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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环保设施建设 建设美丽幸福之城

来源: 海安市政协 发布时间:2018-11-29 字体:[ ]

近年来,海安牢固树立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垃圾焚烧发电中心、建筑垃圾处置中心、餐厨废弃物处置中心、工业危废处置中心等四大垃圾处置中心先后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省市考核断面水质明显提升,城乡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为人民群众打造了一个美丽、宜居、幸福的家园。

结合发展实际,海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还存在着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前瞻性不够。我市飞灰填埋场,设计日处理处置能力为40吨/日。据初步统计,目前日处理需求基本达到满负荷。二是统筹性不够。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不同步不配套、投资主体多元,生产运行不协调,甚至相互扯皮,影响了污水处理系统正常稳定运行。三是推进度不够。我市餐厨废弃物处置中心日处理能力为50吨。但因为部分单位参与意愿不强,每天收运处置的废弃物只有15吨。四是保障性不够。我市污泥处置中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工业废油综合利用处理项目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资金予以保障。

针对上述不足,应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全市资源,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打造产业高地,建设幸福之城夯实生态发展基础。

一是坚持统筹规划。深入调查本区域污水、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污染物的总量及产生趋势,尽快科学编制带有前瞻性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进一步明确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做到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城乡发展总体规划相衔接,与宜居宜业幸福之城建设要求相适应。

二是高效有序推进。认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列出清单,挂图作战,高效推进各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优化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实行建制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推动相关区镇尽快规划建设工程型污水处理厂,确保尾水排放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强化小型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实现专业化管护、一体化推进,提高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尽快建设污泥处置中心,实现污泥的减量化、无害化、稳定化及资源化处置。推进危险固废处置设施建设。继续推进滨海新区危险废物处置一体化项目建设,帮助该项目及早获批经营许可。加强对外招引力度,争取引进集焚烧、填埋、综合利用为一体的危废处置龙头企业。结合发展实际,早日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业废油综合利用等项目。完善一般固废处置设施建设。扩大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效果,进一步提升垃圾处置水平。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立“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中转、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处理模式。多举措保证建筑垃圾处置中心生产,大力推进餐厨垃圾收集和集中处置,加快建设建筑装潢垃圾分拣处置中心。

三是创新投入机制。加大财政预算投入,主要用于环境监测设备设施建设、业务开展及水、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保等重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环境监测能力和环保治理能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统筹利用好各级专项资金,采取上下结合、横向统筹的方法,打好政策和资金的组合拳。综合运用PPP模式、财政金融互动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用。各类企业要强化环保意识,在设备引进、工艺水平、管理模式等方面从严要求、舍得投入、高标配备,确保企业废水、废渣、废气达标排放,减少社会处置压力。

四是营造良好氛围。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在全市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中的比重,建立组织协调、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机制,推动我市生态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通过各类媒体和设施场所,加大对环保基础设施作用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利用“3·22世界水日”“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保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好环保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环保工作的氛围。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实地查看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转情况,提高公众知晓率、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