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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群团组织助推作用 推进我市社会治理现代化

来源: 社法民宗委 发布时间:2023-06-21 字体:[ ]

政协南通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提升治理能力水平”专题建言献策会发言材料


发挥群团组织助推作用  推进我市社会治理现代化

医卫界  钮  曦


党的二十大指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中央政法委提出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市域社会治理体制。

那么,新形势下群团组织如何“助推”社会治理?建议从以下4个方面参与社会治理,发挥助推作用。

一、发挥团结引领作用

第一是政治引领。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决定了团结群众、引领群众是其根本任务。总书记指出“群团组织要承担起引导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要为夯实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做出贡献”。作为地级市层面的群团组织,同样必须把政治引领功能体现在参与社会治理的全过程中。群团组织应当发挥自身的优势,团结群众,做好思想政治引领。从宏观层面讲,把党的方针政策传递给自己联系的群众,把自己联系的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把正方向,引对道路;从具体层面讲,应当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意图、目标任务、政策举措传递给自己联系的群众,凝聚人心,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增强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带领群众自觉成为现代化新南通的建设者、参与者。第二是文化引领。群团组织践行“先进性”,应当在提升“精神文明南通现象中”有所作为,组织动员广大群众走在时代前列,以先进引领落后,以文明进步代替蒙昧落后,涵养好家风,建设好民风。要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提升城乡群众的道德素养、文明程度,共同塑造文明、法治、友善、和谐的南通形象。第三是情绪引领。在遇到重大公共事件或某些特殊时期、特殊时段,群团组织应当主动做好群众的情绪引领。3年的疫情防控,南通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在目前防控形势发生变化的特殊时期,不少群众的心理发生变化,客观上出现了焦虑、恐惧甚至埋怨情绪。各个群团组织应当当好党委政府的助手,采取发出倡议、在线科普、沟通联系等方式,主动引导群众情绪,努力抚平群众的消极心理,防止社会负面情绪发酵蔓延,营造理性平和的社会氛围。

二、发挥联系服务作用

以人民为中心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而群团组织是党委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同时承担着来自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两方面的期望。不同的群团组织分别联系着不同的群众,有的覆盖面很广,其联系服务的对象遍及城乡社区、企业学校;有的专而特,服务的是特定群体,与特定领域紧密相连。第一要当好党和政府的助手。围绕中心、勇挑重担、服务大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整体部署,开展群众工作,带领群众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第二要当好群众的娘家人。及时掌握自己所联系群众的社情民意,掌握民间舆论导向,同时联系好、服务好本组织的成员、会员、志愿者等,增强群团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执行力,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第三要依法依章程在各自领域开展服务。要从群团组织的角度,在改善就业创业、完善社会保障、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弱势群体等方面开展相关工作,主动化解社会治理当中的急难问题。

三、发挥枢纽联结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说:“联系和引导相关社会组织,是群团组织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的一项重要任务”。伴随着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进程,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三类社会组织会越来越多地参与到社会治理中,但社会组织参与往往更多地从其自身价值选择或个体角度考虑,具有一定的自发性、分散性和盲目性,有的也有利益性,如果缺乏必要的统合引导可能还会造成非理性。在民政部门统一登记管理的基础上,建议各个群团组织立足自身优势,发挥“枢纽、联结”功能:一是吸纳聚拢。以群团组织的凝聚力吸引社会组织,将社会治理的国家逻辑、国家需求传递给社会组织,引导其朝向党委政府需要的方向发展,使其参与行为契合社会治理的整体战略。二是培育共建。群团组织可与同领域社会组织加强合作共建,更多地凝聚、吸纳、整合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参与社会治理,实现优势互补、联动共治。三是枢纽联结。群团组织可以为相关领域的社会组织提供信息资源、服务内容,以发布公益项目等方式将相关领域的社会组织整合到社会治理中来,探索建立起以群团组织为枢纽,以社会组织为延伸,以项目化、社会化方式运作的枢纽型服务模式,不断延伸群团组织服务链条。

四、发挥维权疏导作用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群团组织独有的群众性,使之能够以较为直接的方式在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实现对群体利益的代表与整合。第一要关心群众,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代表群众发声、发言。特别要关心、帮助弱势群体,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人群。第二要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渠道、正常途径,合理伸张利益诉求。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在化解社会矛盾时发挥“解压阀”和“节制闸”的疏导作用。第三要用好有事好商量平台,切实帮助群众通过协商、对话等方式,协调各方利益,达成意见共识,以确保社会意见表达更加有序,同时也能最广泛动员组织群众投身社会治理实践,提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促进社会治理多元主体协同协作协调、互促互补互融,从而达到“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目标。

(作者系南通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