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南通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加快海洋强市建设,做大做强海洋经济”专题建言献策会发言材料
深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推进美丽海湾建设
社科界 程 炜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是美丽南通建设和海洋强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市以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为统领,协同推进陆海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岸滩环境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十四五”以来完成1000余项水污染治理工程,实施了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三年行动计划,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完成率100%,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连续四年达87%以上。在省内率先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拓展到海域,将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控制、环境风险防控等要求落实到陆海空间。沿江沿海430公里生态廊道全线贯通。如东小洋口段、洋口港-东凌段、启东圆陀角段入选省级美丽海湾。
但我市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改善基础还很不牢固,主要表现在:沿海地区污染排放强度增长与陆域、海域资源生态环境承载力不相协调的矛盾仍然突出;河口海域受陆源排污影响,水质多年为劣四类,滩涂湿地生态系统呈亚健康状态;部分入海河流总氮浓度反弹,且呈现以生活、农业面源污染为主的结构性特点,涉及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等,治理与监管难度大;海湾生态环境管理能力整体滞后于美丽海湾建设需要,比如对岸线和向海一侧巡查监管手段单一,外来物种入侵、海洋垃圾问题的长效治理机制仍需优化等。因此,精准识别海湾自身禀赋优势与差距短板,有效开展“一湾一策”,科学探索精准施策新模式,是我市推进美丽海湾建设的重点方向。
为此,建议:
(一)以减污降碳为核心,构建绿色发展模式。一是强化分区管控。全面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细化管控单元及行业准入条件,建立重点产业项目准入机制,优化产业发展模式。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减污降碳协同试点,研究落实以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为依据的差别化调控政策。二是提升项目招引质效。以沿海省级以上园区为主阵地,注重项目的含金量、含新量、含绿量,招新引特、招大引强,带动行业提质增效。发挥“绿色标尺”作用,从源头推动重大项目节能减排、高标准建设,打造行业“绿色标杆”,实现发展与保护双赢。三是加强海洋风险防控。加强沿海石化聚集区、危化品生产存储等涉海环境风险重点区域的调查评估,优化调整和合理布局应急力量及物资储备。推动通州湾港区建设完善溢油应急设备库,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沿江、沿海区域层面环境应急资源调度与协调保障能力。
(二)以陆海统筹为核心,坚持污染联防联控。一是完善入海排污口长效监管机制。巩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成果,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入海排污口开展深度治理,不断完善入海排污口动态管理台账,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和备案,实现入海排污口分类监管全覆盖。二是加强入海河流上下游协同治理。开展全域总氮浓度及通量监测工作,形成定期调度、分析研判和监督评估的联合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等水环境治理工程,在政策措施、体制机制创新、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陆海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三是强化海洋垃圾的全链条治理。加快建设完善海湾沿岸、河流两岸、渔港码头垃圾收集、转运设施,从源头上减少陆源垃圾入河下海。进一步规范废泡沫浮球、旧渔网渔具的回收处置和综合利用。建立海洋垃圾监测、拦截、收集、打捞、运输体系,规范处置上岸垃圾,严格防范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过程的二次污染。
(三)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核心,加强海洋生态修复。一是加强重要栖息地保护。通过加强斑块保护与恢复、推进生态廊道建设、科学调整生态空间结构等手段,串联南通沿江、沿海的自然保护地以及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对开放式湿地、自然湿地以及高潮位栖息地开展生态修复,为沿海的黑嘴鸥、东方白鹳等珍稀水鸟打造更多高品质“驿站”。二是提升互花米草除治效果。学习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不断优化适合我市滩涂的互花米草治理技术和治理模式。积极与相邻地区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动互花米草一体化治理体系建设。因地制宜确定除治后滩涂的修复方式,建立巡查预防制度,防范治理后区域的二次入侵。三是加强海洋生态修复监管。健全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体系,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观测,定期开展沿海湿地的生态评估。强化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跟踪监测,掌握修复区域生态和减灾功能提升情况。完善重大生态修复工程论证、实施、管护、监测机制,确保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科学有效。
(四)以智慧监管为核心,提升海湾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打造海洋环境可视化智慧监管模式。打破信息壁垒,通过纵向整合相关地区、横向整合相关部门的涉海数据,并统一新增沿海视频、雷达等补盲传感基础设施,实现湾区入海排污、岸滩环境、生物资源、环境应急等生态环境要素的可视、可测、可控。二是按照湾滩重要程度实施分类管理。对旅游景区、渔港码头等人流密集及涉及生态敏感区的湾滩,综合运用视频监控、人工巡查等加强日常监管与保洁力量;对存在入海排污口等已适度利用的湾滩,抓好相关要素管理;对道路基础条件较差的湾滩,采用无人机巡查等方式,形成海岸线全部监管、常态化巡查快捷高效、突发事件跟踪处置的湾滩环境监管格局。三是推动形成湾滩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将管理责任划分企业承接、村居自治、部门直管等模式,共同促进湾滩生态环境保护。构建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建共享平台,通过设立公益基金、培育海洋生态治理平台企业等,利用政府力量撬动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培育壮大海洋特色的生态环境保护组织,组建省内外专家智库团和志愿者队伍。
(发言人系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