神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顺利推进《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和《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2015年)》的实施,协调解决全市精神卫生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督查、推进全市精神卫生各项工作,建议成立由市有关领导任组长,卫生、发改委、财政、劳动保障、民政、公安、教育、司法等部门和残联等单位组成的南通市精神卫生协调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为南通精神卫生事业在“十二五”期间取得新的更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