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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增强生态治理能力

来源: 海门市政协 发布时间:2018-11-29 字体:[ ]

今年以来,海门市政协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会议协商、课题调研、视察活动、专项民主评议、民主监督等多种形式,对全市“散乱污”“两河两行业”“农村水环境”等专项整治及“四大专项行动”“污染防治攻坚”等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督活动中,我们感到海门全市上下污染防治工作的氛围不断浓烈,河道水质、空气质量提升等方面成效初显,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改善,体现在:固废处理基础设施正在有序推进。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等基本得到处置,飞灰填埋场建设、危废处置项目建设和家纺废弃物压缩处理站项目建设正在规划筹建。污水处理设施逐步建设到位。完成了区域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基本完成了区镇污水主管网的建设;区镇建成区“十个必接”工程进展较好。运营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制定了污水处理厂实施定期监测和监管制度,严格落实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制度,不断完善环保抽查机制等。

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对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海门的生态环保建设形势依旧严峻,表现在:环保基础设施仍然欠缺。海门目前还缺少自己的生活垃圾焚烧厂、飞灰填埋场和危废处置中心,垃圾的焚烧、运转、处置常常受制于人。全社会环保意识还不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还比较薄弱,企业的主体责任和自律意识还不强,环保压力传导还不到位。生态环保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尚未有效建立。部门间、上下间存在合力不强、衔接不畅的现象,部分污染问题整治后出现反弹。

对进一步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生态治理水平问题,我们有几点建议:

一是科学谋划,切实增强工作合力。政府应强化综合治理的规划,并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实施方案,明确解决路径,对部分不再适用的规划进行修改调整。统筹好各级政府、部门力量,综合施策,拧成一股绳精准施力。政府相关部门应充分考虑基层的承接能力,特别是在整治期限上实事求是,整治资金上提供帮助,专业技术上给予培训指导,在解决路径上明确方向。

二是突破瓶颈,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问题导向,运用系统化思维,着力解决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几项重点问题:垃圾焚烧和飞灰处置问题,针对启东垃圾焚烧厂经常涨库、海门生活垃圾外运困难的现状,建议南通市政府统筹优化调整南通全市垃圾焚烧厂规划布局,为海门生活垃圾处置指明出路。危废处理和安全存放问题,应稳步推进危废处置项目建设,对有可能出现的通州静脉产业园规划调整问题,海门市政府应制定好工作预案。在海门暂无危废处置中心的现状下,建议南通环保部门帮助统筹协调,解决海门危废垃圾外运处置问题。污水管网问题,尽快做好污水管网总管“最后一公里”建设,加快部门与区镇的衔接,做好管网支管建设和支管纳管工作。

三是完善监管,不断增强执法力度。应配齐基层环境监管力量,强化日常动态监管,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及时发现苗头问题并予以解决。不断配强环保执法力量,组建一支会执法、敢执法、严执法的环保执法队伍。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惩重罚环境违法犯罪,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加强对环保基础设施的监管,做到与对排污企业的监管一视同仁,坚决守住环保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