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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建设应知应会的相关内容

来源: 委员工委 发布时间:2021-04-30 字体:[ ]

一、“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建设的核心理念是什么?

“有事好商量”是中国式商量的具体化,离老百姓特别近。我们认为,政协搭台的“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其核心理念是“三个有”:

(一)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

(二)政协协商与基层社会治理有机融合。

(三)政协协商民主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序实践。

二、“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与基层协商有何不同?

人民政协工作的最大特点是协商性、参与性、有序性,采用沟通、协商、引导、参与的合作方式来解决治理中的问题。我们觉得,“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建设,将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职能、性质和定位进一步突显出来,优势主要体现在“五个化”上:协商制度系统化、协商主体多元化、协商程序规范化、协商议事专业化、协商结果实效化。

(一)协商制度系统化。《中共江苏省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建设“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通过‘请进来、走出去、联起来’等方式,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省政协《关于建好用好“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促进政协协商同社会治理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指导全省“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规范化建设、制度化管理、常态化运行。市委高度重视政协工作,在出台的《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单独用一大章节,对全市有事好商量的制度化实践作出部署。市委批转《中共南通市政协党组关于“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协商议事与党政工作有效衔接机制、协商议事与基层社会治理融合机制、建言资政与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机制、市政协与县(市)区政协指导联动机制、政协委员与基层群众密切联系机制,把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参与基层治理的效能,真正体现“中国式民主行得通、很管用”。

(二)协商主体多元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工作最鲜明的底色。“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充分考虑议题类型、涉及范围、复杂程度和参与对象的广泛性、代表性,注重协商主体结构性和多元化。既组织政协委员、利益相关方、基层群众和有关方面代表人士参与,又邀请党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共同商议。合理确定协商主体的规模,每次参加协商人员不少于10名,以20名左右为宜,且群众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

(三)协商程序规范化。商量的议题事关人民利益,商量的过程由人民参与,商量的结果充分体现人民意愿。“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把握“搭建平台、确定议题、明确主体、商前调研、开展协商、报送成果、转化落实、评估质效”八个关键环节,形成一个规范化的协商闭环。议题确定“三契合”,契合党政所需、群众所盼和政协所能,采取党政点题、群众出题、委员荐题等方式广泛征题,形成切口小、立意高、关联广的议题。“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最重要的还是深调研”。商前调研“三摸清”,深入一线查实情、深入群众听民声,摸清政策规定、实际情况和意见建议。商中强化“三充分”,坚持集思广益、畅所欲言,摒弃包办代替的为民作主,居高临下的行政命令,做到充分体现平等协商、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开展有效沟通。商后形成“三清单”,形成协商建议清单、责任落实清单、结果反馈清单,推动协商成果转化落实。

(四)协商议事专业化。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有专的优势、专的平台、专的特色。“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充分发挥了政协优良的协商传统、畅通的协商渠道、丰富的协商经验、健全的组织体系,以及人才荟萃、智力密集优势,协商层次高、效率高。在组织利益相关方、基层群众参与的基础上,根据议题需要,不仅邀请全国、省、市、县(市)区政协委员参加,而且邀请党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基层党代表、人大代表以及有关专家学者等共同商议。不仅协商的层级更高,而且议专业的题、干专业的事、提专业的建议,真正以专业体现价值。

(五)协商结果实效化。“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参照政协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加快协商成果的跟踪问效和转化落实。作为委员履职“新平台”,协商成果不仅体现在商后形成协商建议、责任落实、结果反馈“三清单”上,而且体现在“三转化”上,转化为高水平建议、高质量提案和高价值社情民意信息,“让协商看得见、摸得着、落得实”。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表示:“协商议事活动的开展,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帮助解决了诸如拆迁安置、环境整治等一批老大难问题,成为改革发展的助推剂,矛盾化解的好帮手。”对协商建议清单中需要落实的事项,积极配合党委政府组织实施,公开落实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对暂时难以解决或不能解决的问题,协助做好释疑解惑、化解矛盾、凝聚共识工作。对协商建议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还可通过组织委员开展视察调研、民主监督、民主评议等跟踪督办,发挥政协双向发力作用。同时,突出党政点评、委员评议、群众评议,加强质效评估,促进协商成果转化落实,做到“建言资政有用、凝聚共识有效”,并经得起历史、实践和群众检验。从而推动“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活动常态长效、提质增效,提升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制度效能。担任召集人的政协委员感慨道,“协商议事活动邀请了上级职能部门、住地政协委员、各方人士参加协商议事,意见建议实,转化落实快,提升了协商层次、协商水平和协商成效,完全打消了之前协商不出结果、实现不了预期的担忧和顾虑。”

三、全市政协系统“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工作联络机制是怎样构建的?

根据“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建设需要和基层实际工作需求,市政协推动完善了以下4种类型的联络机制。

(一)市政协—县(市)区政协—镇、街道、园区政协工作委员会—行政村、社区“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

(二)市政协—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界别“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

(三)市政协—县(市)区政协—县(市)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界别“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

(四)市政协—县(市)区政协—镇、街道、园区政协工作委员会—企事业单位“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所有联系渠道都要按照上下衔接、及时沟通、运转顺畅的要求,形成常态化联络机制。

    四、“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建设如何体现政协搭台?

    我们认为,“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建设,充分体现了政协元素、打上了政协烙印,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在协商议事室建设组织推动上体现。在省政协指导和市委统一领导下,市政协负责全市“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建设的顶层设计和统筹推进。

(二)在搭建协商议事平台上体现。主要依托原有委员工作室、委员之家、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界别活动室等政协工作阵地建设。

(三)在协商议事室召集人上体现。镇、街道、园区“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召集人,由政协工作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担任;行政村、社区“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召集人,由行政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分片联系的政协委员担任共同召集人;界别、企事业单位“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召集人,由相关界别召集人或界别委员担任。

(四)在参加协商议事室活动的政协委员上体现。发挥政协委员在协商议事中的骨干作用。特别在商前深入调研,商中平等协商、有效沟通中,充分发挥思想引领、化解矛盾、凝聚共识的作用。

五、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没有政协专设机构的情况下,是如何组织开展“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活动的?

组织推进协商议事活动有困难、有挑战,但我们坚持一手搭平台、一手建机制,建立健全与协商议事室运行相配套的工作平台、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在镇、街道、园区设立政协工作委员会,明确主任一般由党(工)委副书记或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兼任;明确行政村、社区协商议事室第一召集人由党组织负责人兼任,分片联系的政协委员担任共同召集人。行政村、社区设立政协工作联络员,进一步延伸政协工作触角。

住通全国、省政协委员根据本人意愿,应邀参加所在地的协商活动。将市政协委员全部编入相应界别的协商议事室,并根据本人意愿,应邀参加所在地的协商活动。将县(市)区政协委员全部编入相应界别和分片联系的协商议事室,每个协商议事室至少有1名政协委员联系。

六、“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工作如何与政协履职有机结合?

我们主要在“四个新”上下功夫:

(一)结合新使命,将提高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贯穿于协商议事的全过程。

(二)聚焦新任务,将提升政协建言献策水平、提案质量和社情民意信息价值,结合到协商议事的各环节。

(三)落实新要求,将推进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界别和各党派团体视察调研、协商议政、民主监督等特色工作开展,统筹到协商议事的安排中。

(四)树立新样子,将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双向发力机制和联系群众机制,体现到协商议事的各方面。

通过“有事好商量”,转变工作作风,拓展履职方式,让履职更有温度,让协商更有厚度。专委会主任一致认为,“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打造了发挥专委会基础性作用的新抓手,通过搞调研、议事实、讲道理,传递理性声音,凝聚智慧力量,让专委会工作‘专’出质量,‘专’出水平。”界别召集人感触良多,“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组织的显著特征。协商议事室有效地把界别的资源和力量聚拢到一起,让界别作为履职主体的形象和作用在协商议事中得以展示,使界别‘横向独立性强、纵向专业性强、内部联系性强’的特点和优势得以体现”。党派负责人深有体会,“协商议事室建在基层、服务基层,促进人才下沉、民意上达,把党派的资源优势、人才优势、组织优势最大程度地释放出来。”

    七、怎样推动“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活动常态长效、提质增效?

协商本身就是参与,协商的过程就是引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国家治理的过程。我们认为,应做到“三个合”:

(一)注重“契合”,契合党政所需、群众所盼、政协所能、界别所长的工作协商议事、履职尽责。

(二)注重“结合”,推进协商议事与政协履职有机结合,进一步整合政协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三)注重“融合”,将协商议事融入到基层工作格局之中,纳入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之中。

八、“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建设成效怎样?

基层党政领导、广大人民群众、各级政协委员在当地党委领导下、政协组织下,积极投身于“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活动,由于基层干部群众的热情参与、踊跃建言,促进了一大批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的解决。

一是平台有实效。2019年5月以来,市政协以“顶层设计”推动落实“先行先试+全面覆盖”。2019年底前,如期完成全市109个镇、街道、园区和1868个行政村、社区协商议事室建设全覆盖;2020年5月底前,实现全市政协系统123个界别协商议事室建设全覆盖,并建成57个企事业单位协商议事室。全市累计开展了4100多次协商议事活动,近6.3万人次参加协商议事活动,其中基层群众代表有3.6万人次,形成工作建议1万多条,已经落实的建议7000多条,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二是委员有作为。先后有8000多人次的政协委员参加协商议事,一方面,委员在协商活动中发挥了骨干作用,另一方面,他们通过协商议事活动,充分吸取养分,积累素材、提炼观点,转化为1826条高水平建议、265件高质量提案和574条高价值的社情民意信息。

三是社会有赞誉。让共识在协商中凝聚,矛盾在协商中化解,思路在协商中形成,协商议事取得了助发展、惠民生、促和谐的积极成效,得到了党委政府认可、基层群众点赞、政协委员欢迎。基层党委书记认为,协商议事室是党委政府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搭建了一个新的沟通平台。群众纷纷表示,“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让我们有了谈事、说话的地方,这样的协商希望能多开展。委员们深有感触地说,“有事好商量”打开了一扇“融入基层、融入群众、融入人心”之门,让“会协商”成为新时代政协委员必备的“技能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