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法律的规定,有序地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使其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这是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发展方向,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在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充分发挥人民政协这一开放型、协商型政党制度的优势,对于扩大各界人士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政治参与是现代化研究、特别是政治发展研究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和研究领域。《当代世界政治实用百科全书》将政治参与定义为“社会成员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参与政治生活的政治行为”。《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认为,政治参与是“公民自愿地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参与政治生活的行为”。政治参与的基本特征是:(1)政治参与的主体是公民和公民组成的团体,不包括政府官员和职业政治活动家的政治行为;(2)政治参与的方式是制度内的合法的参与行为,如选举和投票活动、政治接触活动、参加社团及其活动、政治表达行为、投诉活动等。这也是国内外学者对于这一定义明显的分歧所在,国外大部分学者定义的政治参与往往包括制度化参与和非法参与,如暴力、革命形式等。(3)政治参与的目标和对象是所有直接或间接同政府活动相关的公共政治生活;(4)政治参与的形式有直接参与和间接参与两种,直接参与主要包括代议制、代表制,除此之外的都是间接参与。
政治参与的质量和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政治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公民广泛的政治参与有利于政策的合法性,可以纠正决策的失误,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政治参与作为公民权运作的最重要体现,可以影响、制约权力运作方式和方向,使公共政策符合“民意”的要求。政治参与满足了公民日益强烈的参与政治生活的愿望,培养了公民的参政意识和技能,使公民成长为具有民主意识和主人翁态度的公民。同时,政治参与为公民和利益集团表达愿望、宣泄不满、维护利益等提供了合法的、多样的渠道,有效的政治参与和畅通的参与渠道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要让群众能经常表达自己的意见......使他们有意见就能提,有气就能出,有小民主就不会来大民主。”这里的“小民主”是指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大民主”是指无组织的、不规范的政治动乱。因此,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不仅是现代社会公民表达政治态度的需要,而且是政治体制得以有效运转的重要保障。
二
当前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意识不断增强,政治参与的社会基础逐渐扩大,政治参与的内容日益丰富。当代中国正处于现代化的起步阶段,随着市场经济改革进程的进一步加快,社会变革的范围和程度也越来越广泛和深入,中国社会在逐步走向多元、社会分层多元化逐步形成了在收入、社会地位、生活习惯、价值取向等有明显差异的社会群体,出现了一些新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如个体劳动者阶层、工商业者阶层、自由职业者阶层等,逐步形成了利益主体多元化的格局。不同的利益主体需要通过自己在政治上的代言人进行政治参与,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政治决策,以争取、实现、维护自身利益。另外,“借助于教育机会的扩大,录像机、电视、计算机以及许多其他微电子技术革命产品的激增,人们越来越善于解释他们生活中的宏观经济、社会和政治现象。他们对于如何以及在何时何地做出响应来维护他们的整体利益更为清晰”。这是一种合理的利益表达,这种利益表达是民主政治的基本特征之一。但是,目前我国在公民政治参与方面存在着参与渠道不广泛、不畅通,非制度化参与较多以及公民政治参与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因此,建立健全公民政治参与的政治制度,使公民参与的渠道、方式、程序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公民通过有序的的政治参与,能够正常地、合法地、多渠道地进行利益表达,这是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经济政治发展的迫切需要,是21世纪中国共产党一项重要的战略性任务。
人民政协作为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产物,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能够充分反映各阶层利益,平衡各种利益关系,在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人民政协汇集了爱国统一战线的各方面人士,在组织和人员构成上不受地域和人口比例的限制,既包括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又包括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人士,同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阶层结构变化,不断吸纳新的社会群体的代表。这样,人民政协能够使社会各界人士广泛、深入地参加国家的政治生活,将社会各群体的意见、愿望和要求加以系统、综合地反映,最大程度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民主权利。人民政协坚持求同存异的原则,尊重各党派、各团体、各阶层人士的特点,包容统一战线成员在信仰、利益和观念等方面的差异,其成员都享受平等的政治权利,都能够在共同的政治基础上充分表达不同的意见和诉求。在人民政协中,各界别代表反映和维护各自利益,不是通过竞争与对立的方式进行,而是广泛、充分地协商讨论。通过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会等形式,就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充分的、民主的、平等的、真诚的协商讨论;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等方式,对法律法规的实施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等情况进行民主监督;通过调查研究、专题视察、咨询论证等途径,了解和反映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愿望和要求。这种开放型、协商型的政党制度,既能够把社会各阶层引导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大目标上来,又能够使社会各个社会阶层都有表达自己利益的组织和渠道,有效地避免了各种非制度化参与所引起的社会动荡,从而有利于及时、有效地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创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
三
任何一项制度,只有运作起来才能显示它的功能和效用。人民政协在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方面所具有独特的优势,只有通过规范科学的运作,才能充分显现出来。2006年2月,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在系统总结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历史经验和成功做法的基础上,提出了许多新的理论观点、政策思想和具体措施,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我们应当全面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使人民政协在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推进民主政治方面的功能和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一)进一步扩大人民政协的广泛性。人民政协具有组织上的广泛性和政治上的巨大包容性,汇集了各党派、各团体、各阶层、各群体的代表人士。人民政协应当适应我国不同历史时期中心任务的需要、社会状况的变化以及统一战线的发展,适时调整界别构成,适当增加各种利益群体在政协中的比例,为各种利益群体提供政治参与的机会和渠道。人民政协参加者不是公民个人,而是以政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代表以及有特殊社会背景的无党派人士为主,一般都是社会的精英分子。要注重政协委员的代表性,增强政协委员的政治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使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团体、各阶层、各群体的代表人士真正成为一部分群众政治参与的渠道,通过人民政协与各级党政部门的政治沟通机制,充分吸收社会上的各种利益要求,使各种利益群体能够真正参与到影响其利益的决策中去,防止一些群体因利益长期得不到满足形成心理压力导致政治不稳定。
(二)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优越的制度要发挥出固有的效能,必须注重运作机制的规范和科学。我国政党制度要成功地应对新形势新环境变化带来的各种挑战,更好地发挥其各项功能,最主要的还是要建立健全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程序性规定和运行机制。使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中共中央相继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就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建设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就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原则、形式、内容和程序作了明确规定。要全面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对于文件规定的一些具体制度、具体程序和具体的工作内容,一定要尽快落到实处。只有这样,人民政协这一制度的优势才能充分显示出来,在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独特功能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三)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团结与民主是人民政协的两大主题。只有努力营造讲民主、促团结、求和谐的良好氛围,人民政协才能真正成为反映民情、体现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渠道,成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应当切实尊重和保护政协的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始终保持真诚相待、宽松和谐、畅所欲言、团结合作的政治局面,使一切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意见建议都能够得到充分反映,一切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愿望要求都能够得到充分表达,使人民政协在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优势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四)坚持自主性原则,正确而充分地发挥人民政协的独特作用。政治参与体制分化程度的高低及其所导致的这体制的自主性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政治参与程度的重要标准之一,也是民主政治能否得到普遍有效实现的保证。坚持人民政协的自主性原则,指的是人民政协要在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前提下,按照政协章程的规定,自主地开展工作,正确而充分地发挥自己的独特作用。这种分化和自主,能使人民政协的政治参与得以充分实现,这非但不会削弱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反而有助于改善和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协组织要坚持“政协就是政协”,抓住特点,找准位置,立足自身的基本职能,注意工作的个性特色,努力提高履行职能的质量和实效,以此区别于人大的立法机构和政府的行政机构。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组织自身的政治和人才、智力优势,通过高质量政治协商,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通过增强民主监督的工作力度和实际效能,促进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实施。通过广泛而深入地组织群众参政议政,促进群众民主意识和民主技能的提高,促进人民群众有序、有效地进行政治参与,促进全社会民主政治氛围和和谐社会的形成和发展。
(五)进一步加强政协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参政议政水平。要努力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经常开展学习,进行自我教育。通过学习,使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团体和各界人士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同共产党保持一致,在共同政治基础上加强团结合作,同时通过学习,不断提高依法履行职能的能力。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更加密切地联系群众。政协的性质、任务、职能和工作方式,决定了政协组织必须大力加强同各界群众的密切联系,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体察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将群众的意愿和要求通过政协这个渠道,反映给党委、政府,帮助党委、政府全面地掌握实际情况,推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尽心竭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要大力弘扬实事求是、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坚持真理,主持正义,讲真话,说实情,不说假话、空话和违心话。在工作中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办实事,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不搞花架子,使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更好地为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服务。
启东市政协 潘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