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南通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全面提升治理效能”专题建言献策会发言材料
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无党派人士界 吴剑平
随着人民群众法治观念的提升,诉讼案件数量也在与日俱增,但有限的司法资源难以实现迅速化解矛盾纠纷的社会治理要求,这就为多元化纠纷解决综合体系建设提供了现实基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满足社会不同层面人群解决纠纷的不同需求,弘扬“和为贵”的社会价值理念。
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协调联动机制不畅。当前,纠纷化解工作更加注重综合施策,更加注重系统性、联动性、整体性,对各类调解主体、有关职能部门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实践中,有关部门、镇街、村等各级调解组织在化解矛盾纠纷时虽然进行了一定的协调联动,但距离预期效果还有一定差距,单兵作战现象仍然存在,未形成强大的合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核心是对各类调解资源进行整合,协调各部门参与调解工作。但是在实践中,大部分参与部门都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具有特定的职责。通常调解不在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内,属于“可干可不干”的工作,行业部门化解矛盾纠纷没有硬性指标要求,很难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使很多部门对调解采取一种不主动的状态。
二是调解方式和调解手段滞后。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矛盾纠纷之间的交融性越来越多。比如,很多的矛盾纠纷都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来厘清权责,需要心理学知识来分析矛盾纠纷当事人的心理活动。但是,同时具有这方面知识的人才较少,并且大多是兼职或者志愿活动。大部分调解员化解社会矛盾的方式方法和业务素质能力还有欠缺,依然侧重于“情”与“理”的运用,而不注意“德” 与“法”的结合,因而调解效果不明显。
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路径
面对新形势及司法实践中的短板,应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1.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制度建设。一是建立“网格化”排查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全面推进网格化纠纷排查。立足全市网格,定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网格员、调解员、治安志愿者等相关社会力量,全面开展矛盾纠纷重点排查,确保不留死角。重点是排查婚恋家庭、邻里关系等易激化为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房屋征地拆迁等易激化为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易引发涉众型问题的矛盾纠纷,以及多次到市赴省进京上访、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重点信访案件,做到风险隐患动态掌握。根据纠纷和事件的轻重缓急建立分类台账,逐一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将发现的矛盾纠纷引入纠纷解决机制进行化解,避免矛盾纠纷升级。二是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指导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纠纷受理、调解、履行、回访等工作制度,使纠纷调解工作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进一步扩大专业性行业性的调解组织的覆盖面,推动行业领域的调解委员会向社会各个领域延伸。进一步加强企业商事纠纷调解,积极探索开展涉外商事纠纷调解服务工作,依法保障和维护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在对外经贸和投资往来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指导律师队伍参与调解工作。将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运行情况纳入各行业主管部门考核,进一步压实主管部门的责任。
2.强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部门协同。一是加强部门联动调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信访、人社等多部门协作配合,巩固“诉调、检调、访调、警调、裁调、政调”等衔接联动机制,形成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格局,引导群众从“信访”向“信法”转变。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与其他调解机制的协调联动、信息沟通,编织起纵横互联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对较为复杂、疑难、专业的矛盾纠纷,必要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律师、党员群众代表等参加;遇有重大突发性事件,市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靠前化解,防止矛盾纠纷进一步扩大和激化。二是创新推进智能化调解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智慧调解”系统建设,建立调解专家数据库,搭建人民调解网上办理平台,当事人通过互联网或手机登录智慧调解平台,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便捷、高效的服务。积极推进“智慧调解”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接,当事人通过网上就能完成调解和司法确认。将调解深度融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与法治宣传、律师服务、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内部资源高效整合。
3.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基础保障。一是充实调解队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民调解员的选任、聘任管理制度,按照《人民调解法》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将更多法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和技术领域优秀人才,综合素质高、有群众威信、热爱从事调解和公益事业的人员吸纳进人民调解队伍,努力改善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服务能力。有序推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等级管理等做法,不断提高调解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绩效,为实现矛盾不上交提供强大的人力保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事迹宣讲等多种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推广宣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典型。进一步加强和拓宽调解工作宣传渠道,注重与主流网络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充分运用移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新兴网络媒体,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多种形式对群众进行调解工作宣传,为调解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作者系如皋市人民法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