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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民生 寓强于富 普惠于民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9-21 字体:[ ]

——“十一五”规划应加强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

中共南通市委办公室  黄鹤群

在分析我市“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冷静审视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我认为,应当把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作为“十二五”时期发展的重点工作,加以适当倾斜。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重视GDP向重视GNP转变,把发展的落脚点放到增加人民收入和改善生活质量上来,在强市的基础上更好地实现富民。GDPGNP都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经济总体规模的核心指标,但两者的内涵有所不同。GDP是“国土”或“生产”的概念,强调的是制造地,而不管是本国企业还是外国企业生产的;GNP是“国民”或“收入”的概念,强调的是人,追求的是本国企业和本国人民的收入。从世界范围来看,发达国家普遍是GDP小于GNP,而发展中国家普遍是GDP大于GNP,这也反映了世界各国贫富差距的现实状况。现在,以胡锦涛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提出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其内涵和本质,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提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所以,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看,在未来的“十二五”期间,我们必须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

当前,南通正处在由全面小康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人均GDP已突破6000美元大关。这就要求我们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更加重视社会建设和人民生活的改善,使最广大的人民共同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但从目前的现状看,还明显地存在着不协调性。从积累与消费的关系上看,长期以来主要偏重于前者。这几年来,南通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占人均GDP的比重是逐年下降的,人们收入的增长跟不上GDP的增长,经济总量所衡量的强市水平与居民收入所衡量的富民水平尚不协调,也不同步。与此同时,这几年南通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之比有所扩大,这也许与我们所处的发展阶段和经济发展模式是有直接联系的,但也说明了城乡居民收入之差距在扩大。此外,南通市高收入群体与低收入群体之间的级差也在加大。所以,经济增长只能有效解决社会财富的总量问题,而不能自动解决财富分配的结构问题。如果说,我们这个社会在普遍贫穷的时候,需要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先富带动共同致富;那么,经济发展到了今天,我们已经具备了足够的条件,来重点关心帮助社会弱势群体、低收入家庭,共同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社会。改善民生,当以“穷人”为先;保障民生,重在基本需求。这是“普惠于民”理念的主要体现,也是转型时期社会建设、民生工作的必然要求。我们不仅要关注总量和平均数,更要关注总量背后的结构,平均数背后的大多数,大多数背后特别困难的少数,普通群体背后的特殊群体,缩小城乡差别,克服分配不公、贫富悬殊现象,努力处理好多数与少数的矛盾,逐步走向和谐。因此,在“十二五”期间,我们更要不断调整民生工作的重点,丰富民生工作的内涵,依托已经积累起来的经济实力,进一步健全劳动者收入随着经济不断发展、财力不断增强而不断增长的机制,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水平提高机制,努力实现新时期民生工作的新突破、新提升。

同时,还应看到,改革开放以来,提出了以经济工作为中心的发展战略,这是正确的,但在处理积累与消费的关系上偏重前者,由此带来了社会事业发展的相对滞后,欠帐较多。现在,经济实力增强了,就要处理好积累与消费的关系,应适当向社会事业的发展倾斜。这既是社会事业本身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整个社会发展过程中所要解决的新情况。例如,老龄事业问题,我市早在80年代初就进入了老龄化城市行列,现在老龄化程度已高达22%,以后还将逐年上升。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发展必然导致劳动力年龄结构、人口抚养比例、代际利益关系等发生重大变化,对政府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对完善养老、医疗保障制度,对发展老年文化、教育等事业,都将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此外,还有幼教、继续教育、残疾人、社会保障等各种社会事业,也要同步加快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加快还清过去的欠账,并加大投入,以满足社会事业发展所需。

为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创新思维,突出重点,优化社会事业公共资源配置。“十二五”规划与此前的规划相比,有一个本质的区别,就是过去的规划追求“国强民富”,“十二五”规划则重在追求“民富国强”。因此,“十二五”规划政策的着力点应该转到提高居民收入、缩小贫富差距、富裕人民群众的全新的思路和战略,把追求民富、寓强于富、普惠于民落到实处。社会事业公共资源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载体。针对我市过去基本公共服务总量供给不足和现有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同时并存的矛盾,首先,要在盘活存量上做足文章,创新思维,多管齐下,着重在社会公共设施的后期运营、管理方面探索公办民营、合作经营、委托管理、特许经营、服务外包等多样化的运行模式,完善管理机制,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服务水平。同时,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信息沟通,健全公共服务重大事项公开报告制度,编制和公布公共服务部门的年度报告,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对促进政府改善公共服务职能的积极作用,有效提升社会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率。其次,要在增加供给上下功夫。按照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城镇空间布局结构,坚持适度超前和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均衡分配的原则,优化布局,完善网络,建立健全与南通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市本级要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需求,重点增加一批社会事业发展项目。要建立项目储备库制度,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在财政能力范围内优中选优,足额安排,确保项目建成并发挥效益。

二、科学安排,加大投入,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社会事业建设投入的主体是政府。要通过对民生投入增长与经济增长的科学分析,按照客观合理、科学安排、超前谋划的原则,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基本公共支出项目最低财力保障制度,切实将财政支出的重点转到加强公共服务上来。在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事权的基础上,按财权与事权相对称的原则,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规划引导等方式,确保政府财政用于基本公共服务的资金支出增量高于上年,预算内资金用于改善民生的比重高于上年。政府是公共服务的责任主体,但不是公共服务的唯一供给者。要全面放宽社会事业市场准入,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外,所有项目全部向社会放开,保证各种所有制及国外资本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社会事业各种项目建设。要通过深化公共服务体制改革,在社会事业“管办分离”改革的基础上,深化管理运作机制的改革,在政府和社会组织、服务企业之间,建立授权、委托、招标购买机制。探索多元互动、多路推进的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有利于加快社会建设的财税政策、金融政策,鼓励、引导、支持民间资本增加对社会事业领域的投入,充分释放社会资本力量的潜能,形成政府与社会的同向互动,有效扩大公共服务的供给规模和供给质量。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善于运用政府资源和有效的政策手段,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实现全社会的共建共享。

三、分解指标,加强考核,确保社会事业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必须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以人为本、民生为重的重大意义;要以民本意识的觉醒进一步推动民生工作的自觉,坚持民生为先,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对幸福感受的新期待、新追求;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既要做大“蛋糕”,又要分好“蛋糕”,把增进人民幸福、建设幸福社会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贯穿于社会转型的全过程,力求个个都有好工作、家家都有好收入、事事都有好保障、人人都有好身体、处处都有好环境、天天都有好心情,不断让人民群众更多更好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提升人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要组织力量编制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2011-2015年规划和行动计划,及早谋划和部署“十二五”社会事业建设工作。为确保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的各项任务如期完成,要建立社会事业建设领导小组,将目标认真分解落实,并按序时进度,报送情况,定期分析,督查推进。社会事业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牵头部门和落实单位的工作指导。各牵头部门根据目标、工程项目,依次分解到各参与和责任部门,同时明确完成的时限和标准。市社会事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经常召开各牵头部门工作会议,分析工作推进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研究落实措施。同时,加强对社会建设热点和难点问题的调研,向政府提供决策依据。要制定《关于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考核实施办法》,年终依此对各牵头部门和单位的组织领导、工作落实和工作成效进行全面考评,以确保任务的圆满完成,确保人民安居乐业和社会长治久安,使南通真正成为和谐宜居、幸福安康的首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