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南通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全面提升治理效能”专题建言献策会发言材料
改进法治宣传教育
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妇联界 刘冬梅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强调“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作为一名政协委员,深刻认识到,法治的根基在人民,应改进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当前法治宣传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如普法形式不够丰富、普法力量薄弱、普法成效不显著等问题。为此建议:
一、落实“三个机制”,高点定位,推动普法责任落细落实。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机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细化普法职责、普法内容和措施标准,确保普法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加强与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合作,进一步推动形成各部门各负其责、互相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大普法格局,
二是落实队伍管理机制。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普法队伍,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在普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动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人员参与学法、普法、释法工作,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和政策扶持,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活动,提高普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宣传能力。
三是落实科学评估机制。科学评估机制是检验普法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要畅通群众普法意见反馈渠道,对普法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分析普法工作的不足,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普法供给与群众需求之间的同频共振。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激励机制,激发广大普法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聚焦“三个重点”,分类施策,推动普法成效走深走实。
一是聚焦“重要节点”,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爱的普法活动,吸引公众广泛参与。结合时事热点,及时开展法治解读和宣传,引导公众理性表达诉求,维护社会稳定,如针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等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
二是聚焦“重点人群”,提升法治宣传实效。聚焦关键少数,激励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组织领导干部常态化开展法治培训,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聚焦未来多数,把青少年列为重点普法对象,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体系,定期开展法治课堂、模拟法庭等活动,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思维和自我保护能力。聚焦服刑释放人员、因矛盾纠纷多次报警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邀请法律专家、社区法律顾问等在村居、企业内定期举办普法讲座,提升法律意识,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是聚焦“重要领域”,增强法治宣传力量。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网络诈骗、网络暴力、侵犯个人隐私等现象层出不穷,应加强网络普法工作,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网站等各级各类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宣传作用,建设“融媒+法治”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不断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
三、打造“三个课堂”,创新形式,推动普法内容出新出彩
一是打造“菜单式”线下课堂。从群众的实际需要、重点关注出发,同时区分不同年龄层和各类群体,以“菜单”形式编制出普法课程,各区镇、村(社区)根据实际需求“看单点菜”,通过按需精准普法,将法律知识“精准投送”到群众身边,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例如,对妇女群众重点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二是打造“沉浸式”普法课堂。将普法宣传融入到群众喜闻乐见的戏剧、小品、相声等节目当中,用乡音土话把法律知识从“书面语”变为“聊家常”,让群众既愿意听、听得懂、学得会,又用得上。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通过抖音、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群众使用较多的网络平台开展普法宣传,加强对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探索群众喜爱的普法模式。
三是打造“快捷式”移动课堂。坚持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从网格员、志愿者、老党员中选拔热心公益、具备一定法律素养或沟通能力的人员,借助“人熟、地熟”的优势,在村居、菜市场、学校门口等人群密集区域打造普法移动课堂。以老百姓易于理解的语言编写的法律宣传册、海报、小册子等,尽量使用生活化的例子和比喻,避免专业术语的堆砌,通过现场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法律知识问答等方式,将法律法规送到老百姓家门口。
(作者系海安市妇联主席、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