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南通市委关于批转〈中共政协南通市委员会党组关于“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突出协商议事室建设工作重点,现将有关事项印发,供工作推进时把握。
一、平台搭建“三坚持”:坚持共建共享、坚持功能融合、坚持建设标准
(一)坚持共建共享。依托已有的协商、议事、服务中心等平台,建设协商议事室,不另起炉灶、不增加基层负担,突出融入式、开放式、共享式,力求简明扼要、简便易行。
(二)坚持功能融合。协商议事室融委员工作室、委员之家、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等功能于一体。
(三)坚持建设标准。协商议事室建设要做到“六个有”,即有阵地、有标识、有制度、有流程、有活动、有实效。
二、议题确定“三契合”:契合党政所需、契合群众所盼、契合政协所能(契合界别所长)
(一)契合党政所需。聚焦党委决策部署、党政中心工作来选题。
(二)契合群众所盼。紧扣群众关注的焦点、难点、痛点问题来选题。
(三)契合政协所能。突出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特色,彰显双向发力优势作用,按照切口小、针对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要求来选题。
(界别协商议事室,可将“契合政协所能”改为“契合界别所长”,即根据界别的特点、优势和要求来选题。)
三、对象选择“三注重”:注重结构性、注重合理性、注重代表性
(一)注重结构性。协商活动既组织政协委员、利益相关方、基层群众和有关方面代表人士参与,又邀请党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共同商议。
(二)注重合理性。合理确定协商主体的规模,每次参加协商人员不少于10名,以20名左右为宜。
(三)注重代表性。参加协商活动的群众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
四、商前调研“三摸清”:摸清政策规定、摸清实际情况、摸清意见建议
(一)摸清政策规定。摸清与协商议题相关的政策规定。
(二)摸清实际情况。摸清与协商议题相关的实际情况。
(三)摸清意见建议。摸清利益相关方的愿望、诉求、呼声和建议。
五、商中强化“三充分”:充分体现平等协商、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开展有效沟通
(一)充分体现平等协商。所有协商主体以平等身份参加协商活动,促进不同思想观点的充分表达和深入交流。
(二)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协商时,先让群众代表发表意见,尽可能让参加协商的群众代表全部发言,真正做到多请群众说、多让大家议、多解百姓事。
(三)充分开展有效沟通。做到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而不强加于人,遵循规则、有序协商而不各说各话,体谅包容、真诚协商而不偏激偏执。
六、商后形成“三清单”:形成协商建议清单、形成责任落实清单、形成结果反馈清单
(一)形成协商建议清单。协商完成后,协商议事室召集人及时汇总整理协商意见建议,形成简明扼要的协商建议清单,报送党委政府。
(二)形成责任落实清单。根据协商建议清单,针对协商过程中反映的情况,党委政府研究制定责任落实清单,推进意见建议办理。
(三)形成结果反馈清单。责任落实清单完成后,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形成结果反馈清单,及时向召集人予以反馈,并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七、履职成果“三转化”:转化为高水平建议、转化为高质量提案、转化为高价值信息
作为委员履职“新平台”,协商成果不仅体现在商后形成“三清单”上,而且也可以体现在“三转化”上。
(一)转化为高水平建议。将协商成果纳入建议案、专项建议、视察调研报告、专题协商报告和大会发言之中。
(二)转化为高质量提案。将协商成果中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转化为提案。
(三)转化为高价值信息。将协商成果中针对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时效性强、转化落实快的意见建议转化为社情民意信息。
八、质效评估“三突出”:突出党政点评、突出委员评议、突出群众评价
(一)突出党政点评。邀请参加协商活动的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对议题选择、商前调研、活动开展、协商成效等进行点评。
(二)突出委员评议。组织参加协商活动的政协委员,对协商议事活动的质量和成效进行民主评议。
(三)突出群众评价。邀请协商活动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基层群众和有关方面代表人士,对协商活动的组织、开展和实效等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