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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城乡发展 大力提升我市城镇化水平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9-21 字体:[ ]

南通市政协城乡建设、社会法制委员会

大力推进城镇化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近年来,我市在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镇化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中心城区人口总数显著增长,五县(市)域快速崛起,重点中心镇快速壮大,城镇发展质量明显提高。2009年,全市城镇化率为52.7%2005年到2009年,城市化水平提高了7.15个百分点。

但我市城镇化进程中还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一是城市化水平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08年,江苏省城市化平均水平为54.3%,近年来年平均增长率为1.5%。同期,我市城市化水平仅为50.3%,年平均增长率为1.2%,均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二是城镇体系结构不尽合理。城镇等级规模结构不完善。中心城市规模偏小,难以带动区域整体发展。县(市)城区发展不足,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带动和辐射作用不强。小城镇数量多,镇区规模普遍偏小。2008年,五个城关镇,城镇人口平均规模仅为12.42万人。建制镇建成区城镇人口平均仅为1.79万人。建成区城镇人口小于10000人的镇共有58个,占建制镇总数的57%;建成区城镇人口超过2万的镇25个,占建制镇数量的24.5%,镇区面积过小使建制镇难以获得规模效益和聚集效益。沿海地区城镇发育不足,规模偏小,重点镇的数量较少。沿海17个乡镇,其中省级重点中心镇2个。除吕四镇外,大部分城镇的规模均在1万人以内,难以为沿海开发提供相对完善的配套服务。三是城镇经济实力有待增强。城镇职能结构处于较为单一的低层次发展状态,特色城镇的发展态势不明显。产业发展滞后,就业渠道狭窄,难以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相当数量的城镇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城镇集聚与辐射功能难以发挥。乡镇级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尚不能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四是体制和机制性障碍还需逐步破除。户籍制度改革、土地流转机制创新、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公共服务国民化等提升城镇化水平的措施还有待进一步落实,创新和改革的道路还很漫长。重点镇在城乡统筹发展中处于“不农不城”的政策真空地带,一些城镇一味谋求空间扩展,造成大量建设用地无效使用,土地的城镇化快于人口的城镇化。从人口的构成情况看,统计在城镇人口中约有三分之一事实上还属于农业户籍人口,他们工作、生活在城镇,但并未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社会权益,生产和生活仍处于很不稳定的状态。

今年6月,李克强副总理在河北考察调研时指出:在城镇化进程中,要坚持科学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公共服务,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口集中居住、产业集聚发展、土地集约利用,更好地带动广大农村发展。对照这一要求,根据我市实际,对“十二五”期间加快我市城镇化建设提出五点建议。

(一)科学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应进一步解放思想,科学编制好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优化中心城市和重点镇空间布局,并把它纳入“十二五”规划的编制中。加快中心城市和重点镇的发展是城镇化的关键所在,可把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作为编制“十二五”规划的主导战略,实施一般建制镇与中心城市、重点镇差异性非均衡发展,在制度安排、政策引导、措施落实等方面给予中心城市和重点镇更多的支持和保障。积极探索推进城镇化新的机制体制,抢抓两大战略机遇,大胆采取“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破解“二元”体制、改革农村产权制度、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等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办法,按照“全面推进各个领域的体制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的要求,积极改革创新。市级层面有权的,可以先试行;权限以外的,积极向上反映,力争取得上级支持。适时调整我市城镇化相关领导小组,抓住新一轮机构改革的契机,把一批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基层情况、勇于开拓创新的干部调整到领导小组,争取在制度创新、政策研究、综合协调等方面有更多、更大的作为。

(二)着力搞好城镇产业结构调整

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沿江沿海开发的步伐,为推动我市的城镇化进程打下良好的基础。充分发挥特色园区建设在加速城镇化进程中的作用。把大力发展特色园区和加快特色产业向园区集聚,作为“十二五”期间提升我市综合经济实力和推进城镇化的主要抓手。一方面,要以整合提升、创新引导当地特色产业为目标,强化个性,形成自身特色,以特取胜,切忌盲目攀比,相互仿效,搞成镇村工业的简单迁徙和拼凑。另一方面,要通过利益驱动机制引导企业进镇入园,可尝试对镇区土地的使用权通过以地换地、作价入股、出租转让等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费用;对搬迁企业在资金信贷和税收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减少企业的搬迁和经营成本,使进入园区的企业在较短时间内获得大于搬迁成本的综合效应。此外,还要为中小企业创造条件,有步骤地建设一批标准厂房,把分散的、不成规模的、个体作坊式的企业引导到园区经营,为规模企业协作配套,缩短产业半径,延长产业链。

要加快富有江海特色的“民富村美风气好”新农村建设,把实现农业现代化和推进城镇化有机结合起来。农村城镇化不仅仅是农业人口逐步向非农业人口转移的过程,同时也是农村产业结构、农民生活方式、农业生产水平发生根本性变革并获得巨大发展的空间表现。要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期间“基本形成产业特色明显、产品优质高效、产出持续增长的现代农业发展框架,初步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使南通成为“长三角地区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江苏省外向型农业的重要基地、国家沿海地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并按照这一农业现代化目标来推进城镇化进程。

(三)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适时完善崇川区、港闸区、通州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区划调整。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强化城市核心功能,加快老城区西部、新城区核心区、崇川东区、北翼新城、东部新城、滨海新区、苏通科技产业园区、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等重点城区高效集约开发建设。

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逐步把城市群作为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走“平等发展,互相协作,依据各自优势形成特色和竞争优势”的“大南通”市域城市群发展之路。一是打破行政区划,放大江海联动优势,构建以南通市区为中心的“大南通都市区”城市结构,在加速金沙镇融入主城区的同时,大力发展海门镇、长江镇,尽快形成“一主三副”的组团式中心城市空间布局。二是以沿江沿海开发为动力,聚焦新兴产业,做大做强城关镇,带动县域发展。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把启东市、海门市、如皋市、海安县和如东县的城关镇规模发展到35万至40万人,用地规模在50平方公里左右,接近大城市的用地规模,三是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小城市实力的重点中心城镇,可规划长沙镇、吕四镇、三星镇的城镇规模达到10万人,省级重点镇的规模达到5万人以上,使“十二五”期间的城镇体系规划在质与量上有新的提升。

(四)加大政府对城镇化建设的投入

按照“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功能定位,紧紧围绕“枢纽南通”的建设目标,继续加大投入,不断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构建承南启北、西进东出、江海联运、水陆空互通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还应有选择地把投入的重点向提高连接中心城市与副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与重点城镇、重点城镇与一般建制镇的交通设施等次方面倾斜,把统筹城乡发展率先落实在城乡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上,为我市城镇化水平迈上新台阶提供有力的支撑。

进一步加大政府在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从“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角度,以改善民生为重点,逐步完善具有南通特色的“就业、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交通通讯基础设施、其他基本公共服务”等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体系。加快形成城乡公共事业协调发展机制,进一步促进城乡社会资源的均衡配置,让城乡居民共享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的成果,使人民群众生活得更美好。

进一步拓宽城镇化投入渠道,鼓励民间资本投入中小城镇建设。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筹集建设资金,一些服务经营性项目可以实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实施市场化运作。应妥善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本着“谁用地,谁承担”的原则,鼓励各地结合征地补偿安置,积极拓展社保资金渠道,确保让失地农民有社保、有就业岗位、有医保、有住房,为改革农村产权制度、土地流转制度、城镇户籍制度,扎实推进城乡一体化、提高城镇化水平扫清障碍。

(五)积极探索以人为本的城镇管理战略

把农民在城镇居住作为城镇化建设的起点,积极探索以人为本的城镇管理战略,把“人”而不是物质形态作为第一考虑因素,重视人的双重需求,提升人的综合素质和生存质量。正确处理好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环境目标的关系,既要引导市场力量合理开发经济发展空间,又要把人人有适宜的居住环境作为一个重要目标。

坚持把提高人的整体素质放在城镇化的重要位置。中外城镇发展的经验表明,地方政府的管理者和居民的素质决定着城镇的命运,也是塑造城镇形象和特色的基础和灵魂。农民进入城镇后,由于他们的思想、意识、行为、价值观念介于农民与市民之间,因而形成一个既有别于农村,又不同于城市社会阶层的新社会群体。管理这样的行为主体,应在提高政府管理者科学管理能力、现代科技文化知识和法律道德水平的同时,着力提高进城镇农民的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引导他们改变某些传统的生活方式,尽快完成由农民向市民的转变。同时,要大力推进城镇文明建设,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提升城镇的内涵和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