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情况报告报告人的决定
来源: 宣传信息处 发布时间:2024-01-11 字体:[ 大 中 小 ]
(2024年1月9日政协南通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政协南通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
由黄巍东同志代表常务委员会在政协南通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由单晓鸣同志代表常务委员会在政协南通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