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台胞联谊会 吴 琼
城乡统筹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最有效方法之一,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近年来,我市在探索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方面作了很多有益的尝试,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为加快城镇化进程侵蚀了大量基本农田,既增加了政府的债务负担,也造成并积累了大量社会矛盾,影响了经济、社会、生态的和谐发展。其原因,一是各地党政领导对统筹城乡发展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老城市规模无限扩大,新城建设遍地开花,大量基本农田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被侵占,使农业生产严重受挫。二是为推进农业机械化,推行万顷良田集中耕作,初衷是好的,但在实施中引发了不少矛盾,有些地方大搞拆迁,农民利益得不到保证;建设万人、数万人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强行改变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环境也受到影响;土地集中后往往有一部分闲置,也是极大的浪费。三是村庄建设没有长远和整体规划,出现混乱和重复建设,环境打造也有欠缺,有些地方“赃乱差”现象还比较严重。四是农民收入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失去土地后只有最低生活保障,引发了农村社会的不和谐。
从今年国土资源部组织的全国用地执法检查情况来看,几乎所有被抽查的城市都存在着城市膨胀,新城建设、城市开发非法占用耕地的违法现象。如果不及时纠正错误的城乡统筹发展理念,不仅“三农”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还可能造成土地资源浪费、社会矛盾激化、粮食安全受到威胁等一系列问题。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控制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负面影响,切实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建议在制订“十二五”规划中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理清城乡统筹发展的思路,充分认识到农村城市化不是城乡统筹发展的唯一选择和最终目标。要自上而下教育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能片面理解为发展就是修大路、建大桥、盖大楼、搞大广场等政绩工程,要依据农村特点设置长远、整体的规划,走内涵型发展道路,坚决遏制粗放型扩大城市规模的“城乡一体化”、乡村城市化发展道路。要把保护耕地、保护生态作为城乡统筹发展的基本准则。有关部门要就城乡统筹发展颁布专门的约束性文件,来指导、规范各地城乡统筹发展。要严格控制城市发展规模、城市发展速度,确保城乡统筹发展有目标、有思路、有方法,有章可循。
第二,要继续强化土地使用执法大检查,推进农业规模化、科学化发展。加大对已经发现的土地开发利用中的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力度,全面清理中、小城市及乡镇开发区、工商业集中区和农民居住集中区建设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对违反“土地法”和国家土地开发利用法规,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建设的开发区、工商业集中区和农民居住集中区该停的坚决停,并责令恢复原貌,退城还田、退区还田、退房还田。在保证基本农田保护法权威性的同时,遏制各地农村城市化的发展冲动。要从优主导产业、抓规模效应、构服务平台、保质量安全四个方面,努力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
第三,对已经建成的开发区、工商业集中区和农民集中居住区要加大环境治理的力度,实现公共设施向农村全覆盖,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乡村道路、水利和环保条件,切实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努力构建电网、排污、环卫等体系,特别是确保生产、生活污水100%集中处理,严禁不按国家规定随意排放“三废”的现象发生,保证污染不因城市规模扩大而由城市向农村漫延,保持农村的绿色生态环境。
第四,要切实做好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鼓励、支持农民集中居住,有计划地开展旧村改造,量力而行,补偿到位,以最大利益惠顾农民,切不可采取欺骗和强行的方法拆迁,造成社会矛盾和不良后果。不能以降低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为代价推进城乡一体化。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失地农民中青壮年的就业扶持力度,保证有劳动能力、愿意就业的人都能够有稳定的工作;对于已经超过一定年龄的失地农民,应当采取有效办法,通过以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有效途径,解决其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险等问题。总之,要确保失地农民壮有所劳、老有所养,让他们享受舒适、稳定的生活,幸福指数能有一定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